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敏感卵巢癌新药临床试验:靶向PTK7的ADC创新药注射用SKB518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9-17 22:16 1

摘要:SKB518是一款由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一款靶向蛋白酪氨酸激酶7(PTK7)的抗体偶联药物(ADC)。在临床前展现了良好的有效性和安全窗,拟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蛋白酪氨酸激酶 7(PTK7)作为 Wnt 辅助受体,在正常上皮、内皮以及造血组织

SKB518是一款由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一款靶向蛋白酪氨酸激酶7(PTK7)的抗体偶联药物(ADC)。在临床前展现了良好的有效性和安全窗,拟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蛋白酪氨酸激酶 7(PTK7)作为 Wnt 辅助受体,在正常上皮、内皮以及造血组织中呈低水平表达状态,然而在结肠癌、胃癌、肺癌和急性髓系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中,其mRNA转录水平却显著升高。这种跨癌种的过表达特性,使其成为ADC疗法极具潜力的新兴治疗靶点。

研究药物:注射用SKB518(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三线及以上)

申办方: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注射用SKB518的规格:180mg/瓶;用法用量:根据剂量水平(mg/kg)和受试者体重(kg)确定给药剂量,每3周1次药物治疗,静脉输注。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1次,静脉输注。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不适合或无标准治疗。

3、受试者需要提供基线期肿瘤组织样本[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组织蜡块或10张未染色的肿瘤组织连续切片]进行生物标志物检测。a)如受试者无法提供存档的肿瘤组织或肿瘤组织样本不适合使用,可能需要在给药之前进行活检来采集新鲜的肿瘤组织。细针穿刺活检标本不能用于生物标志物检测,胸腔/腹腔/盆腔/心包积液引流离心的细胞涂片、没有软组织成分或脱钙骨肿瘤标本的骨病变也不可接受。b)存档时间超过1年的肿瘤组织样本,须与医学监查员讨论是否可以接受;如果受试者无法提供未染色的组织连续切片少于10张,也须与医学监查员讨论是否可以入组。

4、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评估,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接受过放疗的靶病灶,仅在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时才被视为可测量病灶。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状态评分为0-2分。

6、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预期生存期≥3个月。

7、经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检查要求首次给药前3天内)结果证实,受试者具有充足的骨髓、肝脏、肾脏和凝血功能[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支持性治疗,包含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巨噬细胞集落刺激素(GM-CSF)和血小板生成素(TPO)]:a)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b)肝功能: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5×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 1.5×ULN且直接胆红素≤ULN;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ALT、AST≤5×ULN;c)肾功能: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见附件4)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ml/min;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8、受试者已从既往治疗导致的所有毒性中恢复(即改善至0级或1级,或达到入选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如有未恢复的、且未被视为安全风险的、稳定的慢性(>3个月)毒性(如脱发、白癜风),可在与申办者协商一致后入组。

9、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使用高效避孕方式。 注:需要根据临床研究持续时间以及受试者的首选和常规生活方式对男性和/或女性入组资格中禁欲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法、排卵法、症状体温法或排卵后法)及体外射精都不是可接受的避孕方法。a)男性受试者: 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ICF)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使用本方案附件3中详述的高效避孕措施,并在此期间不得捐献精子。 b)女性受试者: 有资格参与研究的女性受试者需要满足未孕(见附件3)、未哺乳,并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非附件3中定义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或同意从签署ICF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遵循附件3中避孕指南的WOCBP。

10、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患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需要立即开始针对CNS治疗的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对于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如果在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CNS疾病稳定,且在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已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可以入组。存在无症状脑转移的受试者(即没有神经系统症状,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且没有>1.5 cm的病灶)可以入组,但需要对脑转移病灶行影像学评估并记录。

2、已知在过去5年内患有仍在进展或需要积极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的受试者。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

3、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重大心血管、脑血管或血栓栓塞疾病史(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中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深静脉血栓形成),或有以下任何异常:使用Fridericia公式(见附件9)校正的QTc间期(QTcF)≥ 470 ms;左室射血分数(LVEF)100 mmHg和/或收缩压>160 mmHg)。

