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新欢花2500万拍下名画羞辱我, 我笑- 画是我的, 还是假的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8-27 16:47 1

摘要:沥青路面被盛夏的烈日炙烤得微微扭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燥热的尾气味。沈知芥站在民政局门口,手里捏着一本暗红色的离婚证,那崭新的烫金字样刺得他眼睛生疼。

沥青路面被盛夏的烈日炙烤得微微扭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燥热的尾气味。沈知芥站在民政局门口,手里捏着一本暗红色的离婚证,那崭新的烫金字样刺得他眼睛生疼。

“知芥,我们……就这样吧。”陆晚霜站在他面前,一身香奈儿的白色连衣裙,衬得她肌肤如雪,气质清冷。她依旧那么美,美得像一幅遥不可及的画,只是画里再也没有他的位置。她的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aspetto的怜悯和决绝,“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

沈知芥嘴唇动了动,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干涩而沙哑。“我以为……我以为你懂我。那些瓶瓶罐罐,那些旧纸堆,不是不务正业,那是我的……”

“你的梦想?”陆晚霜打断了他,声音里透出疲惫,“你的梦想能换来钱吗?能换来市中心的大平层吗?能让我妈在亲戚面前抬起头吗?”

她身后,丈母娘——不,现在是前丈母娘了——李秀梅抱着手臂,翻了个白眼,刻薄的话像淬了毒的针:“别废话了晚霜,跟他这种废物多说一句都掉价!结婚三年,窝在那个破出租屋里,整天捣鼓一堆没人要的垃圾,还想让我们家晚霜跟你过一辈子?做什么青天白日梦!赶紧让他滚,傅公子还在‘云顶轩’等着我们吃饭呢!”

傅云峥,那个最近对陆晚霜大献殷勤的富二代,开着保时捷,手腕上是百达翡丽,谈吐间全是几个亿的项目。沈知芥在他面前,确实像个笑话。

沈知芥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掌心。三年的婚姻,他自问对陆晚霜掏心掏肺,她生病时他整夜不睡地照顾,她想吃城南的甜品他骑两个小时电瓶车去买,他将她视若珍宝。可他那点微薄的工资和对古玩字画的“穷酸爱好”,终究是抵不过现实的洪流。

“晚霜,”他最后一次这么叫她,声音已经平静下来,“你会后悔的。”

“后悔?”李秀梅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尖声笑了起来,“我们晚霜离开你这个火坑,只会越过越好!倒是你,沈知芥,离了我们家,我看你连饭都吃不上!等着吧,你这辈子也就这点出息了!”

陆晚霜的睫毛轻轻颤动了一下,她别过脸,没有看沈知芥的眼睛,只是冷淡地说:“车来了,我走了。”

一辆黑色的奔驰停在路边,李秀梅迫不及待地拉着陆晚霜上了车。车窗摇下,陆晚霜最后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复杂,像是在看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车子绝尘而去,卷起一阵热风,将沈知芥的自尊吹得七零八落。他站在原地,像一座被遗弃的雕塑,直到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是房东的催租短信。

【这个世界,终究是向钱看的。】沈知芥自嘲地笑了笑,胸口那股窒息般的疼痛,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城隍庙附近的古玩地摊市场。

这里是他以前最爱来的地方,空气中混杂着旧木头、老宣纸和泥土的味道,曾是他唯一的慰藉。但今天,这份慰藉也显得格外讽刺。

他蹲在一个地摊前,摊主是个油滑的中年男人,正唾沫横飞地向游客兜售着“祖传的康熙青花”。沈知芥的目光,却被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物件吸引了。

那是一方残破的砚台,材质像是普通的石头,上面布满了裂纹和磕碰的痕迹,角落里甚至缺了一大块,露出灰白的内里。它被随意地扔在一堆假玉假铜钱中间,蒙着厚厚的灰尘,像个没人要的孤儿。

不知为何,沈知芥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将它拿了起来。

就在他的指尖触碰到砚台冰凉粗糙的表面的那一刹那——

嗡!

一声奇异的蜂鸣在他脑海中炸开,一股清凉中带着温润气息的暖流,顺着他的指尖,闪电般地窜入他的身体,沿着经脉迅速游走全身。眼前的一切开始旋转、模糊,他只觉得天旋地转,随即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

……

再次醒来时,沈知芥发现自己躺在出租屋那张吱呀作响的旧床上。夕阳的余晖从窗外照进来,将满屋的灰尘染成了金色。

他猛地坐起,环顾四周。那个破砚台,正静静地躺在他的床头柜上。

【刚才……不是梦?】

他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试图回忆昏迷前发生的一切。那股奇特的暖流似乎还在体内盘桓,四肢百骸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舒泰。他下意识地再次伸出手,握住了那方砚台。

这一次,没有了那种震撼的冲击。他定睛看向砚台,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他的视野里,那方破砚台的表面,竟然浮现出一层淡淡的金色光晕。光晕之中,一行行细小的文字如同流水般显现出来:

**【端溪老坑麻子坑石,唐代遗物,内蕴浩然正气一丝,因破损严重,灵气逸散九成九,可修复。】**

沈知芥惊得倒吸一口凉气,手一抖,差点把砚台扔出去。

【我能看到……古董的信息?】

他不敢相信地眨了眨眼,再次看向砚台,那行金色的小字依然清晰可见。他猛地扭头,看向墙角堆放的那些他平时淘换来的“宝贝”。

一个他花五十块买来的青花小碗,在他眼中毫无光晕,只有一行冷冰冰的灰色小字:【现代工艺品,景德镇流水线产物,价值:不超过二十元。】

他又看向旁边一个自以为是民国的老座钟,眼中同样浮现出灰色字体:【上世纪八十年代仿制品,机芯为国产,价值:一百元左右。】

一件,两件,三件……他将自己所有的收藏都看了一遍,结果让他心凉了半截。他引以为傲的收藏,十之八九都是赝品和近现代仿品,只有寥寥几件是真品,还都是些价值不高的大路货。

【原来……我才是那个不学无术的废物。】

陆晚霜和李秀梅的嘲讽言犹在耳,沈知芥的心像是被狠狠揪了一把。但他没有沉浸在自怨自艾中。一股前所未有的激动和狂喜,从他心底升腾而起。

他再次看向手中的破砚台,又看了看自己的双手。

**这双眼睛,就是他逆天改命的资本!**

【捡漏、鉴宝、发家致富……】这些曾经遥不可及的词汇,此刻在他脑海中疯狂闪烁。

【陆晚霜,李秀梅,傅云峥……你们给我等着。今天你们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们高攀不起!】

一股强大的自信注入他的身体,冲散了离婚带来的所有阴霾。他的人生,从捡到这方破砚台开始,将彻底改写!

