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对情侣在深圳美豪酒店遭遇偷拍勒索,对方威胁支付3万元否则将私密视频上传至成人网站。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这起事件再次引发对酒店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关注。
一条勒索短信,揭开了酒店偷拍黑色产业链的一角,也让公民隐私安全再次敲响警钟。
一对情侣在深圳美豪酒店遭遇偷拍勒索,对方威胁支付3万元否则将私密视频上传至成人网站。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这起事件再次引发对酒店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关注。
据了解,小吴(化姓)与女友8月2日入住深圳美豪酒店罗湖笋岗中心店,次日离开。9月初,他收到陌生人发来的短信,自称“专门为成人网站提供视频素材”,要求与小吴“协商处理”。
小吴收到的勒索信息不仅语气猖狂,内容更令人细思极恐,对方准确说出了他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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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后来发来一段小吴与女友在酒店时的视频,并嚣张声称“两人在房间多久,视频就拍了多久”。勒索者要求小吴支付3万元,否则就将视频上传至成人网站。
此事对小吴和女友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困扰。女友表示如果影片真的外流便“不活了”,不断哭泣,精神濒临崩溃。
9月16日中午,记者联系到涉事酒店,美豪酒店深圳罗湖笋岗中心店。工作人员表示酒店方也已报警,有处理结果后会回复。
根据小吴发布的报警回执,他是向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桂园派出所报警的。桂园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已记录下记者反映的情况,之后会有专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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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发稿时,尚无人联系记者。涉事酒店所属平台人员称,已将此情况反馈至酒店方相关部门跟进核实。
记者注意到,这并非美豪酒店首次卷入偷拍风波。前段时间,某百万粉丝网红自曝入住美豪丽致酒店佛山南海千灯湖店期间遭遇偷拍。
9月9日,这名拥有200多万微博粉丝的博主胡宾果发帖称,有人给他发送勒索短信。对方自称是“为成人网站提供视频的”,手上有他在酒店住宿时的视频,要求他与对方联系,否则将把视频出售至各大平台。
胡宾果收到的勒索信息极其嚣张:“若报警或置之不理,尽管一试,我是专业做这个的”。信息中还准确说出了他的姓名、手机号、具体入住日期及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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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事件屡禁不绝,背后隐藏着灰色利益链条。在某论坛内,充斥着“酒店偷录”、“商场厕所偷拍”、“女生寝室偷拍”等大量偷拍视频。
这些视频背后存在一条“偷拍—资源有偿分享”的交易链,其中一些偷拍视频涉及未成年女性。
不仅是不法分子利用偷拍设备获取视频,还有些网站通过侵入摄像头后台,直播他人24小时生活,甚至开辟了会员制观看。
长期以来,酒店、民宿、出租房等偷拍乱象屡被曝光,让百姓不堪其扰。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在全国率先明确了旅馆有防偷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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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要求旅馆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记者走访发现,广东大多数酒店已配备或正在配备反偷拍反窃听探测仪器,有些酒店还制定了客房安全巡查制度。
然而,想要根除偷拍现象并不容易。有消费者担心:“酒店前面检测完,偷拍者事后再安装摄像头怎么办?酒店如果有内鬼怎么办?”
偷拍行为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若偷拍内容为淫秽物品且达到一定传播量,或利用偷拍内容牟利、敲诈勒索,还将触犯刑法。
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高艳东认为,单凭治安处罚可能难以遏制偷拍行为。针孔摄像等技术的发展使偷拍成本降低,而互联网又让隐私扩散的范围和速度倍增,两者叠加导致偷拍的危害性已今非昔同。
全国政协委员花亚伟认为,为保护公民隐私,斩断偷拍产业链,应完善立法,针对偷拍等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在刑法中专设“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
小吴回到日本后,仍然持续收到匪徒的电话滋扰。他和女友承受着“被偷拍的羞辱感、被威胁的恐惧感,让我们彻夜难眠”。
随着偷拍设备越来越轻量化、微型化,伪装在生活环境中让人难以察觉。公民隐私成为明码标价的商品。
只有当偷拍的不良行为被彻底曝光,提高违法犯罪成本,才能让偷拍者和窥私者警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侵犯他人隐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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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会观察者一点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