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元斌‖谁是邓州编外雷锋团的创始人?(三)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9-11 14:29 1

摘要:邓州编外雷锋团的蓬勃发展,不仅是个体道德选择的汇聚,更是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它之所以能在邓州这片土地上落地生根、枝繁叶茂,而非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其背后必然存在着深刻而稳定的社会与政治因素。

引言:

邓州编外雷锋团的蓬勃发展,不仅是个体道德选择的汇聚,更是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它之所以能在邓州这片土地上落地生根、枝繁叶茂,而非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其背后必然存在着深刻而稳定的社会与政治因素。

1、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

作为其唯物史观的基本内核,它首先肯定社会历史发展具有客观规律性,本质上是一个由物质资料生产决定的“自然历史过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推动社会变革的最终根源 。这种客观规律性构成了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基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

然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并非机械的决定论。它同时强调,社会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承认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自觉能动性和选择性 。由于历史发展存在多种可能性,人的特定需要、利益以及认识和实践的能动性,使得人能够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对社会发展方向、目标和方式进行选择和创造 。

邓州编外雷锋团的建立与发展,充分验证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观点。

邓州编外雷锋团作为全国学雷锋活动中涌现的独特典型,其建立与发展历程深刻反映了特定地域文化土壤对精神传承的蕴泽作用,也为新时代志愿服务组织与地方社会互动提供了鲜活样本。

2、核心概念界定

地方环境文化土壤:指邓州地域范围内影响编外雷锋团建立与发展的文化生态总和,包括历史传统(如范仲淹忧乐精神、“大小三贤”道德教化)、文化载体(如越调、文化茶馆)、社会风气(如重德尚义的民间传统)、红色文化基因、时代精神(如南水北调“渠首精神”、基层治理创新精神)等要素,是雷锋精神落地生根并实现本土化传承的文化基础。

精神融合机制:指雷锋精神与邓州地方文化要素相互作用、彼此渗透的动态过程与运作方式,具体表现为:通过组织化载体(如编外雷锋团的营连设置)实现精神传播与地方需求的对接;通过文化符号建构(如“雷锋城”城市品牌)将外来精神转化为地方文化认同;通过实践创新(如文化茶馆中的学雷锋活动)使抽象精神转化为具体行为规范,最终形成“精神-文化-实践”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一、邓州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与核心价值观塑造

1、厚重历史: 邓州历史文化的渊源与发展脉络

邓州地处豫西南,汉江流域上游,其历史文化渊源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八里岗仰韶文化遗址(距今6400年)的考古发现表明,早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这里已形成稳定的农耕聚落,出土的陶器、石器与房屋遗址显示出早期农耕文明的特征,为地域文化奠定了“重农桑、务本业”的务实根基。约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邓州境内出现邓国,《左传》载“邓,曼姓,夏仲康封子于邓”,成为中原地区较早的方国之一,标志着早期国家形态在这一区域的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邓州作为楚、韩、秦等国争夺的战略要冲,长期处于多民族文化交融地带,《史记·楚世家》记载“楚文王十二年(前678年)灭邓”,楚文化的浪漫与中原文化的厚重在此融合,形成“兼容并蓄”的文化特质。秦统一后设南阳郡,邓州为郡辖地,两汉时期因地处“南阳盆地”腹地,成为连接关中与江汉的交通枢纽,《汉书·地理志》称其“商遍天下,冠盖相望”,商业往来与人口流动进一步丰富了文化内涵。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正式置邓州,此后至唐宋,其政治文化地位显著提升。北宋庆历五年(1045年),范仲淹被贬知邓州,创建花洲书院,写下《岳阳楼记》,使邓州成为儒家文化传播的重要节点。元朝至元年间,邓州升为路,辖三县,明清时为南阳府属州,民国二年(1913年)复称邓县,1988年撤县建市,2014年全面省直管,行政建制的稳定性为文化传承提供了制度保障。

历史上,邓州既是农耕文明的核心区,又是军事重镇与交通要冲,这种双重属性塑造了其文化的独特性:既有农耕文明的务实、坚韧,又有战略要地的集体意识与担当精神。现存的花洲书院、福胜寺塔、八里岗遗址等历史遗迹,构成了文化传承的物质载体,其中花洲书院作为“忧乐精神”的发源地,成为邓州文化认同的核心符号。

