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的冯先生向媒体反馈,称自己在某线上拍卖平台参与一辆与玛莎拉蒂商标高度相似的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其认为该车明显用仿造豪车商标误导消费者,遂想要悔拍,但是悔拍要扣除1100余元的违约金和手续费,冯先生认为平台方没有明确说明车辆品牌,应当占有责任,悔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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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冯先生向媒体反馈,称自己在某线上拍卖平台参与一辆与玛莎拉蒂商标高度相似的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其认为该车明显用仿造豪车商标误导消费者,遂想要悔拍,但是悔拍要扣除1100余元的违约金和手续费,冯先生认为平台方没有明确说明车辆品牌,应当占有责任,悔拍也不应该扣除违约金。
后媒体联系到该线上平台,其工作人员称车辆标注为“2025新款玛莎款新能源电动低速代步汽车”而非明确写为玛莎拉蒂汽车;所以并不存在恶意引导等问题,但是该机构最终还是接受退还冯先生的保证金,不过要扣除900余元的违约金和200元的软件服务费,冯先生表示不接受。
最终在媒体的协调之下,该机构承认了错误并且退还全额费用。
并且下架了其他明显仿造豪华汽车品牌的山寨低速电动车产品。
拍卖机构是否有责任?
作为非汽车爱好者确实有可能不了解低速电动车和汽车的区别,虽然冯先生驾驶着一辆手动挡汽车,但客观上不排除其确实不懂车的可能性。然而即便是像一些网友所讲的,是冯先生明知是“老头乐”而参与排名,之后其悔拍行为也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在所谓的“玛莎款”车辆的界面上明确写上了:新能源电动低速代步「汽车」的标题。错就错在把汽车两个字放在标题上,其标题存在明显误导的客观事实!没有低速代步汽车的车型存在,低速车目前只有低速载货汽车而没有载客汽车,不论是低速四轮还是三轮汽车,所以其描述是问题的。
其余相关描述均存在问题,如果搞“字研”的话,所有相关商品都有销售欺诈的嫌疑。
“老头乐”车型的销售门店或线上平台何时才能规范?
笔者认为所有低速电动车的销售都需要“定向。”
简单来说,此类车辆不应该向任何个人消费者销售!凡购买“老头乐”车型的消费者,其均应当出具经营企业公司或其他的证明。
理由很充足:
低速电动车不是汽车!这种车型是不具备上路行驶资质的,是无法上牌、上险的。那么将此类车辆面向个人车辆市场用户销售,其销售行为就是在制造矛盾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论销售门店是否明确告知车辆不可以上路行驶,其个人用户实际都会将车辆开上公路,这是不争的事实。
近些年里由于“老头乐”的不规范驾驶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数字很夸张,造成的伤亡数字更是令人担忧;可是总有一些“老头乐”用户或者网友会反驳,其会称汽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样多,为何不禁止汽车呢?其实回答这个问题只需要一句话,那就是汽车交通事故多是因为保有量基数大,综合保有量来计算是更少的;并且汽车交通肇事可以由保险来承担赔偿代价,可是“老头乐”是没有保险的,所以“老头乐”的交通事故总会带来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其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当然也是非常坏的。
所以全面禁止“老头乐”上公路行驶非常有必要,但是禁止不能从用户端着手;这些“法抗”老高的车辆用户很麻烦,即便是交警也很难在现场对其进行处罚,究其原因正是因为一个“老”字。
法不责老虽然是夸张的说法,但就非恶劣犯罪行为的老年人处理结果来看,有些老年人违法或犯罪行为确实难以使其得到对应的惩戒;结果则是诸多“老头乐”的车主更加肆无忌惮,把公路当成自己的练车场和后花园。
从用户端已难以解决该现象,正确的思路只有从生产销售端切入。
现在打开视频平台或者电商平台,随便搜一搜都能看到大量的“老头乐”直播销售;其中的诸多博主都是口无遮拦的,其中有一些明示消费者车辆可以上路行驶的情况,也有一些采用暗示或完全不提车辆是否可以上路行驶的描述。
线下就更不用说了。
这样的销售行为严格来说都已经违法或违规,可是基本没有监管。
反之,想要解决“老头乐”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正确的做法就是对其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约束;应当像对违法销售改装或严重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商家一样对待,对于面向个人用户违法违规销售“老头乐”的商家,应当给予数万元不等的罚款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以此方法或可解决该难题。
至于对应用户的出行问题实际已经不是问题,因为小、微型载客车驾驶证没有年龄限制,“老头乐”车型的价格重叠大量微型标准电动汽车和大量车况良好的二手汽车。其之所以热衷于选择“老头乐”实际并非不知车辆不能上路,而是明知而为之,因其要的就是倚老卖老的随心所欲,话不好听但基本符合客观事实,所以更应当加速规范该类车型的销售。
来源:天和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