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是儿童。对青少年、儿童的性侵害,既包括违背其意志对其强行实施性行为,也包括利用其不知情、不理解或者没有达到性自主年龄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与性有关的行为。受害不分性别,男孩也要小心。
近年来
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时有发生
一旦遭受性侵害
将会给孩子的身心健康
造成严重伤害
为了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让我们一起了解防性侵知识
远离性侵害
正确认识未成年人性侵害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是儿童。对青少年、儿童的性侵害,既包括违背其意志对其强行实施性行为,也包括利用其不知情、不理解或者没有达到性自主年龄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与性有关的行为。受害不分性别,男孩也要小心。
除法律定义上的强奸,猥亵,引诱、容留、介绍、组织、强迫青少年儿童卖淫,以及向青少年、儿童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其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外,还包括法律中未规定但危害青少年、儿童权利和身心健康的与性有关的行为。
性侵害的行为有哪些?
暴力型性侵害:犯罪分子使用暴力和野蛮的手段,如携带凶器威胁、劫持受害人,或以暴力威胁加之言语恐吓,从而对受害人实施强奸。
胁迫型性侵害: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职务之便,对有求于自己的受害人加以利诱或威胁,从而强迫受害人与其发生非暴力型的性行为。
社交型性侵害: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发生的性侵害,与受害人约会的大多是熟人、同学、同乡,甚至是朋友。
诱惑型性侵害:利用受害人追求享乐、贪图钱财的心理,诱惑受害人使其受到性侵害。
如何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
重视防性侵教育,树立隐私意识。教会孩子认识自身隐私部位,别人不能摸、不能碰;同时也要告诉孩子尊重他人的身体界限,不随意触摸他人的隐私部位。对他人的奇怪要求,应警惕并拒绝。
提醒孩子外出尽量结伴而行,选择安全路线,不去荒僻的野外或酒吧、KTV、歌舞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外出不与陌生人搭腔,不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或饮料。独自在家时,关好门,拒绝陌生人进屋。
与他人交往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拒绝他人去密闭空间单独相处的要求,避免单独与他人在封闭、无人的环境中会面,不与他人轻易约定两人间的“小秘密”。
正确使用网络和社交软件,不随意在网络上发布个人身份、照片、位置等隐私信息,不在网络社交媒体上结交陌生人,拒绝和网友私下见面。
不浏览、关注低俗色情内容的账号、群组,不玩含有色情、暴力等元素的网络游戏,不接收他人发来的涉黄信息,不发送自己的隐私照片、视频。
遭遇性侵害时怎么办?
当遇到性侵害时,学会“说不、会跑、会骗、会记”。
说不:可以大喊:“住手!我不喜欢你这样做!”会跑:在公共场所时跑向人多的地方,向周围的人求助或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会骗:可以编理由骗侵害者,想办法逃跑。
会记:记住侵害者的体貌特征。
如何应对性侵害?
1、保留证据并报警。一旦不幸遭遇性侵害,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留存证据。被侵害后,不要擅自洗澡、洗衣物、收拾房间、扔东西等等。若是熟人作案,要保留好通话、通信记录,若是对方事后威胁、收买等,也要留下相关证据。
2、就医。被性侵后要去医院做一个全面的检查,一是为了检查自己有无意外怀孕,二是为了检查自己有无意外染上性病。
3、心理疏导。千万不要觉得是自己的错,也不要看不起自己。要多和信任的家人、朋友交流,也可以去找专业的心理咨询医生,尽可能地减少负面情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七条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让我们携手教育孩子保护自己远离侵害健康成长
编辑:甘施雨
编审:张财菁
监审:赵文全
监制:张 影
来源:西秀大城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