第二天一大早,沈知芥揣着身上仅剩的三百块钱,再次来到了城隍庙古玩市场。

这一次,他的心态和视野已经完全不同。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凭着一知半解的书本知识和感觉去“淘宝”,而是开启了他那双“鉴宝神眼”,目光如炬地扫视着一个个地摊。

入目所及,绝大多数物件都泛着代表赝品的灰色光芒。偶尔有几件泛着淡淡的白光,代表着清末民初的小玩意儿,价值不高。

他的目标,是那种能让他翻身的、泛着金色光芒的宝贝。

“小兄弟,又来啦?看看这个,刚收上来的汉代玉佩,保证到代!”一个摊主热情地招呼他。

沈知芥瞥了一眼,那所谓的“玉佩”上灰光闪烁,【现代岫玉机雕,做旧手法拙劣。】

他摇摇头,继续往前走。

一连逛了半个多小时,看得他眼花缭乱,却始终没有发现一件能让他心动的宝贝。地摊上的东西,九成九都是假货,剩下的也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

【难道是我想得太简单了?】沈知芥心里有些打鼓,额头渗出了细汗。

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他的目光被一个卖旧书和字画的摊位吸引了。摊主是个戴着老花镜的干瘦老头,正低头看着一本连环画,对生意爱答不理。

沈知芥的目光在摊位上一堆发黄的旧书中扫过。突然,他的瞳孔猛地一缩。

在一摞旧报纸下面,压着一卷画轴,画轴的轴头是普通的木料,已经有些开裂,看起来毫不起眼。

但是,在这卷画轴上,赫然萦绕着一层浓郁的、几乎化为实质的**紫色光晕!**

紫色!比之前砚台的金色还要深邃、高贵!

沈知芥的心脏瞬间狂跳起来,他强压住内心的激动,装作不经意地蹲下身,开始翻看那些旧书。

“老板,这些书怎么卖?”

老头眼皮都没抬:“十块一本,随便挑。”

沈知芥随手拿起几本,又指了指那卷画轴:“这个呢?看着挺旧的,拿回去糊墙不错。”

老头这才抬起头,瞥了一眼画轴,不耐烦地摆摆手:“那是个破画,画都烂了,你要是拿,五十块钱拿走。”

【画烂了?】沈知芥心中一动。

他拿起画轴,小心翼翼地展开一角。果然,画的开端部分受潮严重,画面模糊不清,还有好几个破洞。但透过破损处,依然能看到画中山水的笔触极其老辣,气韵非凡。

最重要的是,他眼中的信息清晰地显示出来:

**【明代,‘吴门四家’沈周真迹,《庐山高图》摹本残卷,笔墨精神得其八分,极具收藏价值。因保存不当严重受损,价值大跌,可修复。】**

沈周!明四家之首!

哪怕是摹本残卷,只要是真迹,也绝对是天价!

沈知芥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快停止了。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而随意:“五十太贵了,老板,你看这都破成这样了,回去还得我自己裱,三十块钱,我拿几本书再搭上它,怎么样?”

老头皱了皱眉,似乎觉得沈知芥在侮辱他的东西。但他低头看了看那破烂不堪的画,最终还是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行了行了,给你了,赶紧拿走!”

“好嘞!”

沈知芥爽快地付了钱,将画轴和几本旧书一起塞进自己的帆布包里,转身就走,脚步快得像是在逃跑。

他一路疾走到无人的巷子里,才背靠着墙,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打开包,看着那卷萦绕着紫色光晕的画轴,心脏砰砰直跳。

【这就是……一步登天的感觉吗?】

他没有立刻去找人卖画。这幅画虽然是宝贝,但破损严重,就这样拿出去,不仅卖不上价,还可能被人当成骗子。他需要先找到一个可靠的修复师。

他想到了一个人——古玩街“博古斋”的刘老。刘老是圈内有名的修复大家,一手修复字画的绝活出神入化,但脾气古怪,收费也高,不是谁的活都接。

沈知芥深吸一口气,打车直奔古玩街。

博古斋内,檀香袅袅。一个穿着唐装,精神矍铄的老者正戴着放大镜,用一根细如毫毛的笔,修复着一幅古画。他就是刘承德,人称刘老。

“刘老。”沈知芥恭敬地喊了一声。

刘老头也不抬:“东西放下,人出去。”

沈知芥知道他的规矩,也不着恼,小心翼翼地将画轴放在一旁的桌案上,缓缓展开。

当那残破却气韵不凡的山水展现在眼前时,刘老手中的动作猛地一顿。他抬起头,扶了扶眼镜,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他放下手中的活,走到桌案前,拿起放大镜,一寸一寸地仔细观察起来。从画纸的包浆,到墨色的浓淡,再到那几个残存的印章……

他看得越久,脸色就越凝重,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这……这是……”刘老的手都有些颤抖,“这笔法,这气韵……是石田先生(沈周的号)的风格!小伙子,你这画……哪来的?”

沈知芥不卑不亢地回答:“地摊上淘来的。”

“地摊?”刘老倒吸一口凉气,看着沈知芥的眼神瞬间变了,“好眼力!真是英雄出少年啊!可惜,可惜了……这画伤得太重,起码毁了四成,修复起来……难如登天啊!”

沈知芥心中一紧:“刘老,您是这行里最好的师傅,您一定有办法的,对吗?钱不是问题。”

刘老沉吟了半晌,指着画上几处最严重的破损:“这里,这里,还有这里,纸的纤维已经彻底断了,颜色也晕染得一塌糊涂。要补全,不仅要用同年代的纸,还要调出和几百年前一模一样的颜色,最难的是‘全色接笔’,要让补上的笔触和原作融为一体,天衣无缝……这活,我没七成把握,不敢动。”

沈知芥的心沉了下去。如果连刘老都没办法,这画岂不是要砸在手里?

