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贵州省遵义监狱四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循“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探索实践“ 四以”工作法,用心用情提高教育改造罪犯工作质量,确保监管安全秩序持续稳定,努力实现刑
文
2025年第2期《法治贵州》杂志刊登了《探索“四以”工作法提升改造罪犯工作质量》报道文章,全文如下:
近年来,贵州省遵义监狱四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循“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探索实践“ 四以”工作法,用心用情提高教育改造罪犯工作质量,确保监管安全秩序持续稳定,努力实现刑罚执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等“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基本情况
四监区是遵义监狱关押重刑罪犯的主要监区之一,押犯构成复杂,具有现实和潜在危险的罪犯数量较多,不少罪犯暴力倾向突出,打架斗殴、不服从民警管理、自伤自残、抗拒劳动等严重违规行为多发易发,稍有不慎甚至会发生故意伤害等狱内再犯罪刑事案件,监管安全压力长期处于高位,监区改造罪犯工作被同志们形象地比喻为“坐火山口、守炸药库”。
二、主要做法
面对复杂严峻的监管形势,四监区立足于实际,着眼于未来,聚焦主责主业,在不断实践过程中探索“四以”工作法,坚持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激之以利、治之以法”综合运用到改造罪犯全过程,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一)晓之以理,明理正心。改造罪犯 “正心”为本。监区大多数罪犯犯罪的主要根源在于漠视法律、漠视社会规范,从未认真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监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促进罪犯明理正心的工作:一是监区民警坚持通过教育谈话、队前讲评、集体教育等方式,结合近期新闻热点涉法事件,大力宣讲法律法规知识,强化罪犯的法律意识。二是通过自办小报等途径,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红色故事、心理健康等版块为主要内容,每月印制4期《学习周报》,利用每个星期六晚间时间,组织每个生活小组集体学习,让罪犯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红色文化浸润,矫正三观;在日积月累中增强法律素养,影响其思维方式。三是责任民警“一对一”面谈罪犯,运用心理咨询、心理分析、心理矫治等方法,从罪犯的原生家庭影响、性格特征、个人成长经历、社会阅历、犯罪经过等方面,帮助罪犯更加全面准确认识自己,了解并接纳自己的优点与短板,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努力改善自身存在的缺陷,真诚认罪悔罪,减少刑释后再犯罪可能。
(二)动之以情,温情融冰。改造罪犯 “动情”为要。监区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为父母洗一次脚”“给子女一个拥抱”等亲情帮教活动,对重点罪犯开展特殊家访,将罪犯病情资料带到社会医院问诊……用心用情重视对罪犯的人性化感召转化,使不少改造“刺头”、危险分子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罪犯杨某就是其中之一,其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案曾在央视播出。家人无法接受事实拒绝来监会见,他改造态度消极,具有高度的自杀和脱逃危险。入监之初,他对民警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警官,我的刑期比命还长,我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你们就不要白费力气了。”民警多次与其家人沟通并开展特殊家访,当父亲和女儿出现在他面前那一刻,他浑身发抖,泣不成声。怀揣着对监区警官所做一切的感激之情,他逐渐开始改变。2024年,杨某因为改造表现优秀,获评监区改造之星,用实际行动兑现了“为女儿好好做人”的改造承诺。
监区不仅重视对个别“特殊”罪犯的教育转化,也注重开展对全体罪犯的普遍性教育工作。2024年,监区结合工作实际,以“个个都是男子汉,人人争当大丈夫”为主题,开展教育改造罪犯专项活动,每月明确一个教育主题,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1次集体教育,责任民警每月到承包生活小组组织教育不少于4次,引导每名罪犯成为爱党爱国、品行端正、仁爱正直、勇于承担责任的家庭顶梁柱。
(三)激之以利,奖励促行。改造罪犯 “塑行”为重。监区大力营造“付出才有收获,改造才是出路”的浓厚改造氛围,鼓励罪犯踏实改造获取减刑奖励,提倡罪犯通过劳动改造实现狱内日常消费自给自足,主动承担起应尽的法律责任、家庭责任。监区开展了罪犯改造综合评比奖惩办法、年度改造标兵评选、年度劳动改造评比、无违规违纪奖励等活动,以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强化罪犯三大改造正向行为,激励罪犯通过改造获得刑事奖励与物质奖励。同时,监区提倡劳动光荣、多劳多得,对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的罪犯兑现奖励。2024年,279名罪犯用劳动报酬缴纳医保、补贴家用、履行财产性判项等,合计金额20余万元,家属给罪犯汇款与2021年相比减少10余万元。不仅让罪犯切实履行起应尽的家庭责任和法律责任,也大大减少了许多涉犯家庭额外的经济负担。
(四)治之以法,尚法守规。罪犯改造 “依法”为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方面,监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执法办案,铲除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不规范的根源,实现了近几年“减假暂”案件办理零错案。另一方面,对经民警多次教育、依然违反监规制度的罪犯依法严格处理,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群”的效果,充分展现监狱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治形象。经过监区全体同志的努力,2024年,在教育改造罪犯工作方面,通过强化狱内矛盾的预防、摸排与化解工作,监区罪犯违规率下降42%,成功达到创建“枫桥式”监区的预期目标;在监管改造方面,罪犯因严重违规被警告以上处罚人数为零;在劳动改造方面,生产年产值取得新的突破,创造监区历史最好成绩。
三、经验启示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监区工作的重要前提。四监区始终把党的领导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及时学习和贯彻党的政策方针,从工作谋划、安排、执行各环节,紧紧围绕厅局党委及监狱党委的工作部署,确保方向不偏,目标清晰。
(二)加强党的建设,是监区工作的关键基础。四监区党支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重点围绕建强支部堡垒、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力,坚持领导带动、党员带头,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过硬、工作作风过硬的战斗队伍,不断推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多项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三)聚焦主责主业,是监区工作的正确途径。四监区始终紧紧围绕改造罪犯中心任务,一体推进教育改造、监管改造与劳动改造有机结合,既抓 “显绩”,又抓“潜绩”,既重治标,更重治本,实现了监区各项工作要服务于中心任务。监区作为监狱工作的主战场,不仅要实现“关得住、跑不了”的基本要求,更要努力实现“管得住、改得好,将每一名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高质量发展目标。作为红色革命圣地的传人,我们将牢记总书记殷切嘱托,大力弘扬红军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夯实基础堡垒,守住前沿阵地,在持续深耕细作“八大警务”实践中,走好我们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的长征路。(作者 韩丰,遵义监狱四监区监区长)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