2、传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与内涵

邓州传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历史人物精神、儒家文化浸润与地域实践融合的结果,其核心可概括为“忧乐相济、忠义担当、仁心务实”,集中体现在三个层面:

范仲淹“忧乐精神”构成价值观的灵魂。北宋庆历五年(1045年),范仲淹知邓州期间,在花洲书院讲学,其学生滕子京求《岳阳楼记》,范仲淹据此写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一思想并非抽象说教,而是基于其在邓州的执政实践:他“重农桑,兴水利”,主持修复六门堰,使数千顷农田受益;“惩贪官,抚百姓”,离任时“邓州百姓遮使满道请求留任”(《邓州志·名宦传》)。这种“求民疾于一方,分国忧于千里”的务实作风,使“忧乐精神”超越了文人情怀,转化为“以民为本、甘于奉献”的价值准则,被后世邓州人视为“蔚然文脉”的核心。

“大小三贤”代表的忠义文化奠定价值观的基石。邓州历史上涌现的“大贤”(东汉张衡、张仲景,宋代范仲淹)与“小贤”(明代李贤、王鸿儒、彭凌霄),形成忠义文化的人物谱系。张衡发明地动仪、张仲景著《伤寒杂病论》,体现“精研务实”的治学精神;李贤作为明代内阁首辅,“以直谏闻”,彰显“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这些人物事迹通过地方志记载、民间传说、书院教育代代相传,塑造了“忠义立身、实干兴邦”的价值取向。

张仲景中医药文化蕴含的“仁心”理念丰富价值观的内涵。作为医圣张仲景的故里,邓州民间长期传承中医药文化,其核心是“仁心仁术”——不仅追求医术精进,更强调对患者的体恤与关怀。这种“医者仁心”扩展到社会层面,形成“邻里互助、守望相助”的道德风尚,与“忧乐精神”中的民生关怀相互呼应,共同构成“重德尚义”的价值底色。

上述精神传统经长期积淀,凝练为“耕读传家、忠诚担当”的地方核心价值观:“耕读”体现务实与教化的结合,“忠诚”源于忠义文化的熏陶,“担当”则是忧乐精神的当代转化,三者共同构成邓州民众道德观念的思想根基。

3、历史文化传统对民众道德观念的深远影响

邓州历史文化传统对民众道德观念的影响,并非停留在典籍记载层面,而是通过乡规民约、宗族家训、民俗活动等载体,渗透到日常生活实践中,形成“好人文化”的历史延续性。

乡规民约与宗族家训构成道德教化的制度基础。明清时期,邓州各宗族普遍制定家训,如《邓氏家训》强调“孝悌力田,忠信立世”,规定“子弟凡遇邻里有难,当量力相助,勿袖手旁观”;《李氏家训》要求“为官者清廉自守,为民者勤俭持家”,这些内容通过族规执行、祠堂宣讲等方式,将儒家伦理转化为行为规范。地方志记载,清代邓州“乡约每月朔望宣讲,民众听者云集”,道德教化呈现常态化特征。这种传统在当代仍有体现,如裴营乡玉皇村《村规民约》中“邻里互助”“见义勇为”条款,与传统家训一脉相承。

民俗活动中的道德元素强化价值认同。邓州传统庙会(如花洲书院春季祭孔庙会)、节庆活动(如春节“贴家训”、中秋“评孝贤”)中,道德表彰是重要环节。清代至民国时期,庙会期间常举办“乡贤祠祭祀”,将本地历史上的道德模范(如“孝媳”“义士”)列入祠中供奉,形成“见贤思齐”的示范效应。据《邓州民俗志》记载,1949年前,每年元宵节,各乡镇会评选“好媳妇”“好邻里”,为其挂“模范家庭”牌匾,这种民俗活动将道德观念具象化、生活化,增强了民众的认同感与践行动力。

