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带货“割韭菜”:是商业创新还是传销犯罪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9-11 15:29 2

摘要:当流量狂欢席卷直播间,当“全网最低价”的吆喝声穿透屏幕,一场关于财富神话的盛宴正在上演。然而,在这片看似繁花似锦的数字沃土之下,暗流涌动,法律的红线与商业的边界正被反复试探。网红带货,究竟是颠覆传统的商业创新,还是披着新衣的传销陷阱?这不仅是市场的叩问,更是法

高鹏律师首席数据官,数字经济团队创作AI辅助

当流量狂欢席卷直播间,当“全网最低价”的吆喝声穿透屏幕,一场关于财富神话的盛宴正在上演。然而,在这片看似繁花似锦的数字沃土之下,暗流涌动,法律的红线与商业的边界正被反复试探。网红带货,究竟是颠覆传统的商业创新,还是披着新衣的传销陷阱?这不仅是市场的叩问,更是法治时代必须直面的深刻命题。

一、流量盛宴下的法律暗礁:当“带货”触碰红线

直播间里,主播们舌灿莲花,将普通商品描绘成“神器”,将投资回报渲染得唾手可得。但稍有不慎,这场狂欢便可能瞬间沦为法律风暴眼。虚假宣传首当其冲——夸大功效、虚构优惠、伪造销量,这些看似“常规”的营销话术,早已踩踏《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雷区。某知名主播因宣称某普通食品具有“抗癌奇效”,最终被重罚千万,便是前车之鉴。

更隐蔽的危机在于模式异化。当推广不再聚焦商品本身,转而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为核心,层层抽成,构建金字塔式的利益网络,商业创新便滑向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定义的深渊:“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获得加入资格,并形成层级关系,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2024年,某“走路赚钱”APP以“消费返利”为诱饵,实为发展下线的传销骗局,涉案金额超百亿,组织者终获刑责,正是模式异化的惨痛注脚。

二、法律利剑高悬:监管重拳下的生存法则

国家监管的触角已敏锐延伸至直播带货的每一个角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市监广〔2020〕175号)明确指出:直播营销者,即网红主播,需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其身份等同于广告发布者与代言人。这意味着,主播的一言一行,不再仅是个人表达,而是背负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告诫函更如警钟长鸣:直播运营者、商家、营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义务,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招致约谈、罚款乃至关停。

食品安全领域更是高压线。兴庆区市场监管所约谈某网红主播米某,正是因为其销售产品原料索证不全、生产环境不达标、拍摄内容违反食品安全规范。这揭示了一个残酷现实:流量光环无法豁免法律义务,对产品质量的漠视,终将反噬自身。

三、深度透视:创新与犯罪的分水岭

真正的商业创新,其核心在于创造价值——通过优化供应链、提升消费体验、赋能实体经济,实现多方共赢。而传销犯罪的本质,则是掠夺价值——以“空手套白狼”的模式,以后续参与者的资金支付前期参与者的收益,制造虚假繁荣,最终导致底层参与者血本无归。

关键区别在于:

- 根基是否扎实?创新模式依托真实商品或服务流通,传销则依赖“人头费”维系。

- 价值是否共生?创新让消费者、商家、平台共享增长红利,传销则是零和博弈,少数人暴富建立在多数人亏损之上。

- 逻辑是否可持续?创新拥有健康的商业模式闭环,传销注定崩盘,因其增长无法脱离“拉新”的庞氏结构。

当直播间里充斥着“躺赚”“暴富”的承诺,当“分享”变成了“拉人头”的指令,当收益来源模糊不清,远离商品本身——这便是危险的信号,是法律利剑即将斩落的预兆。

四、数字经济时代的警示录:敬畏法律,方得长久

在算法驱动、流量至上的数字经济浪潮中,每一个参与者都站在法律的天平之上。网红主播们手握巨大的影响力,这份影响力是信任的结晶,更应是责任的基石。将个人IP置于法律框架内经营,将商业逻辑建立在真实价值之上,才是穿越周期、行稳致远的唯一正道。

那些因虚假宣传倾家荡产的主播,那些因传销模式身陷囹圄的“创始人”,他们的结局,是法治社会对投机者最深刻的警示。数字经济不是法外之地,创新更非违法的遮羞布。唯有对法律心存敬畏,对规则了然于胸,才能在这片充满机遇的蓝海中,真正驾驭风浪,而非被其吞噬。

当直播间的喧嚣散去,当流量的潮水退却,唯有那些经得起法律审视、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商业实践,才能沉淀为真正的价值。数字经济的大幕已然拉开,愿每一位参与者都能以法为镜,以诚立身,在创新与合规的平衡木上,走出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因为,在法治的阳光下,任何试图绕开规则、收割“韭菜”的捷径,最终都通向深渊。

来源:关注中老年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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