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厂离职”经历成为网课推销工具?“大厂”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索赔50万元,结果所谓的“大厂离职”不过是引流“剧本”,最终面临法律惩处。9月15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披露一起相关案件,提醒公众警惕此类推销网课的行为。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 通讯员 龙浩东 罗晓)“大厂离职”经历成为网课推销工具?“大厂”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索赔50万元,结果所谓的“大厂离职”不过是引流“剧本”,最终面临法律惩处。9月15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披露一起相关案件,提醒公众警惕此类推销网课的行为。
虚构“大厂离职”经历推销网课
原告系抖音视界有限公司,其“字节跳动”字号多次被生效裁判文书认定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被告长沙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推广其培训课程,通过招聘软件招募引流员工,并指使员工在小红书平台发布多篇笔记。其中两篇笔记标题多为“再见字节,月薪4w还是离职了”,首图均为一名女性站在突出显示“字节跳动”企业名称的背景墙前;发帖人同时在笔记置顶评论中自称原告公司“离职员工”,并虚构就职经历,以“招收学员学习计算机技能”为由,将用户引流至微信。后来,被告通过微信向引流用户推销其开设的售价7880元的Python系统培训课程。
得知这一情况后,原告将长沙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告到法院,认为被告意在借助原告及其关联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恶意攀附原告及其关联公司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导致消费者认为宣传推广的课程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致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其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主张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不得再采用类似方式实施上述行为;连续15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万元;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从未通过使用原告企业字号等内容,让消费者认为被告与原告存在关联。”被告代理人表示。被告方还辩称,其经营方式主要是通过直播、视频宣传以及纸质物料、宣传资料等途径进行引流,对于原告所主张的通过小红书图文引流,有且只有本案一例情形,并且被告后来已经删除了相关图文。
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存在经营范围的部分重合,被告以营利为目的发布“字节跳动离职员工”引流信息,利用原告作为知名互联网企业的影响力,获取潜在的竞争性利益,两者之间构成竞争关系。
被告虽在发布的招生信息标题中提及原告企业字号“字节跳动”,但信息正文中关联词条均与离职、数据分析相关,该行为指向原告离职员工而非原告本身,不会导致消费者误认课程与原告存在关联,故被告的行为不构成混淆行为。
不过,被告作为计算机教育培训从业者,在明知其员工不存在原告公司就职经历的情况下,虚构员工就职背景,利用原告影响力获得网络流量,误导消费者对其专业能力、经验产生信任,属于对服务提供者资质的虚假陈述。该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对被告服务做出消极评价时,对原告的专业能力也会产生怀疑,存在贬损其商誉的可能性。同时,这一行为增加了相关公众选择服务提供者时的选择成本,抢夺了同行业其他经营者公平交易的机会,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及经营者、相关公众的合法权益,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综上,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诉讼过程中,被告注销了涉诉小红书账号,侵权内容已下架,被告已停止了侵权行为。法院遂判决被告在媒体上刊登消除影响声明,消除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企图通过‘蹭光环’‘造人设’的捷径来获利,最终必将损害自身信誉,并受到法律的严惩。”马栏山人民法庭(马栏山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助理陈慧表示,本案中,行为人盗用他人图片并虚构知名互联网企业离职员工身份与就职经历,实施引流售课。此举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公众在选择课程服务时务必审慎核实宣传信息与讲师背景,增强防范意识,警惕那些过于完美的“人设”和捷径承诺。
来源:长沙晚报掌上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