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怒批!地铁诬告二审结束,被告女依旧逍遥法外,诬告不需要承担代价吗?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9-09 16:16 1

摘要:9月2日,央视发文有关于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子事件,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保安拖拽,结果是保安不构成犯罪,最终连句道歉都没有,这件事情引发舆论。

9月2日,央视发文有关于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子事件,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保安拖拽,结果是保安不构成犯罪,最终连句道歉都没有,这件事情引发舆论。

央视发文怒批:不能“各打五十大板”了事,终止舆论唯一的办法,那就是让相关人士依法承担责任,而不是和稀泥的处理方法。

类似的事件有,成都地铁诬告案,男子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被推上风口浪尖, 因为舆论丢了工作,两年的时间只为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然而诬告二审案结束了,被告女依旧逍遥法外,这不禁地让人想问:诬告不需要承担代价吗?

回顾事件经过:

这件事情发生在2023年6月11日晚上9点左右,这天晚上男子何先生(化名),他和几个高中同学吃饭,吃完饭后就从成都市犀浦站乘坐地铁回世纪城站的单元宿舍。

当时他是坐在地铁的座位上,在经过一个站时,看见一对老夫妻上车后,主动起身,给这对老夫妻让座。

他站起来发现整个车厢里大部分都是男的,在他的最左边远处有两名女子。

何先生的前面站的是一个年龄较大的阿姨,阿姨牵着一个穿着校服的小朋友。

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车厢内离他挺远的那两名女子突然叫了起来,指着他质问:“你是不是在偷拍,我怀疑你在用小型摄像头偷拍。”

两名女子的叫声顿时吸引了全车厢的人注意,一名列车安全员快速朝他走来,一把将他架住,同时询问两个女子发生了什么事情。

何先生彻底懵了,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此时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连话都不会说了。

他只听见那两名女生,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意思就是说他鞋子闪着绿光,怀疑他鞋子上装了摄像头,就在鞋带的最前端,刚才闪的绿光,现在没有闪了,应该是他把摄像头关了。

列车安全员当场就把男子何先生的鞋脱了,袜子也脱了,不准任何人碰。

车上的其他乘客以及两名女子,拿出手机将男子狼狈的样子拍了下来,其中一名女子还很是自豪的给朋友发出信息,声称自己干了一件大事儿。

这期间列车员一直将男子架住,随后将他带下地铁,这两名女子报了警。

没过一会儿,市民民警抵达现场,简单的询问情况后,将他们一起带到成都火车南站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民警仔细检查了男子的鞋子,并没有发现女子口中所说的摄像头。

民警分析,很有可能是男子鞋带上的金属片,因两边广告牌的反射,从而闪着绿光,这让两名女子认为那里装了摄像头。

当天晚上就这件事情,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让何先生无法接受的是,在事情调查清楚后,那名戴着帽子的女子语速特别快的像何先生说了一句:“对不起帅哥”。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在何先生看来,这根本就不是在道歉,自己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带到派出所,这期间心灵受到的伤害由谁来买单。

何先生当时就表示不接受女子的道歉,他希望女子的道歉是真诚的,而不是这么敷衍了事,更希望这两名女子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要去冤枉任何一个好人。

那天何先生回到家里已经是6月12日凌晨5点左右,何先生回到家里越想越生气,他感觉自己受到了羞辱。

在地铁上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脱鞋子脱袜子给他们看,那两名女子对着他的鞋子疯狂地拍,地铁上那么多人都向他投来鄙夷的目光,那种经历一辈子也忘不了。

事情发生后,何先生收集相关证据,直接将两女子和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成都地铁运输第一法院。

何先生的诉求很简单,第一要求刊登道歉声明,第二要求连续10天在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第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5万元。

在2023年11月1日下午2点,法院驳回了何先生的诉讼请求,原因是两女子对何先生的影响范围较小,两女子当时已经向何先生道歉,并且主动提出承担交通费,给予补救。

何先生不服判决,再次提起诉讼。

何先生表示这件事情对他的影响非常大,因为这件事情他丢了工作,因为这件事情他被全网谩骂,因为这件事情他的人生都被毁了。

直到现在都有人说,何先生就是想蹭流量,就是想要靠舆论博取流量,就是想要成为网红,就是想要直播卖货,就是故意出来卖惨。

可是何先生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堂堂正正的道歉,和应有的赔偿而已,他希望自己被冤枉的这件事情,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可是就是这么难!

在2025年9月8日,是何先生二审开庭的日子,一直没有露面的两名女子终于出现在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何先生告诉记者,该案件和上次不一样,这一次没有宣判,没有当庭宣判。

网友们都很好奇,二审宣判的结果又将会是怎样呢?

这件事情被报道出来后,很快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网友问诬告不需要承担代价吗:这个案子至少应与超市搜身一样进行赔偿,超市认为某人偷窃货物并当场搜身结果证明人家没有偷窃的,受害人可要求赔偿至少2万元,并要求超市公开道歉。 就这个案子,已经当场对受害人何先生进行的行为控制并脱鞋检查,并被靠墙站立等人身控制措施,还被进派出所处理,耽误了别人的时间,导致别人精神损害,如不赔偿并公开道歉,那以后人人都可随便诬陷别人,社会将会混乱。 奉劝两位女子,主动赔偿并公开道歉,以获得社会的谅解,如果等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你俩将被公众唾骂的。

有网友支持何先生维权:那么多诬陷的事例,只有这个男人坚持追诉,其他被诬陷者都忍气吞声了,而那么多的诬陷者至今没有一个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害怕将来被她们随意诬陷,所以我无脑支持小叶。

还有网友说应该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事情已经很明朗了 法院私下也调解了好多次了 肯定是赔偿金这块没达成协议 平白无故在大庭广众之下被诬陷 羞辱 还想以最小的代价 一句对不起 补偿交通费 来解决这是不可能的了 所以这次两名女子没个三五万 就别想和解了 可以参考下国外对个人名誉损失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就知道了。

如同网友们询问的,诬告者不需要承担代价吗?

类似的事件在广东佛山发生过,一名70岁老人路过一家管理中心,借用管理中心的厕所,结果在厕所里猝死。

管理中心的人员帮忙拨打救护电话,展开营救,结果倒好,家属直接将管理中心告上法庭,索赔21万元。

这个官司打了一年,法院最终判管理中心无需赔偿,仅此而已。

法院判决一出,网友怒问:为何不严惩诬告者。

还有就是武汉大学的案子,那名女生明明就是诬告,对男生以及男生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最终却不用承担任何法律代价。

来源:星然观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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