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与广播部(MIB)发布的《2022 年印度卫星电视频道上行与下行指南》包含了电视广播服务的条款与条件,其中规定广播公司必须使用卫星媒介,向分发平台运营商(DPO)提供其频道。
据今日通信1月16日报道,信息与广播部(MIB)发布的《2022 年印度卫星电视频道上行与下行指南》包含了电视广播服务的条款与条件,其中规定广播公司必须使用卫星媒介,向分发平台运营商(DPO)提供其频道。
随着技术的进步,广播公司通过地面传输方式,即利用有线(如有线电视 / 光纤等)或无线(如蜂窝网络 / 微波 / 无线网络等)/ 互联网 / 云等地面通信技术,向分发平台运营商提供电视频道也已成为可能。通过地面传输的频道可以同时传输到多个分发平台运营商网络进行转播。
鉴于这些发展,建立一个扶持性框架至关重要。信息与广播部与印度电信管理局组织了多次咨询及公开听证,基于收到的意见、反驳意见、公开听证会上收集的信息以及自身的分析,印度电信管理局最终确定了《关于地面广播公司监管框架的建议》。
以下是这些建议的要点:
地面广播公司的框架应与《2022 年印度卫星电视频道上行与下行指南》中针对传统卫星广播公司的框架类似,在适用于地面广播模式的范围内,同时适当排除与卫星通信媒介相关的规定。
地面广播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使用地面通信媒介向分发平台运营商提供电视频道,以便其进一步转播。
地面广播公司可使用任何地面通信媒介向分发平台运营商传输频道。对地面通信技术 / 系统的使用不应有限制,相关实体可根据自身商业决策使用一种以上此类系统。
对于获批频道,地面广播公司(GBB)经中央政府许可,可转而使用或额外使用卫星媒介进行广播。同样,卫星广播公司(SBB)经中央政府许可,可转而使用或额外使用地面通信媒介进行广播。
来源:小李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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