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乡村写首诗”征文活动面向文学创作者和爱好者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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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充分发挥浦口区“中国诗歌之乡”的文化品牌效应,进一步推动“文学点亮乡村”创新实践走向深入,以诗歌艺术展现乡村新貌、助力文化振兴,由南京市作协指导,《青春》杂志社、浦口区文联联合主办“我为乡村写首诗”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充分发挥浦口区“中国诗歌之乡”的文化品牌效应,进一步推动“文学点亮乡村”创新实践走向深入,以诗歌艺术展现乡村新貌、助力文化振兴,由南京市作协指导,《青春》杂志社、浦口区文联联合主办“我为乡村写首诗”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南京市作家协会

主办单位:《青春》杂志社、浦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浦口区文化馆、浦口区图书馆

浦口区全民阅读促进会、浦口区作家协会、浦口区诗词楹联家协会

二、征文主题

我为乡村写首诗

三、征文对象

广大诗歌及文学创作者和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1. 主题:聚焦浦口乡村的自然生态、人文历史、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及百姓生活,抒写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动人故事和美丽画卷。

2. 体裁:现代诗、散文诗。

3. 原创:须为个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4. 篇幅:单首不超过30行(含标题、空行),每人限投1—3首。

5. 内容: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体现时代精神和乡土情怀。

五、投稿事项

投稿邮箱:629051887@qq.com;

邮件格式:主题注明“乡村诗赛投稿+作者姓名”;

作品请置于邮件正文,拒收附件;

文末附作者真实姓名、电话和通信地址;

请勿重复投递。

六、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七、奖项设置

佳作奖:2名,颁发证书;

优秀奖:4名,颁发证书;

入围奖:30名,颁发证书;

(奖项根据投稿情况适当调整,允许空缺。)

八、成果展示与运用

获奖名单将通过浦口区作家协会指定平台或相关媒体公示;

获奖作品将择优在《青春》(文学之都)、《浦口文苑》及指定自媒体平台发表;

获奖作者可受邀参与相关文学交流等活动。

九、注意事项

1. 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展览、出版、宣传、网络传播等),作者享有著作权。

2. 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来源:投稿征文驿站一点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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