历史文化传统的延续性造就当代“好人文化”。截至2019年11月,邓州已有17人荣登“中国好人榜”,涵盖孝老爱亲(吴云秀)、见义勇为(窦学钦)、敬业奉献(李照义夫妇)等类型,这一现象并非偶然,而是历史道德传统的当代显现。例如,孝老爱亲模范吴云秀照顾瘫痪公婆18年,其事迹中“久病床前有孝子”的理念,与《邓氏家训》“孝悌为先”的要求直接呼应;残疾人窦学钦勇救车祸母子三人,体现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当代的实践。著名作家二月河分析“南阳好人多现象”时指出,“历史文化积淀像空气一样渗透在人们生活中,潜移默化塑造着道德选择”,这一判断在邓州“好人文化”中得到印证。

值得注意的是,邓州传统道德观念并非封闭的,而是具有包容性与适应性。当1960年560名邓州籍青年在军营接触雷锋精神时,其内含的“奉献”“助人”理念与本土“忧乐精神”“互助传统”产生天然共鸣,使得外来的雷锋精神能够迅速被接纳、转化,为后续编外雷锋团的建立埋下文化伏笔。

二、红色基因:邓州红色文化的历史渊源与价值

1. 革命老区的历史背景与战略地位

邓州地处豫鄂陕三省交界,自古为“中原之咽喉,南阳之屏障”,其独特的地理区位使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成为重要的战略支点。据邓州市政府史料记载,全市12个革命老区乡镇呈“扇形”分布于豫西南平原,其中汲滩镇、白牛乡、裴营乡等区域因交通便利、群众基础深厚,成为革命活动的核心据点。汲滩镇作为历史悠久的水旱码头,自唐代起便是南北物资集散地,1926年中共党员郭绍义在此以“义兴恒”商号为掩护建立党组织,开展农民运动,成为邓州最早的红色火种发源地。

裴营乡则因地处邓州北部咽喉,1939年成立中共裴营区党支部,解放战争时期更成为中共邓北县委机关驻地,当地群众通过建立秘密交通线、组织支前服务队等方式,直接支援前线作战,仅1948年邓县战役期间,该乡就动员3000余名民工参与抬担架、送军粮,展现出“军民一体”的革命传统。这种“据点辐射、全域联动”的地理格局,为红色基因的孕育提供了天然土壤。

2. 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的重要战役与英雄人物

邓州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经历了多次关键性军事行动,其中1947年邓县战役(又称“突破口战役”)成为红色基因形成的标志性事件。是年6月,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后,为巩固豫西南根据地,邓小平指挥第十纵队对据守邓县的国民党整编第九师及地方民团发起进攻。面对高3丈、宽2丈的城墙及护城河防御体系,解放军创造性采用“土工作业抵近爆破”战术,组织爆破组在城墙下挖掘坑道并埋设炸药,最终炸开宽10余米的突破口,经三昼夜激战歼灭敌军6900余人,缴获轻重武器3000余件。此战不仅创造了中原战场攻坚战的经典范例,更锻造了“不怕牺牲、勇于突破”的战斗精神,相关事迹被改编为电影《突破口》,成为红色记忆的重要载体。

战役背后,涌现出一批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郭绍义作为邓州党组织创始人,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坚持地下斗争,曾因叛徒出卖被捕,在狱中遭受酷刑仍严守组织秘密,获释后继续发动群众,为根据地建设奠定基础。邓县战役爆破组组长王万才,在总攻前夜身负重伤仍主动请缨,带领组员完成坑道挖掘任务,总攻时率先登城牺牲,年仅23岁,其事迹被镌刻于邓县战役纪念碑。此外,新四军高级将领彭雪枫虽籍贯为镇平县,但其军事活动范围涵盖邓州,1944年他率部在豫皖苏边区开展游击战争时,多次派人到邓州联络党组织,其“智勇双全、爱民如亲”的革命精神对当地军民产生深远影响,成为红色基因的重要精神来源。

