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将“校园欺凌”纳入中考综合素质评价,校园欺凌怎么认定?如何治标更治本?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3-10 20:25 2

摘要:日前,德阳市举行2025年中考中招新闻发布会,宣布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被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得评定为B等及以上等级,按照录取规则,此类学生将不能被录取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 陈丽霏

日前,德阳市举行2025年中考中招新闻发布会,宣布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被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得评定为B等及以上等级,按照录取规则,此类学生将不能被录取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一旦被认定为校园欺凌,考分再高,也无缘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德阳的这一举措,连日来引发网友点赞和热议:“就应该这样,欺凌者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全国应该大力推行!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欺凌。”“希望制定更多遏制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

校园欺凌怎么认定?如何治标更治本?就这些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人士和专家。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多地已制定方案

德阳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艳说:“校园欺凌一直是家长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此次政策的调整,旨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也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

其实,德阳此举并非先吃螃蟹。

早在2016年,教育部联合多个部委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此后,北京、上海、江苏等多地积极贯彻落实《意见》,制定综合治理中小学生欺凌方案,切实加强校园安全。

2018年5月,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四川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强化教育惩戒作用”。针对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4年,成都市在中考政策中首次提到,考生在初中期间若存在考试作弊、校园欺凌或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等负面清单行为,将不得被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时被安排到最后投档。

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新政实施至今,成都的指标到校生中还没有因为校园欺凌而取消推荐资格的。

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李戬谈到,中考的政策是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原则来设计的,各地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尽管综合素质评价在中考中并不计入总分,但它对指标到校政策和投档录取的顺序是有重要影响的。“我们对于校园欺凌现象的专门列入,体现了对校园欺凌的一种鲜明态度,这是对校园欺凌行为一种震慑的力量。”

认定主体是学校,还需要细化操作

成都、德阳将校园欺凌纳入中考素质评价的举措,表明了政府对校园欺凌零容忍的态度,具有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这一新规赢得社会广泛支持的同时,也带来实操中面临的问题,如何认定 “校园欺凌”?由谁来认定?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省中小学校园欺凌的行为认定,实际操作中由各个学校具体负责,基本上是由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完成。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目前我国无防治校园欺凌的专门立法,与校园欺凌有关的制度散见于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如2021年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2024年修订的《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

记者梳理发现,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学生欺凌”这样认定,即“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同时,将以下五类行为归入“学生欺凌”:殴打、脚踢、掌掴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以辱骂、讥讽、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规定》还指出,学校应当成立由校内相关人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提供援助等。也就是说,学生欺凌行为的认定主体是学校。

新修订的《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明确,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陈山认为,这些规定呈现出原则性、指导性、可操作性不强等特点,缺少明确具体的执行方案和落地措施。成都、德阳的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制定将“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具体办法,细化学生欺凌的认定机制和流程。

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学校防治、健全防治合力

记者在采访中,专家和业内人士一方面为“校园欺凌”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点赞,另一方面也对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提出了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学校防治和健全防治合力等建议。

“要加强执法监督,制定专项地方立法。”陈山谈到,2018年天津市人大便制定了《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2020年辽宁省也将制定《校园欺凌防治条例》纳入了立法规划,这些做法值得借鉴。他建议,将制定《四川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纳入省级地方立法规划,进一步筑牢校园欺凌的责任体制,将实践中防治校园欺凌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形成稳定的法律条文。

制度惩戒仅是治标,教育预防才是根本。

今年四川省“两会”上,民进四川省委会提交了一份集体提案,建议“建立以学校和教师为主体的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及干预机制。”提案中指出,完善校园欺凌问题处置工作流程,确保问题发生后处置有效有力;开展定期培训,为教师提供关于校园欺凌问题的专业培训和教育;建立溯源追踪机制,分析查找成因,总结经验教训,建立档案并形成长效机制,预防类似情况发生。及时对欺凌双方进行心理辅导,引导健康成长。

如何健全防治合力、提高防治质效?陈山谈到,首先要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小组,形成定期会议制度,由各防治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其次,要鼓励高校、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参与防治,提倡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或组织机构组成反校园欺凌联盟,引导媒体开展反校园欺凌知识的宣传和推广,凝聚防治校园欺凌共识,形成反对校园欺凌的社会氛围。

对于矫正欺凌者本身,省政协委员、星海教育总校长陈星海建议,在社区增设欺凌学生行为习惯矫正中心,配备专业的心理教师和志愿者。家长、社区和学校共同配合,对欺凌者进行教育和引导,比如在社区阅读、参与社区活动、担任义工等。等他们纠正了不良习惯,再回到学校,既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又能通过干预,矫正欺凌者的不良行为和习惯。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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