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沐朝阳·向未来”法治副校长宣讲团走进校园,为师生们带来一堂堂生动而深刻的“开学第一课”。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沐朝阳·向未来”法治副校长宣讲团走进校园,为师生们带来一堂堂生动而深刻的“开学第一课”。
以案为鉴 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朝阳法院清和人民法庭庭长李清香走进安达小学,以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为切入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与校园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内容,结合具体案例以案说法,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和应吸取的教训,教育引导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分清欺凌与玩笑,在面对他人侵害行为时勇敢说“不”,共同努力让法治的阳光洒满校园每一个角落。
学会沟通 有效防止侵害在艳春小学“法治第一课”上,朝阳法院执行局法官、法治副校长李东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互动问答、播放宣传短片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影响、应对策略。法官着重强调了“双向沟通”的重要性: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或受到不良行为的侵害,往往同时存在着与家长、老师之间沟通不畅的问题,未成年人如果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困境,要勇于开口述说自己遭受的困境、受到的伤害,要记得身后还站着家人、老师、社区、政府等各种可以提供支持的力量,能够及时进行沟通是解决困难的有效方式。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持续做实做优“沐朝阳·向未来”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用法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路。
复审 | 辛江终审 | 邹宇轩来源:长春市朝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