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注射用SHR-A1811是自主研发的、以HER2为靶点的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可通过与HER2表达的肿瘤细胞结合并内吞,在肿瘤细胞溶酶体内通过蛋白酶剪切释放毒素,诱导细胞周期阻滞从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
注射用SHR-A1811是自主研发的、以HER2为靶点的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可通过与HER2表达的肿瘤细胞结合并内吞,在肿瘤细胞溶酶体内通过蛋白酶剪切释放毒素,诱导细胞周期阻滞从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
SHR-A1811的设计理念是希望在维持Enhertu(DS-8201a)卓越疗效的同时,能进一步“减毒”:①增强毒素结合连接子的稳定性以避免毒素的不受控释放。②尽量不改变对拓扑异构酶I的抑制程度,尤其避免大幅提高其抑制活性。③较大程度地提升毒素的渗透性(PAMPA),以增强旁观杀伤。④在能较大程度提高渗透性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亲水性高的毒素以匹配可能的高DAR值选项。⑤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尽量采用较低DAR值,减少毒素进入人体内的总量。
此前,2023年9月,ADC药物注射用SHR-A181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拟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用于治疗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晚期结直肠癌。
在2023年4月的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年会上,恒瑞医药首次披露了SHR-A1811晚期实体瘤全球多中心I期临床研究数据。
研究数据显示,大多数患者经过SHR-A1811治疗后出现肿瘤缩小。在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中,经确认的客观缓解率(ORR)达76.9%,6个月的无进展生存率(PFS)为88.6%;在HER2低表达乳腺癌患者中,经确认的ORR为49.4%,6个月的PFS率为63.8%。其他HER2表达或突变实体瘤的经确认的ORR为53.6%,6个月的PFS率为73.4%。
研究药物:注射用SHR-A1811(III期)
登记号:CTR20234257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研究者选择的治疗方案(TAS-102或瑞戈非尼或呋喹替尼)】
适应症:RAS/RAF野生型晚期结直肠癌(二线及以上)
申办方: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注射用SHR-A1811的规格:0.1g/瓶;用法用量:4.8mg/kg,静脉滴注,每21天一次;用药时程:用药至疾病进展或研究者认为终止。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75岁,男女均可。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者远处转移的RAS/RAF野生型结直肠癌。
3、经奥沙利铂、氟尿嘧啶类(如:5-FU、卡培他滨等)、伊立替康治疗失败(dMMR/MSI-H受试者还需抗PD-1/PD-L1抗体治疗失败)。
4、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5、ECOG体力评分0-1分。
6、预期生存期≥12周。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筛选期检查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a) 足够的骨髓储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g/dL;b) 肝脏:血清白蛋白≥3.0g/dL,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如存在肝转移,ALT和/或AST≤5 × ULN;c) 肾脏: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Cockcroft-Gault);尿常规提示尿蛋白≥++需证实24h尿蛋白量≤1.0g;d) 凝血: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对于使用稳定剂量的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或者华法林且INR在抗凝血剂的预期治疗范围内可以筛选)。
8、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7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高效避孕方法;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接受过以下任何治疗:a)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最后一剂抗癌治疗,包括化疗、放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等,除外以下几项;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b)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c)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需要给予皮质类固醇(每天>10mg泼尼松等效剂量)或其它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受试者,除外针对局部炎症和预防过敏及恶心、呕吐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情况;d)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有严重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首次给药前7天内经历创伤性小手术,如穿刺活检等。
2、既往对单克隆抗体、SHR-A1811产品的制剂成分和氟尿嘧啶类药物有过敏史。
3、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未恢复至CTCAE v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等)或者入组/排除标准规定的水平。
4、具有脑膜转移病史或当前有脑膜转移的受试者;存在活动性脑转移。
5、存在不可控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6、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
7、筛选期、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度(经研究者判定,患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CTCAE>2级),如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肺炎、菌血症、感染合并症等;基线胸部影像学检查提示存在活动性肺部炎症。
8、受试者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 ≥ 500 IU/mL),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
9、既往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
10、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研究中心
上海
浙江杭州、台州、湖州
江苏南京、无锡
天津
湖北武汉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云南昆明
山西太原
北京
河北石家庄、保定
河南郑州、安阳、洛阳
福建厦门、福州
江西南昌、赣州
吉林长春
广西南宁、桂林
黑龙江哈尔滨
陕西西安
山东济南
安徽合肥、蚌埠
广东广州、湛江、东莞、梅州
内蒙古呼和浩特
重庆
辽宁大连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来源:印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