就在这时,他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那方砚台的信息里,提到了“内蕴浩然正气一丝”,而这幅画的信息里,也写着“可修复”。这两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他下意识地将手按在了画卷上,同时心中默念着“修复”。

奇迹发生了!

他感觉到体内那股温润的暖流,开始通过他的手掌,缓缓地注入到画卷之中。那股暖流仿佛拥有生命,精准地流向画卷破损的地方。

在沈知芥的“神眼”视野中,他能清晰地看到,那些断裂的纸张纤维,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连接、愈合!那些晕染开的墨迹,也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重新规整,恢复了原本的清晰。

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不到一分钟。

当暖流退去时,沈知...芥的额头已经布满了汗珠,脸色也有些苍白,显然消耗不小。

但他顾不上这些,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眼前的画卷。

而一旁的刘老,已经彻底惊呆了。他张大着嘴巴,眼珠子瞪得像铜铃,仿佛看到了鬼一样。

“这……这……这怎么可能!?”

只见刚才还破烂不堪的古画,此刻竟然……竟然完好如初!那些破洞、霉斑、晕染的墨迹,全都消失不见,仿佛它们从来没有存在过。整幅画散发着古朴而厚重的气息,笔墨间的神韵流转,气势磅礴,赫然是一幅完美的传世杰作!

**“神迹!这简直是神迹啊!”** 刘老激动得老泪纵横,他颤抖着手抚摸着画卷,像是抚摸着绝世珍宝。

沈知芥也被眼前这一幕震撼了。他知道自己的金手指很强,但没想到能强到这种地步!这已经不是修复,这是逆转时间!

刘老抬起头,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沈知芥:“小伙子……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沈知芥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波澜,平静地说道:“一个爱玩收藏的普通人而已。刘老,现在这幅画,您觉得值多少钱?”

刘老定了定神,郑重地说道:“沈周真迹,虽是摹本,但如此品相,又是他最负盛名的《庐山高图》题材……保守估计,**八百万起步!** 如果上拍卖会,遇到喜欢的藏家,破千万也不是不可能!”

八百万!

这个数字像一颗炸雷,在沈知芥的脑海中轰然炸响。

他的人生,真的要不一样了。

沈知芥没有选择立刻将画卖掉。刘老告诉他,像这种级别的宝贝,直接卖给店铺会被压价,最好的方式是送去大型拍卖行。

在刘老的引荐下,沈知芥联系上了国内顶尖的“华夏珍宝”拍卖行。首席鉴定师亲自接待了他,当看到这幅完美的沈周摹本时,其震惊程度不亚于刘老。当场就拍板,将这幅画作为下一期春季拍卖会的压轴拍品之一,并预付了沈知芥一百万的定金。

拿着银行卡里突然多出来的一长串零,沈知芥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商场给自己从头到脚换了一身体面的行头。当他穿着剪裁合身的阿玛尼西装,手腕上戴着一块低调奢华的积家手表,站在镜子前时,连他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

镜中的男人,眉眼依旧,但眼神中的颓唐和自卑已经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稳和自信。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古人诚不我欺。】

他做的第二件事,就是租了一套高档公寓。当他站在二百七十度落地窗前,俯瞰着脚下城市的万家灯火时,他终于有了一种将命运握在自己手中的踏实感。

处理完这些,他才想起一件事。他还有些东西落在了之前和陆晚霜一起住的出租屋里。他给陆晚霜发了条信息,说自己要去取东西。

陆晚霜很快回了信息,语气依旧是那种淡淡的疏离:“我不在家,我妈在,你直接去吧。”

沈知芥驱车来到那个熟悉的、充满了辛酸回忆的小区。他开的是一辆新买的奥迪A8,低调,但足以碾压傅云峥那辆招摇的保时捷。

他刚把车停好,就看到李秀梅挎着菜篮子从外面回来。

李秀梅一眼就看到了这辆崭新的豪车,眼中闪过一丝艳羡,但当她看到从驾驶位上走下来的人是沈知芥时,那丝艳羡瞬间变成了鄙夷和不屑。

“哟,这不是沈大废物吗?怎么,租了辆车来装门面啊?”李秀梅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可告诉你,别以为这样我们家晚霜就会回心转意,你跟傅公子比,连提鞋都不配!”

沈知芥懒得跟她废话,淡淡道:“我来拿点东西。”

“拿东西?你那点破烂我早给你扔垃圾桶了!”李秀梅双手叉腰,一副刻薄相,“别挡着我的路,看见你就晦气!”

沈知芥眉头一皱。他那些东西里,有几本绝版的古籍,对他来说很重要。

就在这时,一辆红色的保时捷911嚣张地开了过来,一个急刹停在旁边,车窗摇下,露出傅云峥那张挂着傲慢笑容的脸。

“阿姨,我来接您和晚霜去吃饭。”傅云峥说着,目光轻蔑地扫过沈知芥和他身旁的奥迪A8,“哟,这不是沈先生吗?发财了?这车租一天得不少钱吧?”

李秀梅立刻换上了一副谄媚的笑容,凑了过去:“哎哟,傅公子您来了!快别理这个废物,他就是来死缠烂打的。我们晚霜早就跟他没关系了!”

傅云峥从车上下来,他今天特意穿了一身范思哲,手腕上的理查德米勒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走到沈知芥面前,拍了拍奥迪A8的引擎盖,啧啧有声:“车不错,可惜啊,是别人的。不像我,想买什么车就买什么车。人啊,还是得有自知之明。”

他看向沈知芥,眼神中充满了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沈知芥,我劝你一句,离晚霜远一点。你和她,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你能给她的,我能给十倍百倍。你给不了她的,我能像给空气一样轻松地给她。”

恰好此时,陆晚霜从楼道里走了出来。她也换了一身新衣服,是傅云峥送的迪奥新款,手里拎着爱马仕的包包。她看到眼前的场景,秀眉微蹙,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

“妈,云峥,你们在干什么?”

“没什么,晚霜,”傅云峥立刻迎了上去,亲昵地想去搂她的腰,却被陆晚霜不着痕迹地避开了,“就是碰到个不识趣的苍蝇,赶一赶罢了。”

李秀梅也附和道:“就是!晚霜你别理他,我们快上车,傅公子订的可是‘御膳房’的位子,去晚了可就没了!”

