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史女士在一家网络店铺直播间里面看到一款翡翠手镯,主播称自己是职业珠宝鉴定师,据他介绍这款手镯成色极好,品质上乘。史女士非常动心,先后分三笔支付,一共花费了七万两千多元钱购买了这件商品。但在收到货后却发现,翡翠的质地和宣传的不太一样,并且发现手镯上有一处不易察觉
直播间主播声称所卖翡翠手镯成色极好
消费者高价入手后却发现货不对板
网络店铺宣传售卖的“神药”
能延缓衰老、抗癌抗肿瘤
买家收到货后发现竟是普通食品
当网购遇到虚假宣传
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
史女士在一家网络店铺直播间里面看到一款翡翠手镯,主播称自己是职业珠宝鉴定师,据他介绍这款手镯成色极好,品质上乘。史女士非常动心,先后分三笔支付,一共花费了七万两千多元钱购买了这件商品。但在收到货后却发现,翡翠的质地和宣传的不太一样,并且发现手镯上有一处不易察觉的白点瑕疵,于是联系客服要求退货,但却遭到拒绝。
案例二
张先生在网络店铺花费四万八千元,购买了一款叫做“人参膏”产品,根据商家的宣传,这款产品可以延缓衰老、延长寿命。但张先生拿到这款产品后,发现它使用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说它只是一款普通的食品,并不是保健品或药品。
涉及法条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如虚假宣传,则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发布虚假广告行为的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裁判结果
上述两则案例中,法院均支持了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
玉检君说法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络消费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备受青睐的购物选择,与之相伴的是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的纠纷也在逐渐增多,不仅涉及的消费场景模式多元,且涵盖了日常生活中的吃、穿、用、住、行各个方面。为了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维护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商家要严格把控商品质量,如实标明商品的性能,杜绝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平台需要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消费者也应在充分了解商品及服务信息后再作出消费决定,同时在遇到纠纷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来源:呼和浩特玉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