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董母通过网购平台以9.9元包邮的价格购入一箱猕猴桃,到货后发现果实仅有鹌鹑蛋大小(约12个/箱),实际数量连一盘都摆不满。董宇辉分析称,此价格扣除包装和运费后,成本极低,疑似商家用淘汰次果以次充好。
9月17日,有网友晒出董宇辉直播片段,他在直播中提到了妈妈购买猕猴桃被骗的经历。
董母通过网购平台以9.9元包邮的价格购入一箱猕猴桃,到货后发现果实仅有鹌鹑蛋大小(约12个/箱),实际数量连一盘都摆不满。董宇辉分析称,此价格扣除包装和运费后,成本极低,疑似商家用淘汰次果以次充好。
董宇辉调侃还以为是鹌鹑蛋:“我妈就愤怒了,说我这不还是看着你代言的才买。我赶紧澄清我哪有过代言,她还说那上面就是你的头像。”
公开资料显示,董宇辉,男,1993年出生于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2015年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大学。现为东方甄选高级合伙人、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文化助理、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新东方文旅集团副总裁。
教你四条网购维权小妙招
第一招:虚假宣传不能有
在购买产品时,最怕遇上商家瞎忽悠,白白花了冤枉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虚假宣传作了禁止性规定并明确了处罚,因此在遭遇虚假宣传时,不要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应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招:消费凭据要保留
网购时,注意保存交易凭证,包括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交易快照等能够证明商品质量、价格、数量的各项数据,避免维权时“空口无凭”。
第三招:法律武器握在手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除返还价款外,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即“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即“赔一罚二”;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即“退一赔十”,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同时满足“退一赔三”“赔一罚二”“退一赔十”条件的,由消费者择一选择。
第四招:七日退货没烦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机制,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五)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因此,购买到不满意的商品后,在符合退货条件的情况下,要及时行使自己的退货权利。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