陆晚霜的目光落在沈知芥身上。今天的他,和她印象中那个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浑身散发着廉价气息的男人判若两人。他穿着笔挺的西装,身形挺拔,神色淡然,那种从容的气度,是她从未见过的。

她的心,莫名地刺痛了一下。

【他……好像变了。】但随即,她又将这个念头压了下去。【就算穿得再好又怎么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还是那个一事无成的沈知芥。】

她吸了口气,对沈知芥说:“我的东西你都拿走了吗?如果没有,我可以让阿姨帮你收拾一下寄过去。以后……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她的语气,像是施舍。

沈知芥笑了。他看着眼前这三个自以为是的人,觉得无比可笑。

他没有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拿出车钥匙,轻轻按了一下。

滴滴!

他身旁的奥迪A8发出一声清脆的解锁声,车灯闪了两下。

然后,他拉开车门,从副驾驶座上拿出了一个文件袋,扬了扬,对李秀梅说:“我扔掉的那些‘破烂’里,好像有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哦,对了,我刚想起来,这房子……是我婚前全款买的,写的是我的名字。”

李秀梅的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

这套房子虽然不大,但也是市区的老破小,价值不菲。当初结婚,沈知芥体谅陆家,主动把这套自己父母留下的房子作为婚房,房产证也一直放在家里。离婚时,所有人都默契地忘了这件事,以为沈知芥这个“窝囊废”不敢提。

“你……你胡说八道!这房子是我们的!”李秀梅尖叫起来。

沈知芥冷笑一声,从文件袋里抽出那本暗红色的房产证,在他们面前晃了晃,上面的名字清清楚楚——沈知芥。

“现在,我给你们半个小时的时间,收拾你们的东西,从我的房子里,**滚出去!**”

**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李秀梅、傅云峥和陆晚霜的心上!**

傅云峥脸上的傲慢笑容僵住了。他没想到这个他眼中的废物,竟然还藏着这么一手。一套市区的房子,虽然他不在乎,但这脸被打得啪啪作响!

李秀梅彻底慌了,指着沈知芥骂道:“你个白眼狼!你忘了我们晚霜跟你吃了多少苦吗?你现在发达了就想把我们赶出去?我告诉你,没门!这房子有我们晚霜的一半!”

“是吗?”沈知芥眼神冰冷,“婚前财产,受法律保护。不信的话,我们可以法庭上见。不过我怕你们等不及,我已经叫了搬家公司和锁匠,他们半小时后到。”

陆晚霜的脸色苍白如纸。她看着眼前这个冷酷而陌生的沈知芥,心乱如麻。她一直以为自己是站在高处俯视他,施舍他,却没想到,自己一直住着的,竟然是他的房子。

她想说些什么,想说他们之间还有三年的感情,但话到嘴边,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她知道,是她亲手将这份感情撕碎的。

“云峥……”她求助似的看向傅云峥。

傅云峥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让他为了这么一套老破小跟沈知芥纠缠,他丢不起这个人。他狠狠地瞪了沈知芥一眼,强撑着面子说:“不就一套破房子吗?晚霜,别跟这种小人一般见识。我回头就给你买一套江景别墅,比这强一百倍!”

说完,他拉着陆晚霜就要走。

“等等。”沈知芥叫住了他们。

傅云峥不耐烦地回头:“又干什么?”

沈知芥的目光,落在了陆晚霜手腕上的一串沉香手串上。那手串珠子圆润,颜色深沉,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在他的神眼中,一行金色的信息浮现出来:【奇楠沉香手串,品相极佳,内含静心凝神之效,价值不菲。】

这串手串,是沈知芥用自己攒了半年的工资,托人从外地好不容易淘来,送给陆晚霜的结婚纪念日礼物。当时陆晚霜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还行”,便随意地戴上了。

“那串手串,”沈知芥指了指,“是我送的。既然离婚了,我的东西,麻烦还给我。”

陆晚霜浑身一震,下意识地护住了手腕。这串手串,她一直戴着,早已习惯了它的存在和那股让她心安的香气。她从未想过,沈知芥会把它要回去。

“沈知芥,你别太过分了!”李秀梅尖叫道,“一串破珠子你也要?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傅云峥也嗤笑道:“怎么?穷疯了?连送出去的东西都要收回?晚霜,给他!这种垃圾货色,我回头给你买一车!”

陆晚霜咬着嘴唇,眼中闪过一丝屈辱。她死死地盯着沈知芥,似乎想从他眼中看到一丝不舍或动摇。

但她失望了。沈知芥的眼神平静如水,没有丝毫波澜。

【他真的……什么都不要了。】

这个认知,像一根针,狠狠扎进她的心里。她颤抖着手,将手串从手腕上褪了下来,递给沈知芥。

当手串离开她皮肤的那一刻,她突然感觉到一阵莫名的空虚和心慌。

沈知芥接过手串,甚至没有再看他们一眼,转身径直走向自己的奥迪车,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引擎发动,黑色的奥迪A8平稳而安静地驶离,只留下站在原地,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母女俩,和同样感觉受到了奇耻大辱的傅云峥。

阳光下,陆晚霜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腕,仿佛失去了什么极其重要的东西。她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决定,到底是不是对的。

收回房子和手串之后,沈知芥的生活彻底与过去割裂。

他没有再去关注陆晚霜等人的窘迫,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古玩的世界里。那双神眼,就是他最大的依仗。

他不再满足于地摊捡漏,而是将目光投向了更高端的古玩店铺和私人藏家。

这天,他来到古玩街最负盛名的一家店——“青檀斋”。

这家店的装修古朴雅致,一踏入便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檀木香和书卷气,与外面那些嘈杂的店铺截然不同。店里的客人不多,但个个看起来都气度不凡。

沈知芥知道,这里的东西,没有便宜货,但赝品也极少。老板是个厉害角色。

一个穿着素色旗袍,气质温婉如兰的年轻女子走了过来,她大约二十五六岁,肌肤白皙,眉眼如画,身上有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淡然。

“先生您好,想看点什么?”她的声音也如人一般,温润悦耳。

沈知らなかった:“随便看看。”

他的目光在店内琳琅满目的古董上扫过。青铜器、瓷器、玉器、字画……每一件都泛着或浓或淡的光晕。白色的光代表清末民国,黄色的光代表明清,而更深邃的青色光,则代表着宋元,甚至更早。

