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犹太教对《创世记》19:30-38中罗得与其女儿乱伦事件的解释极为复杂且多层次,拉比们在《塔木德》和《米德拉什》中并未简单地进行道德谴责,而是深入剖析了事件背景、当事人动机及其悲剧性后果,将其视为一个道德警示故事,而非可效仿的先例。
犹太教对《创世记》19:30-38中罗得与其女儿乱伦事件的解释极为复杂且多层次,拉比们在《塔木德》和《米德拉什》中并未简单地进行道德谴责,而是深入剖析了事件背景、当事人动机及其悲剧性后果,将其视为一个道德警示故事,而非可效仿的先例。
以下是犹太教释经的核心观点:
一、 背景:索多玛的彻底毁灭与扭曲的价值观
理解这一事件的前提,是认识到罗得和他的女儿们刚刚从索多玛的彻底毁灭中逃脱。拉比文献强调,索多玛的社会价值观是极端自私、残忍和道德颠倒的(参见之前关于索多玛的回答)。罗得的女儿们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她们的道德观已被严重腐蚀。
· 她们是受害者:她们在一个视 hospitality(好客)为罪、以残忍为常态的社会中长大,无法形成正常的伦理观念。
二、 女儿的动机:扭曲的善意与绝望的错误
拉比们对女儿们的动机进行了深入的辩论,并未将她们简单视为邪恶之人。
1. 误解的世界末日:
· 经文说她们以为“世上无人可与我们亲近,地上无人可依常规嫁娶”。她们真诚地相信索多玛的毁灭是全球性的,全世界只剩下她们父亲和她们自己。在这种极端绝望和误解下,她们采取了极端行动。
2. 延续血脉的扭曲责任感:
· 《米德拉什》提出,她们可能受到一种扭曲的“生养众多”责任感的驱动。为了不让人类血脉从她们这里断绝,她们认为必须采取行动。这是一种将目的正当化手段的巨大错误。
3. 对父亲的复杂看法:
· 值得注意的是,是女儿们主动策划并执行了整个计划,而罗得因醉酒完全不知情(创19:33, 35)。拉比们指出,这表明她们在索多玛的成长经历中,可能从未见过醉酒以外的男性与女性发生正常、神圣关系的方式。
三、 罗得的责任:道德模糊与父权的失败
罗得在整个事件中并非无辜的受害者。犹太释经严厉批评了他的角色:
1. 选择定居索多玛:罗得主动选择离开亚伯拉罕,定居在罪恶的索多玛,为了财富而让自己和家人暴露在道德腐败的环境中。
2. 先前牺牲女儿的提议:在索多玛人围攻他的房子时,罗得曾提出交出他的处女女儿任暴徒凌辱(创19:8)。这一行为被拉比们强烈谴责,显示了他扭曲的优先级和对女儿价值的轻视——保护客人(hospitality)的律法被他扭曲到了牺牲自己家人的地步。
3. 酗酒与失职:作为父亲,他在洞穴中与女儿们喝醉酒到不省人事的程度,被视作一种严重的父权失职,未能提供应有的领导和保护。
因此,罗得的女儿们的罪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罗得自己错误选择和道德失败的苦果。
四、 后果:神圣的不认可与民族的诅咒
最关键的是,犹太释经绝不认可这种行为,并指出其带来了长远的负面后果。
· 后代成为以色列的世仇:大女儿生了摩押(Moab,意为“从我父亲而来”),小女儿生了便亚米(Ben-Ammi,意为“我民之子”),即亚扪人(Ammonites)的祖先。
· 永恒的律法禁令:《申命记》23:4-5明确禁止摩押人和亚扪人及其十代子孙加入以色列的会众,“因为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们,并且雇了巴兰来咒诅你们”。这直接将这两个民族的起源与其祖先的行为联系起来,视为一种永恒的诅咒和神圣不悦的标记。
· 例外与恩典:值得注意的是,摩押女子路得(Ruth)后来皈依犹太教,因其高尚的品德成为了大卫王的曾祖母,并被纳入弥赛亚的血脉。这表明犹太教认为个人可以超越其出身,但起源的污点依然存在。
五、 核心教义:律法尚未颁布的语境
拉比们强调,这一事件发生在西奈山赐予妥拉(Torah)之前。当时,明确的神圣律法尚未颁布给全人类(尽管有挪亚七律的存在)。因此,对当事人的评判需要放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
但这绝不意味着该行为被认可。恰恰相反,这个故事被叙述出来,正是为了凸显在没有神圣律法明确指引的情况下,人类的道德会如何迅速滑坡和扭曲,从而反衬出后来上帝赐下妥拉作为生命指南的必要性和神圣性。
总结:犹太教的解释核心
犹太教将罗得和女儿的故事视为一个深刻的悲剧和道德警示:
1. 环境腐蚀人性:在索多玛这样邪恶的环境中长大,会严重扭曲一个人的道德 compass(罗得的女儿们)。
2. 选择决定后果:罗得选择离开义人亚伯拉罕、定居罪恶之城,最终为自己的家庭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
3. 手段不能正当化目的:即使出于“延续人类”的看似高尚的动机,采用错误和罪恶的手段也会导致神圣的不悦和长远的诅咒。
4. 律法的必要性:这个故事最终指向了对神圣律法的需求——人类需要上帝明确的指引,才能避免在道德上迷失方向。
因此,这个故事不是用来评判古人,而是提醒每一个时代的读者:道德环境的重要性、个人选择的深远影响,以及遵循神圣指引的必要性。
来源:海棠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