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春旺:话说我在公社工作的岁月(四)

360影视 2025-01-19 06:18 3

摘要:考录为公社经营管理员。1980年自己人生遇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开始没有很好把握的情况下,中途遇到了贵人相助 ,拿到了被人们称之的“铁饭碗”,实现了自己的夙愿。1980年9月,当时的张家口地委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人民公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精神,决定在全地区统一

话说我在公社工作的岁月

文/史春旺

考录为公社经营管理员。1980年自己人生遇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开始没有很好把握的情况下,中途遇到了贵人相助 ,拿到了被人们称之的“铁饭碗”,实现了自己的夙愿。1980年9月,当时的张家口地委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人民公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精神,决定在全地区统一招录一批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员,为正式国家干部,并为蔚县下达招录指标22名。此次招录对象县里确定为两类人可以报名考试,一类为当时的公社半脱产副书记、副主任,一类为公社的会计辅导员。由于自己当时的身份是公社半脱产广播编辑,因此自己认为本人不在报考范围,虽然心里感到遗憾,但也没有主动向上努力争取。在报名工作即将结束的时候,当时负责招录工作的县经营管理科科长田生发来到了西合营公社下乡,由于其与我是同村人,我称其为三哥,他对我也比较了解。当我问起全县经营管理员报考工作时,他就问我怎么没有报名?我说,我不符合报名条件啊!他说,人家其它公社的两名同志和你一样情况,已经报了。“哦!三哥下午回去给我看看还能报名不啦”。结果,当日回到县里的田科长晚上就给我回了电话,让明天赶快带上介绍信和照片去报名。就这样,一生中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来临了。次日,自己满怀无比激动的心情,骑上刘秘书的自行车奔到了县委大院,到公社管理科报了名。全县共报109名,自己是第108个,终于赶上了这趟迟到的班车。这时离笔试只有约15天左右的复习时间,先前报名的已经复习了20来天。10月25日在县城一完小蔚县考点进行了笔试考试。由于当时地区农业局的领导正在西合营公社包队下乡,恰逢这次考录工作由地区农业局公社管理科负责,十天左右时间,常驻公社的地区农业局干部董福庭在第一时间得知笔试成绩时,就及时电话通知我说,自己笔试成绩列蔚县报名人员的第二名。11月底经过体检、政审,县人事局正式录用22人为蔚县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员,所有人的工龄连同以前半脱产工龄连续计算。1981年1月全地区组织所有被录用人员在张家口地区沙岭子干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培训。2月份由县公社管理科将本人分配到南杨庄公社担任经营管理员。人事关系类属县农业局。县公社管理科由原属的县委农工部转到县农业局,办公地点由政府大院搬到政府东大楼县农业局。

1981年农历正月初六,自己带上介绍信,骑上自行车到南杨庄公社办公室报了到。当时的公社党委书记为张全,革委会主任为李凤山,后为王汝贤。副书记有侯忠、张晨,副主任有薛元祥、王汝贤等,武装部部长崇红,党委秘书赵绪,行政秘书贾桂仓、统计孙占林。刚去时和秘书、统计同在一个办公室办公并住宿,1982年新盖了办公用房后为经营管理员新设立了办公室及宿舍。工作仍然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秘书做好办公室工作,一直到1982年底。

全面推行“大包干家庭农业生产责任制”。这一阶段,正是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初始阶段,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现大包干责任制后,1980、1981年全公社连续两年实行了联产到作业组的形式,到了1982年,遵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公社全面推行了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家庭农业生产责任制”。大包干责任制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即在原已分自留地的基础上,将原生产队的土地按人头承包给社员个人耕种,将生产队大牲畜、车辆等生产资料作价归了社员个人。农民在完成国家规定的生产任务后,剩余产品可以自主处理,农民承包的土地范围明确,自主经营。农民除了通过农业生产获得收入外,还可通过家庭副业、外出务工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农民在大包干责任制下拥有更多的经济自主权,能够根据自身情况调整生产决策,提高收入水平。

社员土地承包时大队干部开会及进行土地测量(来自网络)

当时我和侯忠副书记就如何解决个别户将作价归户的大牲畜转手倒卖从中获利问题,撰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当时国家级刊物《公社财务》中。

