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武清区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公司类纠纷案件,通过“府院联动、审执衔接”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促使分布在4家法院的6起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从“和”出发,向“解”而行,实现了“一案解、多案结”的良好效果。
四年,18场诉讼
从法庭打到执行局
曾经的合作伙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场看似无解的“公司内战”
最终却在武清法官的手中画上终止符
且看一个“和”字
如何盘活了死局?
日前,武清区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公司类纠纷案件,通过“府院联动、审执衔接”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促使分布在4家法院的6起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从“和”出发,向“解”而行,实现了“一案解、多案结”的良好效果。
积怨已久
18件诉讼难解
刘某和高某因公司经营问题产生纠纷,四年间向武清区法院等多家法院提起各类诉讼18件,涉及审判、执行、清算等多个程序,争议问题涵盖股东知情权、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公司解散及清算等多个方面。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矛盾颇深。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案卷信息并通过案件系统关联双方当事人历次诉讼情况,详细梳理争议焦点和矛盾根源,发现化解这起纠纷面临三个难题:双方互不信任,无法面对面进行有效沟通;双方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等经营现状的看法存在严重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经营异常,对公账户因“久悬”而被注销。
破局有道
“背靠背”转为“面对面”
面对此种情况,仅靠一纸判决,非但不能化解纠纷,还可能会让双方当事人矛盾加剧,出现“相互内耗、利益互损”的情况,甚至衍生出更多案件。对此,承办法官萌生了“一揽子”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的想法,多次分别传唤当事人到庭,开展集中调解、释法明理,逐渐缓和双方情绪,真正实现由“背靠背”调解到“面对面”和解的转变。
联动收官
“一揽子”化解多案结
在初步确定调解方案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主动与市二中院等关联案件所在法院协调案件处理路径,与法院执行局等部门协调沟通“案款发放”和“公司异常处理”等诸多事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4家法院的6起纠纷实现“一揽子”化解。
一直以来,武清区法院在面对关联性强、矛盾复杂的案件时,不断探索“一案结、多案解”实质性解纷模式,以“如我在诉”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为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记者 范文澜
通讯员 张玉洁
编辑 王娟
来源:天津政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