这青檀斋,果然名不虚传,好东西不少。

那女子见他目光精准,看的都是店里的精品,眼中闪过一丝讶异。她叫苏青檀,是这家店的主人。年纪虽轻,但家学渊源,眼力在年轻一辈中堪称翘楚。

“先生好眼力,这件龙泉窑的青瓷梅瓶,是南宋时期的官窑精品。”苏青檀见沈知芥在一件青瓷瓶前驻足,便主动介绍道。

沈知芥点了点头。他眼中看到的信息比苏青檀说的更详细:【南宋龙泉窑粉青釉梅瓶,官窑制式,品相完美,传承有序。】这是一件价值数百万的珍品。

“确实是好东西。”沈知芥赞了一句,继续往里走。

就在这时,店里来了几位客人。为首的是一个脑满肠肥的中年男人,戴着大金链子,一副暴发户的模样。他身后跟着一位山羊胡的老者,看起来仙风道骨,被他称作“张大师”。

“苏老板!我把张大师请来了!让他再给你掌掌眼,我那幅唐伯虎的《仕女图》,到底是不是真的!”胖男人嗓门极大。

苏青檀微微蹙眉,但还是客气地将他们请到里间的茶室。

沈知芥本不欲多事,但听到“唐伯虎”三个字,还是起了点兴趣,便也跟了过去。

茶室里,一幅古画已经被展开。画中仕女体态丰腴,笔法细腻,设色艳丽,确实有几分唐寅的风格。

那山羊胡的张大师捻着胡须,摇头晃脑地看了一番,然后斩钉截铁地说道:“王总,我早就说了,这幅画,开门见山!你看这用笔,何等潇洒;这设色,何等华丽!还有这纸,是明代的‘金栗笺’,绝对错不了!苏老板,你还是太年轻了,经验不足啊!”

王总闻言,得意地看向苏青檀:“苏老板,听到了吗?张大师都这么说了!你之前还说我这画存疑,我看你是想压我的价吧?一口价,八百万,你收不收?”

苏青檀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她还是觉得这幅画有问题,但又说不出具体哪里不对。画的各方面,无论是纸张、印章还是画风,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她犹豫了。这桩生意,做好了能赚一大笔,但万一打了眼,青檀斋的招牌可就砸了。

就在她进退两难之际,一个平淡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这画,是假的。”

说话的,正是沈知芥。

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

王总脸色一沉:“你谁啊?在这胡说八道什么?”

张大师更是气得吹胡子瞪眼:“黄口小儿,乳臭未干!你懂什么叫画吗?敢质疑老夫的眼力!”

苏青檀也惊讶地看着沈知芥。

沈知芥没有理会他们的叫嚣,他的目光落在那幅画上。在他的神眼中,画的表面,覆盖着一层浓郁的灰色光芒,一行小字清晰无比:

**【近代仿品,高手所作。画技、用纸、印章均仿自明代,但所用墨,乃民国时期的‘一得阁’墨汁,其中含有微量工业炭黑,与明代松烟墨有本质区别。】**

“我说它是假的,自然有我的道理。”沈知芥走到画前,不理会张大师杀人般的目光,对苏青檀说道:“苏小姐,可否借放大镜一用?”

苏青檀犹豫了一下,还是递给了他一个高倍放大镜。

沈知芥接过放大镜,对准了画中仕女的发髻处一笔最浓的墨迹,说道:“唐寅作画,用的是他自己研制的松烟墨,墨色沉稳,层次分明,即便千年,墨迹边缘也会有自然的晕染,称之为‘墨韵’。而工业制墨,无论再怎么模仿,其墨色都会显得死板、干涩,缺乏灵性。”

他将放大镜递给苏青檀:“苏小姐请看,这处墨迹,在高倍镜下,边缘是否锐利如刀切,毫无层次感和自然的晕染?”

苏青檀接过放大镜,凑过去仔细一看,脸色顿时一变。

果然!正如沈知芥所说,那墨迹虽然黑,但黑得没有灵魂,边缘清晰得有些不自然,完全没有古画那种墨迹沁入纸张纤维的年代感。

“还有,”沈知芥又指向画上的一个钤印,“这个‘南京解元’的印章,虽然刻得很像,但‘解’字的宝盖头下面,那一撇和一捺的交汇处,比真品要黏连了零点一毫米。这是仿造者刻印时手抖了一下,留下的破绽。不信的话,可以找唐寅印谱的拓本一对便知。”

他的话,说得条理清晰,有理有据,不容置疑。

那个张大师的脸,已经从涨红变成了猪肝色。他刚才只顾着看画风和纸张,根本没注意到这些微乎其微的细节!

王总也傻眼了,他结结巴巴地问:“这……这……真的假的?”

苏青檀放下放大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她对着沈知芥,投去一个充满感激和敬佩的眼神。

“这位先生说的没错。”她转向王总,语气恢复了平静和自信,“王总,您这幅画,确实是民国时期的高仿品,俗称‘苏州片’。市场价,不会超过五万。”

从八百万,到五万。

王总的脸瞬间垮了下来。他恶狠狠地瞪着那个已经汗如雨下的“张大师”,怒吼道:“姓张的!你他妈敢骗我!老子花了五十万从你手里买的!”

说着,他便揪着张大师的领子,连拖带拽地离开了青檀斋,外面传来一阵鸡飞狗跳的叫骂声。

一场风波平息。

苏青檀对着沈知芥,郑重地行了一礼:“先生,今天多亏了您,否则青檀斋百年声誉,险些毁于一旦。小女子苏青檀,还未请教先生高姓大名?”

“沈知芥。”

“沈先生。”苏青檀的眼睛亮晶晶的,充满了好奇和欣赏,“沈先生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毒辣的眼力,真是让青檀汗颜。不知……沈先生可否赏光,到后堂喝杯茶?”

