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丨惩“不实举报”,护“干部担当”!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9-17 00:12 1

摘要:近日,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行为,为干事创业者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典型案例有何典型之处,系统治理又该怎样持续推进?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行为,为干事创业者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典型案例有何典型之处,系统治理又该怎样持续推进?

查处11起诬告行为,为何选择公布7起案例?

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 王琼:从2020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我们查诬澄清的案例很多。但是这一次通报的7起案例当中,被诬告或者是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大多是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干部。我们主要考虑到基层干部是干事创业的主力军,直接是面向群众来服务群众的,如果说这部分的党员干部因为诬告陷害或者是不实举报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很容易影响到他们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所以我们这一次在通报当中选择的案例,尽量选用发生在基层的案例,同时这一次通报的7起案例,涵盖了咸宁市下辖的各个县市区,其实这也是体现了全市澄清查诬工作一盘棋的考虑。

另外,近年来诬告陷害的案例确实与往年有一些变化,呈现出三个特点:

第一,诬告陷害的手段多样化。比如说可以通过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可以通过12388电话举报,甚至还可以通过自媒体进行视频传播,发表不实的言论等等。第二,行为更加的隐蔽。从近年来收到的一些不实举报来看,大多数是匿名的方式,可以说实名举报的占比逐年下降。第三,这些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人,他们蓄意捏造虚假的问题涵盖面非常广,这也为我们查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接到举报线索后,如何查证到底是不是诬告陷害

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 王琼:查处诬告陷害是有严格的相关工作制度规定,首先是要对查否的举报件进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的筛查。我们要结合举报人的动机、举报方式和他的举报手段,以及这条线索的可查性,以及这个诬告陷害或者不实举报的影响严重程度等等因素来进行一个综合的研判,决定是否要作为诬告陷害线索来启动核查。

另外,确定了纳入诬告陷害线索之后,要根据举报人的身份、职务和干部管理权限,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来移交问题线索。比如如果是党员、公职人员的诬告行为,就应该由纪委监委来进行查处;如果是非党员和非公职人员,他的诬告陷害行为,就由公安机关来查处。

最后会根据诬告陷害行为它的严重程度具体造成的影响,相应的来做出比如党纪层面、违法层面,还有犯罪层面这种不同的处理、处分或者是处罚。

我们在对诬告陷害的这种问题调查的难点,主要是在前期对线索的筛查,以及在调查当中对匿名举报人的锁定,以及取证的及时性和精准度。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今年我们在打击诬告陷害方面联合市本级,还有县市区各个单位,比如说网信办、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形成联合惩治的强大合力。

怎样才能根治诬告陷害的行为?

北京师范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院长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王炳林:对于诬告陷害的行为,当然要分类别来处理。群众对一些干部是有评判的,我们要相信群众,比如这个干部干的业绩也挺好,群众的口碑也很好,但是在工作当中可能也会得罪一些人,这也是难免的。这时遇到一些诬告,就要去做一个判定。

同时,对一些判定的制度化、流程化的内容,纪检部门也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比如他举报的事实、可信度,他的渠道。另外强调监督最好是在保护监督人的情况下实名举报,要通过正常的渠道,这样把渠道畅通了,同时对于一些制度性的规范,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问题,容易发生的领域进行惩治,才能有针对性地去做。因为每个干部的岗位工作业绩都不一样,所以要分门别类地来制定,恐怕很难一刀切。

澄清证明之后,如何帮助被诬告的干部尽快回到正轨?

北京师范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院长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王炳林:现在受到举报之后,可能打击了干部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组织上应该加大宣传的力度给他证明。同时,该任用的要任用,该重用的要重用,该提拔的要提拔,用正气来压倒邪气,这样才能够使真正干事的人得到保护,营造一种良好的政治风尚。最重要的,就是通过制度化的这种建设,使得生态越来越好。

来源:子清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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