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媒体时代,探店宣传成为餐饮商家揽客的重要手段。可要是宣传做了,餐厅却拒绝付款,该怎么办?博主小青(化名)就遇上了这样的糟心事。
在新媒体时代,探店宣传成为餐饮商家揽客的重要手段。可要是宣传做了,餐厅却拒绝付款,该怎么办?博主小青(化名)就遇上了这样的糟心事。
按要求完成拍摄发布 迟迟等不到酬劳到账
小青是一名小博主,小红书粉丝有一万多人。2024年11月,某餐饮公司员工吴某通过微信联系小青,邀请她去该门店拍摄宣传。双方约定:小青在规定时间完成拍摄,发布一篇小红书文章、一篇大众点评笔记和一条抖音视频,报酬600元,餐费可报销。
小青按要求完成了拍摄和发布,却迟迟等不到酬劳到账。
她多次联系该餐饮公司,对方却以“未授权员工签约”为由拒绝支付,甚至辩称“根本没同意过这份合作”。
可事实上,探店当天门店不仅为拍摄提供餐食,还在群聊里确认了发布要求和时间安排。
法院判决:员工职务行为,公司必须买单
湖里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作为该餐饮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公司名义发起探店招募,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该餐饮公司不仅未对吴某的招募行为提出异议,还实际配合提供了拍摄所需的餐食服务,应视为对吴某行为的认可。此外,探店宣传的实际受益方为该餐饮公司,其未支付约定费用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认定小青已完成合同约定内容,该餐饮公司应当依约支付服务费600元。
法官提醒
探店本质上是合同关系
承办法官指出,类似探店宣传虽金额不大,但本质上仍是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规范内部流程,避免因员工操作不当引发纠纷;更不能借口“没授权”来赖账。
对博主而言,合作前最好签署完整合同,并保留聊天记录、发布链接等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权。
鹭江茶桌仔
诚信是合作底线
●谭心怡
一笔600元的服务费纠纷,折射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探店宣传本应是双赢:商家借助社交平台传播扩大影响,博主则通过创作获取合理报酬。但在一些不规范的商家手里,却成为失信的手段。
该起案例并非个案。据博主小青说,共有16名博主将同一家餐厅告上法庭。今年来,同类案例屡见不鲜:有的商家以“宣传效果不好”为由拒绝付款,有的甚至在博主发布内容后直接关门跑路。金额或许不大,却让这些兼职或初入行的年轻人备感无力。
诚信不是选择题,而是合作的底线。每一次拒付,都会让行业生态遭遇伤害。法院的判决,既是对博主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整个市场秩序的维护。探店合作,不应是“博弈”,应是真正意义上的互利共赢。
来源:厦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