沈知芥点了点头。

后堂,茶香四溢。

苏青檀亲自为沈知芥沏了一壶上好的大红袍。

“沈先生,大恩不言谢。作为感谢,今日您在店里看上的任何一件东西,都可以八折带走。”苏青檀诚恳地说道。

沈知芥笑了笑:“苏小姐客气了。我只是路过,说了句实话而已。”

他今天来,可不是为了贪图这点折扣。他看中的,是苏青檀这个人,以及她背后的资源和渠道。单打独斗,终究有限。想要在古玩界站稳脚跟,必须要有自己的人脉和平台。

【青檀斋,是个不错的合作对象。】

他抿了口茶,说道:“折扣就不必了。不过,我倒是有个生意,想和苏小姐谈谈。”

“哦?请讲。”苏青檀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沈知芥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了一个用锦布包裹的长条形物件,轻轻放在桌上。

“我最近收了样东西,想请苏小姐过过眼。”

苏青檀心中好奇,能让眼前这个“高人”郑重其事拿出来的,会是什么宝贝?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锦布,当看到里面的东西时,不禁微微一愣。

那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青铜古剑,剑身大部分都覆盖着厚厚的铜锈,剑刃上还有好几个缺口,剑格也断了一半,看起来就像一块刚从土里刨出来的废铁。

苏青джин皱了皱眉,以她的眼力,也只能看出这剑年代很久远,但具体是什么来头,品相又差到这个地步,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价值。

“沈先生,这……”

沈知芥没有说话,只是示意她仔细看。

苏青檀只好耐着性子,拿起放大镜,从剑柄开始一点点地看。当她的目光落在剑柄末端,一处被铜锈覆盖得最严实的地方时,她的手猛地一抖。

在那厚厚的铜锈下面,她隐约看到几个模糊不清的鸟虫篆铭文!

鸟虫篆!那是春秋战国时期,只有王公贵族才能使用的字体!

苏青檀的呼吸瞬间急促起来,她立刻取来专业的清理工具,小心翼翼地清理掉那块铜锈。

随着铜锈一点点剥落,八个古朴而华丽的鸟虫篆,终于露出了真容。

**“越王鸠浅,自作用剑!”**

当看清这八个字时,苏青檀如遭雷击,整个人都僵在了那里!

越王鸠浅,就是大名鼎鼎的越王勾践!

这……这竟然是传说中的**越王勾践剑**的同款佩剑?!虽然不是史书上那把国宝,但也是勾践亲自下令督造的王室用剑啊!

“天……天哪……”苏青檀的声音都在颤抖,她看着沈知芥,眼神里充满了震撼和不可思议,“沈先生……这……这把剑……”

沈知芥平静地喝了口茶,仿佛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前几天去乡下,从一个老农家里收的。他说这是他爷爷从地里刨出来的,一直用来砍柴。”

用来……砍柴?

苏青檀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骤停了。暴殄天物!这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仔细评估着这把剑的价值。虽然品相极差,但它胜在身份!越王勾践自用剑,这几个字就足以让它跻身国宝级的行列!如果能请顶级大师进行修复,其价值……**将不可估量!**

苏青檀看着沈知芥,眼神变得无比炙热。

这个人,简直就是一个行走的宝藏!先是沈周的画,现在又是越王的剑!他的身上,到底还藏着多少秘密?

“沈先生,”苏青檀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您……您愿意将这把剑,交由我们青檀斋来运作吗?我们可以合作,送去最好的机构修复,然后上拍卖!所得利润,我只要三成!不,两成!我只要两成!”

为了能和这样的人物搭上线,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沈知芥等的就是这句话。他放下茶杯,微笑道:

“苏小姐,我想要的不是一次性的合作。我想要的是一个长期、稳定、可以信任的合作伙伴。”他看着苏青檀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想入股青檀斋。”

华夏珍宝春季拍卖会,在万众瞩目中拉开帷幕。

这场拍卖会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富豪、藏家和古玩爱好者。会场内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沈知芥和苏青檀坐在前排的贵宾席。经过上次的“越王剑”事件,两人已经正式达成了合作。沈知芥以技术入股的方式,成为了青檀斋的首席鉴定顾问和股东。

“沈先生,今天那幅《庐山高图》摹本是压轴拍品,估计会拍出个天价。”苏青檀侧过头,低声说道。她今天穿了一件水墨风的改良旗袍,更显得她气质如兰。

沈知芥点了点头,目光却在会场里搜寻着。

很快,他在不远处的另一片贵宾席,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傅云峥、陆晚霜,以及李秀梅。

傅云峥今天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一身高定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正和身边的几个富商谈笑风生,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陆晚霜坐在他身边,穿着华丽的晚礼服,戴着璀璨的钻石项链,妆容精致,但眉宇间却带着一丝淡淡的疏离和落寞。李秀梅则是一脸的兴奋和虚荣,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不停地东张西望。

他们的目光,偶尔也会扫过沈知芥这边。

傅云峥看到沈知芥时,眼中闪过一丝不屑和嫉恨。上次在小区门口被沈知芥狠狠打脸,让他耿耿于怀。

【一个走了狗屎运的废物,也配坐在这里?】傅云峥心中冷笑,【等会儿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实力和财力。】

陆晚霜的眼神则要复杂得多。她看到沈知芥和苏青檀坐在一起,两人偶尔低声交谈,看起来亲密而默契。苏青檀的温婉和知性,是她所不具备的。一种莫名的酸涩和失落,涌上她的心头。

【他身边……已经有别的女人了吗?】

拍卖会正式开始。

一件件珍品被呈上,又被高价拍走。傅云峥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力,频频举牌,拍下了好几件价值不菲的瓷器和玉器,引来阵阵喝彩。

李秀梅更是激动得满脸通红,不停地在陆晚霜耳边吹嘘:“看到没,晚霜!这才是男人!为了你,傅公子眼睛都不眨一下!比那个沈知芥强一万倍!”

陆晚霜只是勉强地笑了笑,没有说话。她看着傅云峥的挥金如土,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快乐,反而觉得无比空虚。她想起以前,沈知芥为了给她买一件礼物,会省吃俭用好几个月,那份心意,比这些冷冰冰的数字要珍贵得多。

终于,轮到压轴拍品登场了。

“各位来宾!”拍卖师的声音高亢而富有激情,“接下来,将是本次拍卖会的重中之重!一幅尘封数百年的画坛瑰宝——明代沈周真迹,《庐山高图》摹本!”

当那幅画被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展开,呈现在大屏幕上时,全场响起一片惊叹之声。

完美的品相,磅礴的气势,苍劲的笔法……所有人都被这幅传世杰作所震撼。

“此画经过本行多位专家和国内权威机构的联合鉴定,确认为沈周真迹无疑!起拍价,八百万!每次加价,不低于五十万!现在,竞拍开始!”

