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中企收到大额罚单,因无这个证运营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11 09:42 2

摘要:同奈省人民委员会依据《越南行政法》相关规定,就雄林(越南)责任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环境许可证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3亿越南盾的决定。

近日,据越媒体报道称,同奈省人民委员会依据《越南行政法》相关规定,就雄林(越南)责任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环境许可证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3亿越南盾的决定。

具体而言,该公司位于同奈省龙庆市宝荣坊竹溪工业园区D1街,已投入运营但尚未按照省人民委员会的审批权限申请办理环境许可证。这一行为违反了政府于2022年7月7日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第45/2022/ND-CP号法令的相关规定,尤其是该法令第6条第2款和第14条第3款c点的规定。

关于减轻处罚情节,同奈省人民委员会已充分考虑该公司自愿补救相关后果,并依据行《2012年行政违法处理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适当宽限。具体而言,该公司已提交环保许可申请并通过了机构评估程序,正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司已作出真诚悔过声明。

值得注意的是,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未实施第45/2022/ND-CP号法令第14条5款a点规定的暂停无环境许可证废物产生源运行的附加处罚。这一决定是基于该公司已主动向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提出报告,并提议核发环境许可证的意愿,且目前该公司在竹溪工业园区稳定运营,相关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未记录到任何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的投诉或投诉记录。

此外,同奈省人民委员会也未采取强制搬迁至符合规划和环境承载能力要求的指定地点的措施。这是因为该公司所处位置位于符合工业用地规划的竹溪工业园区,并已取得了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投资登记证书以及与项目运营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程序和手续。

来源:越南见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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