4、患有严重和/或未控制的伴随疾病,如失代偿性肝硬化、肾病综合征、未控制的代谢紊乱、活动性炎症性肠病、胃肠道穿孔、肠梗阻或胃肠道出血等。

5、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6、已知有控制不佳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受试者。可以入组的HIV感染受试者须满足以下所有标准:a)受试者筛选时的CD4+ T细胞计数须>350个/mm3。b)受试者须既往无AIDS相关机会性感染病史。c)受试者须实现并维持病毒学抑制,定义为HIV病毒载量低于400拷贝/ml,且在筛选前须接受至少4周稳定抗逆转录治疗(ART)。d)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如利托那韦、可比司他)或CYP3A4强诱导剂的受试者必须在入组前切换到另一种有效的ART方案,否则应被排除。

7、患有任何活动性病毒性肝炎,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高于500 IU/ml或2000拷贝/ml)或丙型肝炎(HCV-RNA高于正常值上限)。

8、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首次给药前7天内接受过诊断性手术/操作(如活检)。

9、已知对SKB518或SKB518的辅料[包括聚山梨酯80(Ⅱ)]存在过敏或超敏反应;或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史。

10、有间质性肺病(ILD)病史,或现诊断为ILD/肺炎,或在筛查期间影像学检查无法排除的疑似ILD/肺炎。对于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的受试者,研究者应进行获益-风险评估,并与医学监查员讨论是否入组。

11、因并发肺部疾病导致的具有临床意义的肺部功能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严重的潜在肺部疾病(如重度哮喘、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限制性肺疾病等),或任何可能累及肺部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结缔组织病或炎症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结节病等)。注:有放射性肺炎病史的受试者,若已临床恢复且影像学表现恢复、无需类固醇治疗,经研究者进行获益-风险评估并与申办者医学监查员达成一致后,可允许入组。

12、既往有重度干眼症、睑板腺疾病(MBG)和/或睑缘炎、干燥性角膜结膜炎(KSC)、导致受试者角膜无法治愈或治愈延迟的角膜病变、黄斑病变病史。或经筛选期眼科检查确定伴有角膜结膜炎和/或角膜溃疡的受试者。

13、患有活动性或慢性角膜疾病、其他需要持续治疗的活动性眼病或患有任何临床显著的角膜疾病,无法充分监测药物性角膜病变的受试者。

14、有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史的受试者。

15、有症状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仅通过影像检查发现少量积液的受试者除外。

16、既往接受过本试验靶向药物治疗的受试者或既往接受过另一种毒素为拓扑异构酶Ⅰ抑制剂的ADC治疗

17、首次研究治疗给药前30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的受试者。在研究治疗给药期间需要接种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的受试者应接种灭活疫苗(例如,基于mRNA或完全灭活/基因工程修饰的无法复制的病毒)(见6.5.1章节)。

18、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已知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强效细胞色素P450(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或接受过BCRP抑制剂(见附件8)。

19、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放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等全身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获批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制剂治疗(见附件8)或对已知转移部位进行姑息性放射治疗的受试者。

20、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性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21、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有任何需要接受皮质类固醇全身治疗(剂量>10mg/d的泼尼松龙或同类药物等效剂量)或需要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疾病。但鼻内、吸入、局部外用或局部糖皮质激素注射(如关节内注射),或糖皮质激素作为超敏反应的预防用药的受试者可以纳入。

22、当前正在参与其他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注:如受试者已进入其他临床研究随访阶段,则可以入组。

23、首次给药前病情迅速恶化的受试者,例如体力状态的严重变化或ECOG评分改变至不再符合入选标准。

24、患有已知的精神病或药物滥用史,导致受试者无法配合完成研究。

25、研究者认为存在会干扰研究治疗评估或受试者安全或研究结果解释的任何情况。

研究中心

北京

福建福州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吉林长春

江苏南京

辽宁沈阳

上海

山东济南

山西太原

陕西西安

天津

重庆

安徽合肥

浙江杭州

四川宜宾、成都

河南郑州

湖北武汉

江西南昌

黑龙江哈尔滨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来源:yinta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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