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自治区司法厅正式发布《关于征集2026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函》,面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单位及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公开征集新一年度立法建议项目。此举旨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编制自治区政府
本报讯 (记者 马忠)近日,自治区司法厅正式发布《关于征集2026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函》,面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单位及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公开征集新一年度立法建议项目。此举旨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编制自治区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征集内容涵盖四类项目:拟提请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审议的政府规章项目、拟开展调研论证的立法项目,以及拟进行立法后评估的现行政府规章项目。申报工作突出三项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自治区党委工作要点和自治区政府五年立法规划相衔接;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确保项目成熟可行,要求形成较成熟的草案文本并充分开展调研论证和社会意见征询。
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局。此次征集特别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需求,呼应“十五五”规划中法治保障要求,进一步从源头上提升立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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