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车服务推“震虎价”?上海一案例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9-08 12:37 2

摘要:在这起案例中,三家被告公司以“震虎价”为名进行低价营销活动,这是否属于编造、传播竞争对手虚假信息及误导性信息?该行为是否切实导致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到损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该“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

见习记者 | 刘嘉雯

编辑 | 魏艳阳 刘嘉雯

“养车也‘虎’涂?”

“养车也‘虎’弄?”

“养车也‘虎’人?”

“一句没提某虎,却处处都在说‘某虎’!

这是针对我们‘某虎’商标的侵权行为!必须立即停止!”

9月8日至12日是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其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

一起“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

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示范意义

在这起案例中,三家被告公司以“震虎价”为名进行低价营销活动,这是否属于编造、传播竞争对手虚假信息及误导性信息?该行为是否切实导致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到损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该“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元。

原来,上海某途公司在第37类的汽车保养和修理等服务上注册了“某虎”“某虎养车”商标,且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2023年9月,某途公司发现,某东贸易公司、某东信息技术公司、某广行公司三家公司推出了“震虎价”养车产品/服务品牌低价营销活动。他们分别在所发布的线上线下广告、宣传文案中使用了“震虎价”一词,相关宣传文章、视频中,还出现以老虎形象拟制的汽车维修人员手持带有“虎”字标识产品的画面,其中“虎”字与某途公司所采用的特殊美术字体的“虎”字字体相同。相关视频画面还分别配合使用“养车也‘虎’涂?”“养车也‘虎’弄?”“养车也‘虎’人?”文字标题。另有老虎形象拟制人被掀翻在地的画面,并配有“震虎价不虎人”“震虎价不虎涂”“震虎价不虎弄”文字标题。在视频下方不少网络用户评论称“震某虎么?”“一句没提某虎,却处处都在说‘某虎’!”等评论内容。面对三家公司如此明显针对行为,某途公司遂起诉要求,三被告停止前述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30万元。

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三被告通过实施以“震虎价”为名的低价营销活动,编造、传播原告为不良市场经营主体的虚假信息及误导性信息,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行为。法院遂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元。三被告不服,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作为规制商业诋毁行为的典型案例,正确把握经营者合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边界,对诋毁、贬损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准确认定,坚决制止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他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本案对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具有示范意义。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涉及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重要法律问题,广泛涉及电商平台、养车服务等线上线下产业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直播平台等新技术新业态,具有坚持严格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坚决惩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妥善审理新类型纠纷、引导新业态规范发展的特点。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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