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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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5年8月22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坚持将就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定位、新使命,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但也存在政策宣传与落实有差距、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职业教育培训与市场需求有差距、新业态就业保障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始终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始终把稳就业保民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第一位工作,制定好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探索化解就业矛盾有效途径。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建立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构建协同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完善“智慧人社”平台功能,落细落实就业政策。要全面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清单,用心贯彻落实冠豸英才行动,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合理确定就业期望值。加大对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紧跟发展需求加强教育培训。要结合我县重点产业需求,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优化我县职业中专现有的专业设置,开设“订单式”“定向式”培训课程,形成以重点产业为主的定向培育机制,全面提升校企合作成效。要加强电商人才培养,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好电商政策解读、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四)支持和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要围绕产业需求,以我县电商产业发展为契机,积极拓展数字经济就业新空间,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要全面落实好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完善电商等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监管,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确保从业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附件: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附 件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就业促进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提升实施成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成立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懿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与随机抽查、走访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于6至8月在全县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6月27日,检查组召开动员培训部署会,组织学习《就业促进法》,同时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7月9日,检查组深入到福建百花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宏国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福建奕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直播(跨境)电商生态园、公共实训基地、人力资源市场和县总工会等企业和部门开展实地检查。7月11日,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情况汇报,并进行深入交流,全面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相关意见建议。下面,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将就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一)同步规划就业与经济发展。落实《就业促进法》第四条、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将就业优先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单列“推动更高质量就业”专章,从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明确具体目标。一是在制定产业政策、区域规划时同步评估就业影响。例如在福莲产业园区规划中要求入驻企业提供不低于30%的本地就业岗位。二是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就业空间。积极推动我县新型建材产业园、食品产业园、稀土产业园、竹产业园、朋口化工园区等产业园建设工作,为稳定就业提供新空间。三是培育新业态就业。出台扶持电商、物流等行业的政策,新增灵活就业岗位130个。

(二)夯实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落实《就业促进法》第六条、七条、九条、十五条、十九条、三十二至三十五条规定。一是探索就业服务模式。建成县人力资源市场,将零工市场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运营,同时围绕工业园区、乡(镇)、重点社区设立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向零工供需方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打造“15分钟灵活就业圈”服务模式。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推送岗位累计1.8万个次,举办招聘会34场,参加企业632家次,提供了2.5万个次岗位,达成就业意向近3000人次。二是持续开展非公职称评审工作。2024年以来,全县共有179人获评非公企业技术职称,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1人,初级职称147人,为非公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三是全面提供资金保障。2024年以来,全县累计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422.3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1988.78万元,县级资金433.5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补助等政策落实。同时,举办银企对接活动2场,促成融资意向超5亿元。

(三)全面激发就业创业活力。落实《就业促进法》第六条、九条、二十五条规定。一是实施两个行动。实施“扬帆计划”行动,推出实习岗位2000余个,确认实习1000余人。实施“莲青返乡创业”工程,摸排创业青年98人。推报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项目16个、“青DOU计划”公益项目5个。二是落实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依托全省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13人,实现就业504人,就业率达98.25%。三是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将退役军人中未就业人员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至目前,我县60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实现就业3864人,就业率达96.3%,选择创业222人,正在接受学历提升教育116人。

(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实《就业促进法》第八条、六十八条规定。2024年至今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4件,当期审结立案案件164件,规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涉及人数173人;核实处理欠薪投诉件105件,未发生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帮助追讨欠薪196.967万元;收缴工资保证金现金392.97万元,实施保函担保1271.49万元。

二、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县就业促进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与落实有差距。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覆盖面不广、知晓率不高。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了解不深,只是粗泛了解,不知道如何申请,有申请的因流程过于复杂而放弃,导致申请率较低。二是部分就业创业政策衔接不够顺畅,落实不到位。就业工作协同机制未建立,未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个别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合作,就业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线上平台功能尚未完全覆盖就业全流程服务,就业相关补贴发放周期较长。就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如,走访中发现个别企业员工中午自己带饭在车间用餐,但车间内没有专门的用餐地点和休息场所。三是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较弱。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普遍存在人员少、经费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难以满足多元化就业服务的需求。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矛盾突出。返乡就业意向不强,在引进人才的数量和结构层次等方面存在差距。部分毕业生向往公务员、事业单位就业岗位,宁愿几年连续备考,不愿到企业就业。同时,个别毕业生还存在“慢就业”“懒就业”的问题。如,我县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的技术工人老龄化较为严重,新生代劳动力就业意愿低,技术工人断层明显。二是特殊群体就业渠道单一。残疾人、退役军人、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人数多,就业渠道单一,岗位适配性较低,而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有限,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困难重重。

(三)职业教育培训与市场需求有差距。一是职业教育培训与产业发展需求存在差距。当前我县职业教育中传统的专业较多,人工智能等方面的专业较少,实训基地正在建设完善之中,与培养适应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还有差距。二是校企合作效果不理想。对照《就业促进法》第47条,我县职业教育培训与市场需求存在对接不紧密、教育培训体系跟进滞后的问题,不能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布局和劳动者就业需求开展校企合作,合作效果不明显。如,“一园两区”企业与部分市、县职业技术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培训,但整体效果不理想。

(四)新业态就业保障有待完善。当前,我县逐渐形成依托电商、地瓜、兰花、美食等产业以及互联网新兴行业实现灵活就业、兼职的新就业模式,但新就业模式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就业模式下做好用工合法权益保障的问题日益突出。如,我县现有的统计指标体系反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不足。又如,我县电商新业态发展迅速,已成为当地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电商相关从业人员达2.5万人,但在就业方面存在部分从业者社保缴纳、劳动时长等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同时在电商纳税等政策落实方面亟需加强跟进。

三、意见建议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认真梳理归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就业促进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工作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把稳就业保民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第一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好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压紧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创新宣传方式,落实就业政策。一是持续推进有效宣传。通过短视频、直播、社区宣讲等形式,开展“政策进企业”“政策进社区”活动,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二是简化优化办理程序。升级“智慧人社”平台功能,实现“一网通办”。推行“一站式”服务,简化补贴申报材料,加强沟通协调,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办理,缩短补贴发放周期。三是推进政策落实。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结合我县实际,鼓励支持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实好就业保障政策。四是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定向招聘等方式,充实基层力量,加强乡(镇)人社服务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三)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化解就业矛盾有效途径。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清单,用心贯彻落实冠豸英才行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及时发放生活补助。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三支一扶”招募等方式,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把定位从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转向民营企业,先就业后择业,合理确定就业期望值。二是拓展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工会、民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加大对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围绕产业需求,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一是优化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优化我县职业中专现有的专业设置。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开设“订单式”“定向式”培训课程,形成以重点产业为主的定向培育机制,全面提升校企合作成效。二是加强电商人才培育。强化电商人才培养,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好电商政策解读、权益保障等各项培训工作。

(五)强化部门联动,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共同协商制度。建立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和部门联动机制,深化人社、发改、工信、商务、农业农村、税务等部门联动,制定部门责任清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商解决就业促进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共同推动我县就业促进工作稳中向好。二是全力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以我县电商产业发展为契机,全面落实好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电商等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监管,全力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平台劳动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确保从业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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