拍卖师话音刚落,傅云峥就第一个举起了牌子。

“一千万!”

他直接加了两百万,意图很明显,就是要用雷霆之势,震慑住所有竞争者,同时,也是为了向某人示威。他举着牌子,挑衅地看了一眼沈知芥的方向。

然而,沈知芥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依旧气定神闲地坐在那里。

这种无视,比任何反击都让傅云峥愤怒。

“一千一百万!”

“一千二百万!”

“一千五百万!”

场上的竞争异常激烈。这幅画的品质太高了,吸引了所有大藏家的目光。

傅云峥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价格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他今天来,就是想拍下这幅画送给陆晚霜,一来可以博美人欢心,二来可以狠狠地羞辱沈知芥。

“两千万!”傅云峥咬着牙,报出了一个惊人的数字。

全场一片哗然。这个价格,已经有些溢价了。

许多竞争者都犹豫了,开始摇头放弃。

傅云峥见状,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他转过头,对着陆晚霜温柔地说:“晚霜,这幅画,我一定要拍下来送给你。因为只有这样的传世之作,才配得上你的美丽。”

陆晚霜的心颤动了一下,但看着傅云峥那张写满炫耀的脸,她却怎么也感动不起来。

就在拍卖师即将落槌的时候,一个淡然的声音,从前排响起。

“两千一百万。”

举牌的,正是沈知芥身边的苏青檀。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代表的是沈知芥的意思。

傅云峥的笑容瞬间凝固在了脸上。

他猛地回头,死死地盯着沈知芥,眼神像是要喷出火来。

**“沈知芥!你什么意思?!”**

沈知芥这才缓缓抬起头,迎上他的目光,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傅总,拍卖会,价高者得。这么简单的规矩,你应该懂吧?”

“你……”傅云峥气得浑身发抖,“你买得起吗你!别是在这儿瞎搅和!”

沈知芥没有理他,只是对拍卖师点了点头。

“两千两百万!”傅云峥几乎是吼出来的。

苏青檀立刻举牌:“两千三百万。”

“两千五百万!”傅云峥彻底上头了,直接加了两百万。

苏青檀看向沈知芥,沈知芥对她微微一笑,摇了摇头。苏青檀会意,放下了牌子。

“两千五百万一次!两千五百万两次!两千五百万三次!成交!”

砰!

随着法槌落下,傅云峥长出了一口气,随即脸上又露出了胜利者的笑容。他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沈知芥,大声说道:“沈知芥,看到了吗?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差距!你喜欢的,你想要的,我能轻而易举地从你手里抢走!你,永远都只能是个失败者!”

他的声音很大,整个会场的人都听到了。众人纷纷向沈知芥投去看好戏的目光。

陆晚霜和李秀梅的脸上,也露出了快意的神色。

然而,面对傅云峥的羞辱,沈知芥却笑了。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站起身,带头鼓起了掌。

“恭喜傅总,恭喜傅总以两千五百万的天价,喜提……一幅赝品!”

**他的话,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整个会场轰然引爆!**

“什么?!”

“赝品?不可能吧!”

“华夏珍宝的拍卖会,怎么会有赝品?”

全场瞬间炸开了锅。

傅云峥的脸“唰”的一下白了,他指着沈知芥,色厉内荏地吼道:“你放屁!你血口喷人!你自己买不起就说画是假的?你安的什么心!”

拍卖行的负责人也急忙跑了过来,脸色铁青:“这位先生,请您不要信口开河,否则我们有权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沈知芥面不改色,走到台前,指着大屏幕上画的细节,朗声说道:“各位,请看这幅画左下角的题跋。‘庚寅秋日,长洲沈周制’。庚寅年,是公元1470年,那一年沈周44岁,正值他画风的成熟期。但是,你们再看这幅画的风格,笔法苍劲,气势开阔,这分明是他晚年‘粗沈’时期的风格,至少是他六十岁以后的作品!”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一个画家,不可能在44岁时,就画出自己60岁以后的风格。除非……他是穿越回来的!”

他的话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这……这……”拍卖行的鉴定师们也傻眼了,他们之前只顾着鉴定笔墨纸张,竟然忽略了这个最关键的年代学破绽!

沈知芥继续说道:“所以,这幅画,根本不是沈周的真迹。它只是一幅模仿得极其高明的……**赝品!** 而真正的画主,恐怕是故意留下这个破绽,来嘲笑我们这些打眼的人呢!”

他的话,掷地有声,逻辑清晰,令人信服。

傅云峥的身体晃了晃,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两千五百万……买了一幅假的不能再假的赝品!他不仅成了冤大头,更成了全场最大的笑话!

他感觉无数道嘲讽、怜悯的目光,像刀子一样扎在他身上。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而陆晚霜和李秀梅,更是面如死灰,呆立当场。她们引以为傲的“金龟婿”,竟然是个当众出丑的傻子!

就在所有人都还沉浸在这惊天反转的震撼中时,沈知芥又做了一件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

他走到拍卖师面前,微笑着说:“对了,我忘了告诉大家。这幅画……**其实是我送来拍的。**”

此言一出,全场死寂。

所有人都用一种看魔鬼的眼神看着沈知芥。

【他……他竟然是卖家?!】

【自己卖自己的画,再自己揭穿是赝品?这是什么操作?】

傅云峥更是眼前一黑,一口气没上来,差点晕过去。他终于明白了!从头到尾,沈知芥都在给他下套!他故意抬价,就是为了引自己上钩!

“你……你……”傅云峥指着沈知芥,气得话都说不完整,“你好狠!”

“彼此彼此。”沈知芥淡淡一笑,“我只是用傅总您教我的道理,来对付您而已。价高者得,不是吗?”

这一刻,沈知芥在众人眼中,已经不再是那个来自底层的穷小子。他的智慧、胆识和手腕,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了一丝敬畏。

他不仅眼力超群,更是一个玩弄人心的顶尖高手!