3、邓州红色基因的历史价值

在于其构建了“革命记忆-精神认同-实践行动”的完整链条,成为地域文化传统的核心组成部分。从历史维度看,红色基因是邓州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精神结晶,记录了从地下党组织建立到邓县战役胜利的奋斗历程,见证了“军民鱼水情”的历史传统,为理解中国革命的地方实践提供了微观样本。从精神维度看,其蕴含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价值观,不仅是革命年代的精神支撑,更是当代社会凝聚共识的思想基础。编外雷锋团从560名退伍军人发展到数万人的志愿者队伍,印证了红色基因跨越时代的生命力。

三、组织保障:地方党政深耕道德文化建设的关键推动力(1980-1997年)

如果说邓州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为雷锋精神的植入提供了肥沃的“思想土壤”,那么地方党政的持续推动与深度融入,则为这一精神的生长与壮大构建了强有力的“组织骨架”。邓州编外雷锋团的发展并非仅仅依赖于个体的道德自觉,而是在地方党政的系统性、制度化建设下,从零散的个人善举逐步演变为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邓州模式”。党政的关键作用在于提供了从“精神认同”到“组织行动”的制度性桥梁,确保了这一道德实践活动能够落地生根、持续发展。

道德文化建设政策的演进与核心内容

1980-1997年间,邓州地方党政的道德文化建设政策呈现从“恢复性建设”到“系统化推进”的演进轨迹,核心内容围绕传统道德传承与时代精神培育的融合展开。

1980年代初期,政策重点是恢复传统文化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县(1988年撤县建市前称邓县)委、县政府在拨乱反正中,将道德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结合,1982年成立“花洲书院修复领导小组”,提出“以书院为载体,弘扬范仲淹忧乐精神”,通过修复古迹、整理史料,重新确立传统道德文化的价值地位。同时,在中小学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编写《邓县传统美德故事集》作为课外读物,将张衡、张仲景、范仲淹等历史人物事迹纳入德育内容,政策导向体现“传统与现代结合”的特点。

1980年代中后期至1990年代初,政策转向制度化建设,教育系统成为重要抓手。1989年中央作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后,邓州市教委(1988年撤县建市后称邓州市)于1996年出台《邓州市教育系统1996~2000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六大工程”,其中“道德建设工程”明确要求“将忧乐精神与雷锋精神结合,开展‘学习双模范’(古代乡贤与当代雷锋)活动”;“载体建设工程”则强调利用花洲书院等阵地开展实践教育。这一时期政策的突出特点是将道德建设纳入系统化规划,明确目标、措施与评估机制,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廉政文化建设作为道德建设的重要领域同步推进。邓州市通过建设教育基地、开展实物展览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道德教育,如韩营村南水北调引丹会战廉政教育基地,展示1970年代工程建设中使用的铁锹、钢钎等实物及“廉洁节约”的工程简报,以本土历史实践中的廉政案例为教材,体现“以史为鉴”的政策思路。虽然1980-1990年代市委市政府层面的综合性道德文化建设政策文件公开资料有限,但从教育系统与廉政领域的政策可见,这一时期政策已形成“传统美德+时代精神+廉政要求”的三维框架,为后续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四、核心论点总结:历史文化与党政建设是邓州模式产生的决定性原因

邓州编外雷锋团的建立与成功,根植于两大决定性因素的有机结合。

首先,邓州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特别是“先天下之忧而乐”的集体主义精神,为雷锋精神的植入与生长提供了高度契合的“精神土壤”。这种文化基因塑造了当地群众乐于奉献、认同集体价值的社会心理,构成了学雷锋活动得以广泛开展的内生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为什么做”的问题。

其次,地方党政的系统性、制度化建设,为这一道德实践活动的组织化发展构建了坚实的“组织骨架”。通过从政策倡导到组织注册的制度性设计,以及利用城市文化符号、将学雷锋活动融入兵役与教育等社会生活关键环节的系统性举措,地方党政确保了雷锋精神从个体的道德自觉,升华为有组织、有规模的社会行动,有效解决了“如何做”的问题。

这两大因素并非孤立运作,而是通过“精神-组织”的协同作用,共同促成了从精神认同到组织行动的历史性跨越。历史文化提供了持续的精神感召力,而党政建设则为其提供了稳定的组织保障与制度支持,二者相互激荡、深度融合,最终铸就了邓州编外雷锋团这一超越时空的精神高地。

来源:雷锋博客一点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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