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宠”我做起!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9-12 17:33 2

摘要:携犬出户时,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文明养犬,

既是对他人负责,

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今天我们秉承着构建和谐社区,

创造美好生活的理念,

向全体家人发起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的倡议,

美好家园需要我们齐心协力来共同维护。

在此,同德社区

强烈呼吁广大养犬居民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不饲养禁养犬只

外出遛狗要牵绳

犬只粪便及时清理

希望爱狗人士们都能

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卫生养犬

携犬出户时,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安全养犬

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戴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走失、打斗、中毒等种种意外;在家饲养犬只期间请小心看护管理,关好家中大门,避免犬只不慎溜出走失。

健康养犬

请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合法养犬

请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养宠的相关手续,并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饲养犬只在小区内发生攻击他人、损坏公共设施等安全事故,由养犬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全体业主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监督。


偶遇“恶犬”的小tips

依法养犬,你我有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

第30条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第92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之一的,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前园区内遛狗不牵绳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如果您遛狗不牵绳,即便是受害人有故意激惹狗的行为,狗主人也只能减轻责任而不能完全免责。

《民法典》特别规定了以下2种情形下不能对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进行减责或免责:

第一,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宠物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从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注射疫苗、遛狗没拴绳等)。

第二,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减责或免责。

来源:人民日报、西宁公安

来源:平安九龙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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