而这场拍卖会,也成了傅云峥一生都无法洗刷的耻辱,和沈知芥名震整个古玩界的……**封神之战!**

拍卖会事件之后,沈知芥的名字,在整个收藏圈和上流社会迅速传开。

所有人都知道,出现了一个眼力毒辣、手段高明的年轻人。他不再是那个任人欺凌的“废物前夫”,而是人人都要敬畏三分的“沈先生”。

青檀斋的生意也因此水涨船高,无数人慕名而来,希望能请沈知芥帮忙掌眼。沈知芥的身价,以一种恐怖的速度飙升。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傅云峥的狼狈。

他在拍卖会上豪掷两千五百万买下赝品,还被原主当众打脸,这桩丑闻让他成了整个圈子的笑柄。他的家族也因此对他大为不满,冻结了他大部分的资金。

傅云峥将这一切都归咎于陆晚霜。他觉得是这个女人给他带来了霉运。他对陆晚霜的态度,从之前的殷勤备至,变成了一百八十度的冷漠和刻薄。

“你这个扫把星!如果不是为了给你买画,我怎么会丢这么大的人!”

“还想让我给你买别墅?做梦!你和你那个贪得无厌的妈,赶紧从我的公寓里滚出去!”

傅云峥的翻脸无情,让陆晚霜和李秀梅彻底傻了眼。她们被赶出了豪华公寓,从云端跌回了泥潭。

失去了傅云峥这个靠山,李秀梅的好日子也到头了。她不得不重新面对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巨大的落差让她每天都在抱怨和咒骂。

而陆晚霜,则陷入了深深的悔恨和迷茫。

她丢了工作,失去了光鲜亮丽的生活。每当夜深人静时,她都会想起沈知芥。她想起他曾经对她的好,想起他为了自己的爱好而闪闪发光的眼睛,想起他被自己和母亲一次次嘲讽时的落寞。

原来,她亲手推开的,不是一个不求上进的废物,而是一块被尘土掩盖的稀世美玉。

她开始疯狂地思念那串被沈知芥要回去的沉香手串,思念那股能让她心安的香气。

她终于明白,傅云峥给她的,是浮于表面的虚荣和物质;而沈知芥给她的,才是最真挚的爱和最坚实的依靠。

可是,这一切,都被她亲手毁掉了。

她尝试着给沈知芥打电话,但电话那头传来的永远是冰冷的忙音。她去他新开的公司楼下等他,却只看到他从豪车上下来,身边站着巧笑嫣然的苏青檀。

他和苏青檀站在一起,是那么的般配。他们谈论着她听不懂的青铜铭文和宋代官窑,眼神中闪烁着同一种光芒。

那一刻,陆晚霜清晰地认识到,她和他,真的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陆晚霜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再次来到了沈知芥的公寓楼下。她没有打伞,任由冰冷的雨水将她浑身淋透。她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博取沈知芥的一丝怜悯和心软。

她等了很久很久,久到浑身都冻得麻木了。

终于,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驶来,停在了公寓门口。

车门打开,沈知芥先下了车,他撑开一把黑色的雨伞,然后绅士地绕到另一边,为苏青檀打开了车门,用伞为她遮住了漫天的风雨。

两人并肩向楼门口走来,看到了站在雨中,瑟瑟发抖的陆晚霜。

苏青檀的脚步顿了顿,看向沈知芥。

沈知芥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走到陆晚霜面前,将手中的伞递给了她。

陆晚霜的心猛地一跳,她以为……他还是在乎她的。

“你……”她刚想开口说些什么。

沈知芥却打断了她,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天凉了,早点回家吧。别感冒了。”

说完,他转身走到苏青檀身边,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了苏青檀的肩上,然后用手臂将她轻轻揽入怀中,两人一起走进了温暖明亮的大楼。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再看陆晚霜一眼。

陆晚霜僵在原地,手里握着那把还残留着他体温的雨伞,泪水混合着雨水,从她苍白的脸颊上无声地滑落。

她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他给了她伞,却收回了她的整个世界。**

这把伞,是他对他们过去三年感情,最后的、也是最残忍的告别。

火葬场的大火,终于将她所有的妄念和希冀,都烧成了灰烬。

两年后。

沈知芥与苏青檀合办的“知芥堂”私人博物馆,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正式开馆。

开馆当天,冠盖云集。商界巨擘、文化名流、收藏大家……几乎所有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到场祝贺。

沈知芥穿着一身中式立领礼服,站在博物馆的正中央。他身形挺拔,气质儒雅,眉宇间是历经世事后的沉稳与从容。苏青檀则一袭典雅的旗袍,温婉地站在他身边,两人相视一笑,默契尽在不言中。

博物馆内,陈列着沈知芥这两年来收集的各种珍宝。从商周的青铜重器,到宋元的绝世瓷器,再到明清的传世书画……每一件,都足以在任何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中占据一席之地。

他用那双神眼,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收藏王国。

人群中,一个穿着普通职业套装的女子,默默地看着台上那个光芒万丈的男人。她是陆晚霜。

这两年,她经历了人生的最低谷。为了生计,她不得不放下身段,去找了一份普通文员的工作。生活的磨砺让她褪去了曾经的娇气和虚荣,变得成熟而现实。

她今天,只是想来看他一眼,为自己的过去,画上一个句号。

她看到沈知芥在台上致辞,感谢所有来宾,感谢他的团队,最后,他的目光温柔地落在苏青檀身上。

“最后,我要感谢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苏青檀小姐。是她,在我一无所有时相信我,在我迷茫时支持我。知我者,青檀也。”

苏青檀的眼眶红了,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陆晚霜站在角落里,看着台上那对璧人,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她知道,他已经找到了那个真正懂他、珍惜他的人。

她为他感到高兴,也为自己感到悲哀。

她没有再停留,转身挤出人群,默默地离开了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

博物馆的顶层露台上,沈知芥和苏青檀并肩而立,俯瞰着脚下的城市夜景。

“都结束了。”苏青檀轻声说。

“不,是新的开始。”沈知芥握住她的手,十指紧扣。

他感觉到,那股沉寂在他体内的暖流,似乎因为心境的圆满而变得更加精纯和强大。他看向远方,仿佛能穿透钢筋水泥的丛林,看到埋藏在这座城市深处的、无数泛着各色光晕的宝藏。

他的捡漏传奇,还将继续。

但这一次,他不再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再是为了打任何人的脸。

他只是在享受这个过程,享受与身边人一起,探寻历史长河中那些被遗忘的璀璨瑰宝。

因为他知道,人生最珍贵的宝物,不是那些价值连城的古董,而是那个能与你共赏夕阳、共担风雨的……身边人。

来源:田野之上望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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