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养老诈骗案带来的启示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9-16 07:46 2

摘要:7月2日,我做客山西省晋城市融媒体中心《阳光伴你行》节目直播间,详细讲解了去年办结的由“庞氏骗局”引发的养老诈骗案件,为广大听众梳理常见的诈骗类型。这类诈骗具有高回报承诺、资金运作不透明、利用信任关系扩散等特点,极易让群众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6月,泽州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在辖区北义城镇用方言为老人讲解防范金融诈骗方法。

7月2日,我做客山西省晋城市融媒体中心《阳光伴你行》节目直播间,详细讲解了去年办结的由“庞氏骗局”引发的养老诈骗案件,为广大听众梳理常见的诈骗类型。这类诈骗具有高回报承诺、资金运作不透明、利用信任关系扩散等特点,极易让群众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2024年4月,十几名泽州县辖区内的老年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杨某骗走了所有的积蓄。经侦查查明,至2024年案发时,共有70余名老年人被骗,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2016年,曾担任过村委会会计和银行信贷员的杨某,经人介绍,接触了多个宣称高额返利的非法网络理财平台。在暴利诱惑下,杨某不仅投入了全部积蓄,更通过刷信用卡等方式追加投资,但从未提过一次现,只是看着平台上自己账户里的余额在增加。随着平台相继爆雷,杨某不仅未获分毫收益,连本金也全部被套牢,掉进了负债深渊。

为“逆风翻盘”,2018年起,这位曾经的理财骗局被害人利用曾任财务人员的身份信用,把目标转向了信息闭塞、防范意识薄弱的农村老年群体。他以“高息理财”为诱饵,向老年人群体承诺高额回报,更编造“突发重病急需手术费”“亲属经营养殖场需周转”等事由隐瞒自己债台高筑、资金链断裂的真相,向12个村庄的70余名老人“借款”共计200余万元,他们中年龄最长者87岁,多数人被骗走毕生积蓄,更有患病老人因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2024年7月1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杨某移送泽州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到底是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杨某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审查起诉期间,我围绕以上问题“死磕”证据,重点审查资金流水等电子证据,细致界分关联罪名、研究司法解释,仔细询问被害人。

多维印证是突破案件的有效方法。我重点从四个方面构建证据体系:其一,通过信用卡流水、医疗记录等书证证实杨某的借款事由是虚构的;其二,借助司法审计厘清资金实际流向,证明杨某将绝大部分资金用于非法理财平台投资;其三,综合收入状况、负债情况证实杨某根本不具备偿还能力;其四,根据被害人陈述,证实杨某将所谓的吸收资金改变为“投资理财”,改变了资金用途。

鉴于上述情形,杨某在明知无偿还能力情况下,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我初步认定其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但需进一步完善证据。2024年8月14日,我院将本案依法退回补充侦查。经完善证据链、形成完整证明体系后,杨某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9月10日,我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2024年11月27日,杨某在庭审现场面对数十名被害人当庭忏悔。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退赃情况,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决虽已生效,但这起养老诈骗案尚未画上句号,办案时被骗老人的一声声叹息化作我对公众讲讲身边的诈骗案、让他们远离诈骗的动力。

杨某诈骗案办完后,我对我院办理的养老诈骗案进行了梳理分析,发现此类案件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特殊身份取得被害人信任,如本案中杨某凭借曾任村委会会计和银行信贷员的身份骗取老年人的信任;二是作案手法具有持续性和欺骗性,通过虚构理财项目、编造紧急事由等方式层层设套;三是危害后果严重,本案70余名被骗老人中多人因此丧失养老保障。

让老百姓准确识别理财与骗局,是普法工作的重点方向。我开始深入思考案件中暴露出的老年人群体面临的困境:金融知识匮乏使其难以识别骗局、信息闭塞导致无法及时察觉异常、维权意识薄弱造成报案不及时。这提示我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更要注重开展“靶向式”普法。

因此,在后续的普法宣传活动中,我使用方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案例,以案释法。同时,我院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建立防诈机制,通过晋城综合广播视频号发布反诈短视频,目前已开展5场“护老防诈”专项行动。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希望能通过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讲解,切实筑牢老年人财产安全防线。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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