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6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系清华大学与四川省政府为推动能源互联网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依托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在四川省、成都市和四川天府新区的支持下建立的高层次科研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不构成关联关系。
●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细节有待进一步落实,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具体合作项目无法开展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因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尚未构成交易的实质,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待开展具体合作项目时,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将与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单独签署具体单项合作协议,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达到法定信息披露标准的,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及期后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未来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情况而确定。
2025年9月12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携手共进、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的核心理念,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因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尚未构成交易的实质,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待开展具体合作项目时,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将与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单独签署具体单项合作协议,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达到法定信息披露标准的,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成立时间:2016年3月18日
负责人:康重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110MB0L93963R
类型:事业单位
营业场所:四川省成都市湖畔路北段366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A区
经营范围:提高能源支撑保障能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与能源消费升级、拓展能源国际合作、推进能源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战略规划、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检测技术研发与服务、实验服务、认证服务;设备、电子产品、芯片、软件、仪器仪表等产品的开发、制造与销售;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化、高科技企业引进与孵化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等。
(二)关联关系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系清华大学与四川省人民政府为推动能源互联网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依托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在四川省、成都市和四川天府新区的支持下建立的高层次科研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秉承平等互利、携手共进、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的核心理念,紧密围绕实际需求,构建稳固的合作关系。双方致力于通过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推进体系与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不断深化双方在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目标是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动创新技术的市场化进程,积极培育并引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双方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持续进步贡献力量。
(二)合作目标
促进科技创新:双方通过联合研发,推动新能源、大模型、人工智能技术在电力行业的深度应用,实现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突破,并协助公司实现产品化和产业化。
信息化建设升级: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业务流程,增强服务效能。
(三)合作机制
为保证合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拓展合作渠道,扩大合作成果,双方同意建立经常性的合作沟通协调机制。
1.组织架构与管理
设立联合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负责合作项目的决策、监督与协调,由双方指定代表组成。
2.资金与资源配置
公司根据研发项目的具体需求,投入研发资金与必要资源;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派遣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整合清华资源,实现校企结合,共同推动合作项目的研发与实施。
3.知识产权
双方合作期间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应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比例或方式共同拥有或分享。共同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策略,促进知识成果的商业化进程。
(四)合作内容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负责为公司提供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规划、科技创新规划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为公司提供涵盖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的全流程咨询与技术服务,包括不限于:
1.新型电力系统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新能源发电、储能技术优化,研发电力行业专用大模型,部署新型传感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与系统智能化水平。
2.电力基建工程智能化升级:研发并实施自动化、智能化装置,运用AI视觉识别等技术,实现基建工程全流程智能化管理与本质安全。
3.人工智能电力场景应用拓展:推动人工智能在电网运行、客户服务、运维管理中的应用,打造智能调度、AI客服等平台,助力业务数字化转型。
4.企业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升级ERP、CRM等核心系统,优化架构与功能,实现数据整合分析,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能。
(五)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六)保密责任
双方的保密义务的期限至本协议终止后三年。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及期后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未来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情况而确定。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双方合作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细节有待进一步落实,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具体合作项目无法开展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 报备文件
《明星电力与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合作协议》。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