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天纵鉴定(SKYLABS)注意到相关媒体的报道,河南开封一民宿老板因前台摆放了一只网购的小熊摆件,被自称拥有小熊摆件专利权的公司告上法庭,称民宿老板侵犯了其展览权,并索赔3.8万元。
近日,天纵鉴定(SKYLABS)注意到相关媒体的报道,河南开封一民宿老板因前台摆放了一只网购的小熊摆件,被自称拥有小熊摆件专利权的公司告上法庭,称民宿老板侵犯了其展览权,并索赔3.8万元。
来自开封的民宿老板称,该摆件是从网上购买的,花了3000多元。买了不久,重庆一家公司(即原告)称小熊摆件是他们公司的专利,并以侵犯其展览权为由,将民宿老板起诉,要求其赔偿3.8万元。
民宿老板表示,他购买时对小熊摆件的版权情况并不了解,而且他们也并未在购买后用小熊摆件进行引流,他认为即使是侵权,重庆的公司也应起诉网购平台的商家。
出售小熊摆件的网店负责人则表示,制作摆件的素材是网上找的,并不知道这个外观专利被人注册过。如果双方能谈,他愿意承担部分赔偿。
对此,原告称,民宿老板购买的小熊摆件是假货,未经过授权。而且被摆放在经营场所,所以构成了侵权。目前已经将卖家和买家都起诉了,如果买家愿意和解,可以赔偿三四千元,原告可撤诉。
该事件目前在网上引发热议。民宿老板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又是否必须要对原告进行赔偿?
此案案件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其中包括美术、建筑作品,作为美术作品,雕像自然享有作品的著作权。
就案涉小熊摆件而言,其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若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制作和售卖小熊雕像并且陈列于民宿大厅则有可能侵害作品的发行权或展览权。根据法律规定,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与此同时,如果重庆的公司确实具有相应的著作权,制作出售小熊的卖家没有经过其授权则属“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也侵犯了权利人署名权、发行权等权利。
“还需要有更多证据来证明案涉小熊摆件确系原告方具有著作权的作品,否则很难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本案件相关律师认为,卖家有义务确保所售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以即便存在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也应当由售卖产品的卖家承担。
来源:天纵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