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又多了一个团,那就是“暴走团”,通常指的是由一群人组成的,以快速步行(暴走)为主要活动形式的团体,是一个民间组织,大概是近十年来才兴起的。
如今又多了一个团,那就是“暴走团”,通常指的是由一群人组成的,以快速步行(暴走)为主要活动形式的团体,是一个民间组织,大概是近十年来才兴起的。
他们一群人穿着一样的衣服行走在公园、马路、人行道,其初衷目的是锻炼身体,但随着暴走团的人数越来越多,已经对他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这不,在辽宁朝阳市大凌河景区道路上,就有一支规模上百人的暴走团,他们穿着红色的衣服,下身配着白色裤子,几乎将景区的道路全部占完。
暴走团的人员面无表情,雄赳赳气昂昂往前走,明明看见对面驶来的救护车和消防车,他们却选择视而不见,就连救护车和消防车响起长鸣的笛声,他们依旧将半点不退让,将整个路堵得死死的。
直到将消防车和救护车逼停后,消防车和救护车靠边让行,暴走团的人员脸上扬起得意的笑容,扛起广告旗子潇洒地迈着步子朝前走去……
这一幕被网友拍下来,发布到网络上,瞬间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人民日报痛批辽宁暴走团:阻碍3辆救援车,警方、景区、团主回应。
01.还原事件经过
这件事情发生在7月15日晚,辽宁朝阳市大凌河近期天气炎热,不少市民们就会选择来到大凌河边散步、乘凉。
在景区内,有一支上百人的队伍,他们着装统一,穿着红色衣服,白色裤子,头上还戴着帽子,走在最前面的几个人,手里举着红色和蓝色的广告旗帜。
他们一行人整齐划一,分为三个纵队,几乎占了整个路面,面无表情,有节奏地前行。
在他们的正前方,有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正朝他们驶来,消防车和救护车闪着灯。
按理说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看见消防车和救护车都会主动避让,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在路上看见消防车和救护车,肯定是有紧急任务。
可偏偏巧了,暴走团的成员们看到消防车,不仅没有停下脚步,反而是和消防车、救援车僵持不下,两纵队的成员直接挡住了消防车和救护车的去路。
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暴走团的成员们直接将消防车围住,司机鸣笛催促暴走团的成员让行,但是暴走团的人员像是没有听到一样,就是不让行。
没办法,消防车试图缓慢地向前移动,跟在消防车身后的救护车直接响起了长笛。
这下子好了,行驶在前面的消防车被暴走团成员围住,消防车和救援车既没办法前进,又没办法后退。
双方之间僵持了足足两分钟多,还是救护车和消防车选择靠边让行,给暴走团的成员腾出空间,他们这才高举着隐瞒广告的队旗,雄赳赳气昂昂地从消防车以及救援车旁边经过,期间他们的脸上还洋溢着胜利的笑容。
该事件很快被传播到网络上,瞬间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02.网友纷纷评论,发表自己的观点
点赞最高的网友评论说,这不是是否有素质的问题,而是在于有法不依:根本原因不在暴走团人员是否有素质,而在于有法不依,行政和执法不作为的问题。如果出现一次就该罚的罚,该拘的拘,并进行广泛宣传警示,相信这种事会越来越少。
有老年人在评论区发表自己的意见,他不支持什么暴走团:我是七十岁老人了。对这件事情不要有丝毫的什么理解,什么初衷是好的,什么社会要尊老爱幼。要切记,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实施个人行为。一切超越范围、触碰底线的行为必须给予依法处理。要不然还有下一次。这不是健身,这是组织者极端的变现欲。仅供参考。
还有一位山东的网友在评论区分享自己几年前看过的事情:临沂市前几年就有一次这样的事情,上百人的暴走团在大马路上如入无人之境不让路在马路上慢走,被一个驾驶车辆的人从人群当中开过去了……
随着网友们的热议,这件事情很快登上热搜,多部门回应此事。
03.景区工作人员回应此事件
随着事件的发酵后,大凌河景区管理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了此事件,他告诉大家这个暴走团已经成立了将近10年,属于民间组织的团队,每天晚上7:00~8:00都会在这里徒步健身。
最近因为天气太炎热,当地举办了“凌河之夏”的活动,有非常多的游客和居民来参加这个活动,所以每天晚上都有消防和救护车在这里执勤。
工作人员告诉大家,事发当天,消防车救护车和抱着团的成员刚好在路上遇到,所以就发生了视频中的那一幕。
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当时不在现场,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04.当地警方回应此事件
朝阳区文明办的工作人员也回应了该事件,文明办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他们已经知晓了,现在已记录下来,之后会处理的。
当地的派出所也接到了群众的报案,就此事,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回应是:个人素质问题,会联系组织负责人,以后不再这样做了。简而言之就是,会联系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这件事情就此罢休。
但是关于警方的回应,很快引起网友们的不满,就连人民日报也坐不住了,发文痛批:老年“暴走团”阻挡消防车,只是素质问题吗?
人民日报发文表示,尊重是相互的,暴走船的成员给消防车救护车让个路,并不会有什么损失,僵持不让路的行为,不单单是违背了基本的社会公德,还有可能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理法》第50条第3项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可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拘留并罚款。
如同人民日报怒批的那样,这单单只是个人素质问题吗?显然不是,很有可能涉嫌违规违法。
05.暴走团的团主回应热怒网友
暴走团的群主也很快的回应此事件:
01.当天的消防车和救护车属于备勤状态;
02.没有在执行紧急任务;
03.该道路是景区道路的非机动车车道;
04.为了队员安全,就一分钟,让队员先过去;
05.每个老百姓他都懂,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暴走团的人不仅会立刻解散,还会帮忙救人。
关于暴走团主的回应网友表示:这个群主的身份……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一月爱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