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根据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原则,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
2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要求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根据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原则,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根据通知,“重点微短剧”(符合特殊题材、总投资额度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长短视频平台招商主推或在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自愿按重点微短剧申报等几种条件之一)、“普通微短剧”(总投资额度在3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且非重点推荐)均应报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重点微短剧”的规划备案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备案公示管理。“其他微短剧”(总投资额度不足30万元且非重点推荐),由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视听平台履行内容管理的职责,负责内容审核把关与版权核定,定期将审核剧目信息报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要求,拟在平台首页首屏首推推荐播出的微短剧,由国家广电总局对完成片进行复核。对重大题材或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微短剧,按有关协审工作机制落实审核要求。微短剧的制作方、投流方、推广平台、播出平台等均须对其制作或发布的宣传推广内容审核把关。
根据通知,网络视听平台、小程序、投流方等播出或引流、推送的所有微短剧,均须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相应上线报备登记程序。节目上线前须在片头按相应格式要求标注《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号或节目登记备案号。网络视听平台不得上线传播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也不得为其引流、推送。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微短剧已发展成为讲好地方故事、赋能文旅IP消费的重要载体。新规的出台,成为政策层面推进微短剧健康发展的又一动作,有利于打击传播不良价值观的微短剧次品,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让流量向好内容倾斜,扭转买量投流的产品思维;有利于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创作环境,让微短剧回归作品属性,通过深化创作提升,让精品理念在新赛道扎根。
早在2024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发布《关于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的通知》提出,2024年创作播出100部“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优秀微短剧,推动一批实体取景地跟随微短剧热播“出圈”,形成一批可复制的“微短剧+文旅”融合促进消费新模式,营造跟着微短剧去全国各地“打卡”新风尚。其中提出的8个创作方向,涵盖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物、家国情怀等。
利好政策下,近一年来,文旅类微短剧多点开花,逐渐成为连接地方文旅与观众情感的桥梁,更为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旅游资源的推广打开了新局面。
如微短剧《我的归途有风》播放量上亿,将四川乐山的郫县豆瓣酱、冒烤鸭、烧椒皮蛋等当地美食以及变脸、扎染等传统文化融入剧情,吸引网友前往乐山旅游。《一梦枕星河》以古城保护和更新为主题,讲述非遗传承人朱依然与古城保护工程师沈枫的故事,剧中融入了苏绣、缂丝、评弹、昆曲等非遗元素,为游客“种草”苏州特色。《孤单旅行团》为广西桂林带去巨大流量,《你的岛屿已抵达》吸引人们前往湖南常德桃花源“打卡”,《那个重逢的夜晚》带火福建平潭旅游市场……文旅微短剧通过展现地域特色,助力地方文旅拓展广阔发展空间。
针对新规的发布,业内人士表示,期待新政策的发布进一步改善部分微短剧低俗土味、流水制作、唯“快”不破的套路化创作模式,走出一条微而不弱、小而不浅的道路。
作者:李 雪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