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坐飞机误开应急门,判赔7.7万!法院为何让航司担责30%?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9-07 11:32 2

摘要:2024年7月4日晚,浙江衢州机场,第一次坐飞机的张某在航班起飞前,因内急误将应急舱门当作厕所门打开,导致应急滑梯弹出,航班取消,直接经济损失11万余元。

2024年7月4日晚,浙江衢州机场,第一次坐飞机的张某在航班起飞前,因内急误将应急舱门当作厕所门打开,导致应急滑梯弹出,航班取消,直接经济损失11万余元。

2025年9月6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承担70%责任,赔偿国航77593.46元;国航自身存在管理缺陷,承担30%责任。

图片来自封面新闻

这一判决打破了“旅客全责”的思维定式,首次以过错比例划分责任,为航空旅客与承运人的责任平衡提供了新范本。今天,我们从法律视角说说这一判决。

- 时间:2024年7月4日21时12分

- 地点:国航CA2754航班(衢州-成都)

- 起因:张某首次乘机,误将飞机尾部R2应急门当厕所门

- 经过:乘务员因协助被行李砸伤的旅客离开后舱,张某尝试开门时发现“轻轻开不动”,遂用力拉开,导致滑梯释放

- 后果:航班取消,维修及安置费用共110847.8元,张某被行拘10日

图片来自封面新闻

法院并未支持国航的“旅客全责”主张,而是基于过错原则划分责任比例,理由包括:

(1)旅客主责:未尽基本注意义务

- 座椅前有安全须知卡,电子屏播放安全录像,卫生间有标识;

- 门体明显不同于厕所门,且难以开启,张某未求助却强行打开。

(2)航司次责: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 后舱无人值守:涉事航班配4名乘务员,但事发时负责R2门的5号乘务员因送冰块离岗,后舱无监管;

- 关键区域未隔离:后舱卫生间与厨房间遮蔽帘未关闭,未设“闲人莫进”提示;

- 人员配置合规争议:张某质疑该机型158座需配多于4名乘务员,但法院未直接认定违法。

这一认定体现司法对航司安全管理的刚性要求:安全责任不能仅靠旅客自觉,必须嵌入服务全流程。

图片来自封面新闻

此案映射出航空法治的三重责任体系:

(1)民事赔偿

- 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2)行政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擅自移动航空设施可处10-15日拘留(张某已被行拘10日)。

(3)刑事风险

- 若行为威胁飞行安全,可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案判决不再“各打五十大板”,而是用过错比例明确划分责任,推动形成“旅客遵规+航司尽责”的共治格局。

来源:熹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