摘要:为充分发挥浦口区“中国诗歌之乡”的文化品牌效应,进一步推动“文学点亮乡村”创新实践走向深入,以诗歌艺术展现乡村新貌、助力文化振兴,由南京市作协指导,《青春》杂志社、浦口区文联联合主办“我为乡村写首诗”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充分发挥浦口区“中国诗歌之乡”的文化品牌效应,进一步推动“文学点亮乡村”创新实践走向深入,以诗歌艺术展现乡村新貌、助力文化振兴,由南京市作协指导,《青春》杂志社、浦口区文联联合主办“我为乡村写首诗”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南京市作家协会
主办单位:《青春》杂志社、浦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浦口区文化馆、浦口区图书馆
浦口区全民阅读促进会、浦口区作家协会、浦口区诗词楹联家协会
二、征文主题
我为乡村写首诗
三、征文对象
广大诗歌及文学创作者和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1. 主题:聚焦浦口乡村的自然生态、人文历史、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及百姓生活,抒写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动人故事和美丽画卷。
2. 体裁:现代诗、散文诗。
3. 原创:须为个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4. 篇幅:单首不超过30行(含标题、空行),每人限投1—3首。
5. 内容: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体现时代精神和乡土情怀。
五、投稿事项
投稿邮箱:629051887@qq.com;
邮件格式:主题注明“乡村诗赛投稿+作者姓名”;
作品请置于邮件正文,拒收附件;
文末附作者真实姓名、电话和通信地址;
请勿重复投递。
六、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七、奖项设置
佳作奖:2名,颁发证书;
优秀奖:4名,颁发证书;
入围奖:30名,颁发证书;
(奖项根据投稿情况适当调整,允许空缺。)
八、成果展示与运用
获奖名单将通过浦口区作家协会指定平台或相关媒体公示;
获奖作品将择优在《青春》(文学之都)、《浦口文苑》及指定自媒体平台发表;
获奖作者可受邀参与相关文学交流等活动。
九、注意事项
1. 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展览、出版、宣传、网络传播等),作者享有著作权。
2. 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来源:投稿征文驿站一点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