在这期间,作为公社经营管理员就是做好政策引导,包村进行指导。由于实行了大包干责任制,原来通过生产队、大队半年报、年报以实际产生的各种数字统计已不能适应新的需要,靠到各家各户实际统计既费时费力,又难以统计到准确的数字。因而,每到秋收后,就改由公社统计员、经营管理员到各村随机抽取10个农户进行实事求是的随机调查,从而推算出全村、全公社农业生

产相关数字,尤其是粮食总产量、社员总收入等。

当时入户调查记录

大包干责任制使得农民收入显著增加,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它的推行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粮食产量大幅增加。农民在自主经营的情况下,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农产品种类日益丰富。

国家提倡实行计划生育。1978年,计划生育政策被载入宪法。1980年,党中央向党员、团员发公开信提倡“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标志我国一孩政策正式出台并全面实施。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一胎,计划二胎,严禁三胎。生育一胎后必须采用上节育环等避孕措施,生育二胎或已有二胎及以上的育龄妇女必须作绝育手术;没有准生证采取避孕措施失败怀孕者必须采取人流、剖腹产手术。同时,相关文件还规定,对于每对夫妇终身只要一孩的给予发放光荣证,并给与一等经济奖励,是国家干部职工的每月发给一定补贴;凡是双职工超生者,开始是降薪降级、记过,后来又有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双开”规定。对农村党员超生或违犯相关规定严重者除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外,从重罚款,对一般社员进行罚款处理。对那些不交罚款或符合剖腹产和结扎手术条件而不做手术的对象,有的村里还强行采取了拆房、没收家具的办法。以后几年相应放宽了对农业户生二胎的规定,即凡育龄妇女年满28周岁与第一胎间隔6周岁以上者可生育二胎。

当时的计划生育口号及村干部开会研究计划生育引产工作(来自网络)

那些年,公社及公社干部们主要任务就是包队催粮、要款、结扎引产。催粮,---每年秋后和社员催缴公粮;要款,---每年秋后和社员催要生产队欠款、农业税、村提留(当时称”三提“,对于村里说还有”五统“),结扎引产----每年农闲时分两次为育龄妇女做结扎手术,对计划外怀孕者,尤其是第三胎,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作剖腹产和结扎手术。当时,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各地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当时公社将全体干部组成若干个工作小组分包相应大队,到各相关户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全公社无计划外生育。我当时所包的是梁庄子和东大云疃大队。每到每年集中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各大队都是采取大队干部和下乡干部责任到人的办法,深入到户对应结扎和计划外怀孕对象进行政策宣传教育,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直至做通工作,将其用生产队大皮车拉运到公社进行手术,手术后生产队给予一定营养补助。为了躲避计生手术,那时也有个别手术对象,一听说公社要开展手术了,就飞了车,离开家乡到外地谋生,成为“超生游击队”。

当时做引产、结扎手术工作的情形(来自网络)

那时各个公社做计划生育引产及剖腹产手术都是在各公社进行,手术队由县计划生育局从县医院、中医院、城关医院、北水泉卫生院等卫生部门抽派。

南杨庄公社每年都用的是城关医院李荣堂院长作为主刀医生。

当时下乡包队计划生育手术对象名单记录

开始为家庭入口多的户解决住房困难。这些年,农村开始解决社员住房困难,为家庭成员多的户审批宅基地,允许农民获得宅基地后自建住房,开始利用村边周围或村内闲散地,每户批0.25亩宅基地,允许盖四间房。后来根据上级政策,为发展庭院经济,按照村里的规划审批,有的大队还进行了每户批0.5-1亩的宅基地,用于发展庭院经济。当时,我在公社负责给社员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待县批准后,到村为各户划分宅基地。记得我当时在给九辛庄大队十来户社员划分宅基地时,公社领导让先占用村里的闲散宅基地,但由于村里闲散宅基地偏远不集中,且只能解决4、5户,大多数户不愿意去这些地方,后来征得大队主要领导的同意,就统一从村边为这十来户划分了宅基地。

1982年10月底,我作为县农业局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县人事局整理人事档案,到年底整理档案基本结束。期间参与了人事局全县干部年报统计工作。由于本人工作表现得到了人事局领导的认可,于1981年2月人事局领导决定将本人正式调到人事局工作。

来源:豆豆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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