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不违法,谁说的?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9-12 16:05 2

摘要:在色情交易中,“白嫖”(即接受性服务但未支付嫖资)仍属于违法行为,其违法性不因未支付款项而消除。以下是结合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的详细分析:

在色情交易中,“白嫖”(即接受性服务但未支付嫖资)仍属于违法行为,其违法性不因未支付款项而消除。以下是结合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性的核心依据

1.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明确规定

根据第66条,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这里的“卖淫嫖娼”不以实际支付嫖资为构成要件,只要双方达成性交易合意并实施行为,即构成违法。例如,双方通过微信约定价格并前往酒店,即使未发生性关系或未支付嫖资,仍可能被认定为嫖娼未遂。

2. 公安部批复的实务指引

公安部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明确:

- 若双方已谈妥价格并着手实施(如进入酒店房间),因客观原因未发生性关系,属于嫖娼未遂,可按嫖娼处理但从轻处罚;

- 若已发生性关系但未支付嫖资,仍属于嫖娼既遂,需承担全额处罚 。

这一解释表明,支付嫖资并非嫖娼行为的必要条件,交易合意与行为实施才是关键。

3. 司法实践中的典型判例

- 在深圳某案例中,男子与卖淫女约定价格后进入酒店,因警方突袭未发生性关系,最终两人均被处以5日拘留;

- 在上海某案中,男子通过支付宝转账部分嫖资后逃离,法院仍认定其构成嫖娼既遂,并处以10日拘留 。

二、白嫖行为的违法性解析

1. 交易合意的法律效力

色情交易中的“白嫖”本质上是对非法债务的逃避。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嫖资约定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但这并不影响对嫖娼行为的定性。例如,卖淫女无法通过诉讼追讨嫖资,但警方仍可依据交易记录对双方进行处罚 。

2. 未支付嫖资的情节影响

- 既遂与未遂的区分:若已发生性关系但未支付嫖资,属于嫖娼既遂;若仅谈妥价格但未实施性行为,属于嫖娼未遂。

- 处罚幅度的差异:未遂通常可减轻处罚(如5日以下拘留),但仍需承担法律责任。例如,某男子在足疗店谈妥价格后因技师拒绝而未得逞,最终被处以3日拘留。

3. 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 诈骗罪的排除适用:若嫖客以虚假理由(如谎称支付后逃离)获取性服务,一般仍认定为嫖娼而非诈骗。因为诈骗需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嫖资本身是非法债务,法律不保护该类“财产损失”。

- 抢劫罪的升级风险:若嫖客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性工作者提供免费服务,可能构成抢劫罪。例如,某男子持刀威胁技师发生性关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三、法律后果与责任承担

1. 对嫖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既遂:10-15日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

- 未遂: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 附加影响:

- 公职人员、教师等特定职业者可能被开除公职或吊销执业资格;

- 违法记录将影响个人征信、移民申请等。

2. 对性工作者的连带追责

即使未收到嫖资,性工作者仍可能因卖淫行为被处罚。例如,某按摩店技师未收取嫖资但提供性服务,最终被处以7日拘留 。此外,若性工作者组织、介绍他人卖淫,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组织卖淫罪)。

3. 特殊情形的加重处罚

- 若嫖客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等严重性病仍实施嫖娼,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

- 若涉及未成年人,嫖客可能构成强奸罪或嫖宿幼女罪(从重处罚) 。

四、常见误区与风险提示

1. 误区一:未支付嫖资即不违法

法律关注的是交易合意与行为实施,而非支付结果。例如,某男子通过微信转账1元作为嫖资“象征性支付”,仍被认定为嫖娼既遂 。

2. 误区二:白嫖可通过协商私了

即使双方私下达成“和解”,警方仍可依据证据追究法律责任。例如,某嫖客与卖淫女约定“免除嫖资”后被举报,两人仍被分别处以10日拘留。

3. 风险提示:证据留存的重要性

警方在查处时可能通过以下证据链认定嫖娼行为:

- 沟通记录:微信、短信中关于价格、地点的约定;

- 支付凭证:部分转账记录、红包备注;

- 现场证据:酒店监控、避孕套包装等物理痕迹 。

因此,任何试图通过“无痕操作”规避法律的行为均不可行。

五、社会治理与法律警示

1. 法律威慑的必要性

白嫖行为不仅破坏社会公序良俗,还可能引发敲诈勒索、传播性病等次生危害。例如,某嫖客因未支付嫖资被卖淫女以裸照威胁,最终两人均被警方处理。

2. 行业监管的协同路径

- 平台责任:加强对“按摩”“SPA”等服务平台的审核,要求实名认证和服务内容公示;

- 技术防控:通过大数据监测异常交易(如频繁更换支付账号、深夜集中预约)。

3. 公众认知的矫正

需明确“白嫖”并非“占小便宜”,而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挑战。例如,某高校教师因嫖娼被行政拘留后,不仅被学校开除,还引发社会舆论对师德的质疑。

结语

在色情交易中,“白嫖”的违法性不因未支付嫖资而消解。法律对嫖娼行为的打击核心在于交易合意与行为实施,而非支付结果。无论是嫖客还是性工作者,均需为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社会而言,唯有通过强化法律威慑、完善行业监管、提升公众法治意识,才能从根源上遏制此类违法活动的滋生。#白嫖#

来源:一个人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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