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寒假校外培训,请查收最新提醒!

360影视 2025-01-15 21:12 1

摘要:2025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石岐街道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提醒广大家长,如您为孩子报读校外培训班,请自觉抵制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并对您的孩子开展校外培训安全教育。

2025年寒假关于校外培训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监护人):

2025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石岐街道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提醒广大家长,如您为孩子报读校外培训班,请自觉抵制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并对您的孩子开展校外培训安全教育。

一、常见违规校外培训行为

1.擅自举办培训机构。任何法人和自然人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的校外培训机构。仅持有文化传播、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托管、托育、家政服务、体育文化等各类公司营业执照,实际面向中小学生和3-6岁幼儿开展校外培训的行为均属违规行为。

2.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其他机构和个人也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思维训练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3.违规举办竞赛。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的社会竞赛实行清单管理,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及上级单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白名单以外的竞赛活动,均属违规行为。

4.违反培训时间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国家“双减”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时间均不得晚于20:30。

5.违反收费规定。鼓励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做到四点:一是应与学生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约定权利义务、退费及服务承诺,并开具发票;二是应使用公示的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收取培训费,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费;三是不得一次性收取三个月以上或60个课时以上的费用,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费用超5000元;四是收费账户、项目与标准要按要求公示,不得收取未公示的项目费用,学科类培训机构应按政府指导价收费,不得在政府指导价之外另行收取材料费等费用。

二、常见校外培训安全风险防范

请记得签订校外培训合同,不要一次性大额缴费,防范机构卷款跑路退费难风险;请选择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安全通道通畅的机构,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请对您的孩子开展防性侵教育等教育,防范人身安全风险。以上风险多发生在无证机构,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无证培训。如发现无证机构,请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线索。

中山市校外培训投诉举报咨询电话

三、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珍惜假期亲子时光

我们呼吁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向孩子开展安全风险提示,重视孩子身心健康,防范人身安全事故,确保孩子的生命财产安全。

假期是学生调整学习状态的黄金时间,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拉近亲子关系的宝贵机会。我们真诚希望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保证孩子充足的体育锻炼时间和休息睡眠时间,多倾听陪伴,及时给予孩子更充分的情感支持。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感谢您对石岐教育事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预祝全体学生假期愉快,祝愿您及家人顺遂安康!

石岐街道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石岐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5年1月15日

2025年寒假期间致石岐街道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石岐街道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2025年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我们向全街道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二、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学科类培训机构应按政府指导价收费,不得在政府指导价之外另行收取材料费等费用;收费账户、项目与标准要按要求公示;应使用公示的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收取培训费,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费;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应当按规定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要求。

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把学员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确保培训场所配齐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

四、不得举办违规竞赛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

希望全市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培训行为,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让学生们健康快乐成长!

石岐街道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石岐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5年1月15日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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