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东北电力大学位于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是吉林省重点大学。该校是由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 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中国电力高校联盟成员。
东北电力大学位于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是吉林省重点大学。该校是由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 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中国电力高校联盟成员。
一、历史沿革
▶1949年创建,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
▶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
▶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
▶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4个)
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三、2024年招生章程摘要
1.学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因课程教学需要,宜英语考生报考。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相互调剂。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录取原则: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2)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执行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4)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四、转专业政策
01.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
(2)我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3)第一学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在专业前20%(含)以内,且全部课程皆为首次参与学习;
(4)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有关要求。
0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非艺术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申请互转;
(2)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等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
(五)体育和艺术类专业学生;
(六)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时与学校明确约定不允许转专业的。
东北电力大学2024年在陕西专业录取分
来源:陕西中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