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说平安 | 铁血阅兵展国威 国防法规护平安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9-08 10:27 1

摘要:金秋九月,铁流滚滚,战鹰呼啸。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庄严时刻,九三阅兵展示的不仅是中国军队的现代化成就,更是中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的坚定决心。

金秋九月,铁流滚滚,战鹰呼啸。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庄严时刻,九三阅兵展示的不仅是中国军队的现代化成就,更是中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的坚定决心。

正值全民国防教育月

AI小编Deepseek为大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掌握国防安全知识

增强国防安全意识

国防法基本概况:新时代的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于1997年3月14日通过,历经2009年、2020年两次修订。最新修订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国防法共12章73条。作为国防领域的基本法律,全面规定了国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是指导和规范我国国防活动的根本大法。

国防法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武装力量,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军人的义务和权益,对外军事关系等。

公民国防义务:法定义务与责任担当

根据国防法规定,每一位公民都享有国防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国防义务,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兵役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受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兵役法的规定服兵役。这是公民最基本的国防义务。

国防教育义务:新修订的国防法明确规定,全体公民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提高国防技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各类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设施保护义务: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在发现危害国防设施和安全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切实维护国防设施安全。

保密义务: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环节。

支持协助义务: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共同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国防权利保障: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

在履行国防义务的同时,公民也享有相应的国防权利,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建议权:公民有权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可就国防建设的指导理念、方针政策、原则规范以及执行策略等内容表达意见和建议。

监督权:公民有权对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依法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可能危及国防安全的行为,维护国防利益。

补偿权: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补偿,保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优待权:军人和退役军人享有相应的待遇和抚恤优待,国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优待保障体系,体现对军人的尊崇和关爱。

全民参与国防:具体实践路径

深化国防教育:公民应当积极参加各类国防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国防知识、参加军事训练、参观国防设施等方式,增强国防观念和安全意识。

落实兵役制度: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公民,应当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参军,为国防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参与国防建设:公民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防建设,如支持国防科研项目、参与国防工程建设、为国防建设建言献策等,形成全社会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良好氛围。

维护军人荣誉:积极参与拥军优属活动,关心军人军属生活,为退役军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关爱军属的良好风尚。

强化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不泄露知悉的军事秘密,不在互联网上传播涉军敏感信息,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时报告,共同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AI说平安

国防连着你我他,安全维系千万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让我们共同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积极履行国防义务,依法行使国防权利,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携手并肩,共同守护我们伟大的祖国。

来源:大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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