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某某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多次对3名未成年女性实施隔空猥亵、线下猥亵、侮辱和性侵的伤害行为,其中还包括一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
通过网络媒介
以未成年人为目标
以诱骗、威胁等手段
要求未成年人发送
裸照、视频、裸聊等行为
也是性侵害!
裸照视频可能被犯罪分子传播
隔空猥亵可能发展为线下性侵
危害后果难以想象
看一看下面这起案件
案情介绍
王某某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多次对3名未成年女性实施隔空猥亵、线下猥亵、侮辱和性侵的伤害行为,其中还包括一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
犯罪分子实施网络性侵过程
第一步 搜索好友
王某某(男,40岁)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随机添加好友,设置搜索条件为“20岁以下、女性”等,实际上主要添加的是未成年女性。
第二步 套取信息
添加好友成功后通过查阅对方资料、聊天套话等方式了解对方年龄、学校、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或者通过网络下载年轻男性照片,打造自己是20多岁成熟男性的人设,要跟对方谈恋爱,从而进一步获取个人信息。
第三步 索要裸照,创造威胁条件
王某某向多名被害人称,如果不发照片,就到学校门口张贴照片,要毁坏女孩名声,威胁被害人拍摄并向其发送露脸的裸照;或者以发红包、购买礼物等理由引诱对方发送露脸的裸照。
第四步 以裸照威胁,发展为线下性侵
得到裸照后,王某某以公布露脸裸照威胁被害人继续发送裸照、裸体视频、与王某某裸聊、线下见面实施猥亵或发生性关系。
第五步 威胁不成,传播裸照进行侮辱
在被害人多次拒绝王某某的见面要求后,王某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向被害人的亲朋好友、同学发送了被害人的裸照、裸体视频或发生性关系的视频等。
判决结果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房山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强制猥亵、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政法提示
要注意以下一些常见的侵害场景:
一
网络交友——不法分子通过微信、QQ、陌陌等网络社交平台,威胁引诱或者以建立恋爱关系为名诱骗被害人裸聊、传播隐私部位照片等,也可能利用网友见面之机,对被害人实施性侵。
二
网络招聘——不法分子以招募童星、介绍工作等名义,提出检查身体等要求实施性侵,或者要求未成年人发送裸照、拍摄未成年人隐私部位等方式猥亵未成年人,甚至以提供成名机会为由利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三
网络游戏——不法分子可能通过网络游戏中的聊天功能结交未成年人,或者以购买装备、游戏充值等为诱惑,要求未成年人拍摄隐私照片,或者以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线下游戏“实践”,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未成年人要记住以下网络自护准则:
一
隐私保护要牢记,面对网络虚拟世界,要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轻易向对方泄露自己的家庭、学校和个人信息。认识隐私部位,要明白即使没有面对面接触,隔空猥亵也是性侵!
二
学会甄别不轻信,网络世界的信息良莠不齐,面对索要照片、索要钱财等行为,面对游戏带练、充值、金钱财物诱惑等情况,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必要时求助父母老师。
三
线下见面需谨慎,尤其是约见时间晚、地点在偏僻地点或者酒店等地方的,要果断拒绝,并及时把情况告诉身边的大人。对方如果有强迫、威胁等情况,更要及时报警!
来源丨房山检察
编辑丨李馨亚 刘元贞
审核丨刘国成 赵文斌
来源:房山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