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喜获晋中市“三八红旗集体”殊荣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11 11:08 3

摘要:黄河新闻网晋中讯妇女权益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关乎家庭幸福安康,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在新时代法治建设进程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秉持 “司法为民” 理念,与县妇联紧密携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创新,以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监督,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共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妇女权益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关乎家庭幸福安康,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在新时代法治建设进程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秉持 “司法为民” 理念,与县妇联紧密携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创新,以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监督,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共同绘就“她”权益保护的美好画卷,为妇女撑起一片权益保障的法治晴空。在连续多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并有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摘得晋中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

强化协作机制 凝聚权益保护合力

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为确保协作顺畅,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制定并签署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促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双方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协作方式及工作流程。从日常联络、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等方面,搭建起常态化沟通协作平台,指定专门联络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典型案事例等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协作机制高效运行。

完善线索移送与反馈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共建线索移送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县妇联依托基层组织网络和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收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线索,即刻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迅速对线索进行评估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将案件办理进展和结果反馈给妇联。同时,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线索,也及时移送妇联,便于其开展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工作。在办理一起女职工劳动权益纠纷案件中,妇联在接到女职工反映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迅速介入,通过调查取证,依法向用人单位发出文书,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最终帮助女职工成功追回拖欠的工资和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有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聚焦重点领域 精准发力维护权益

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针对就业市场中存在的性别歧视、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县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行动。通过大数据分析、实地走访企业、查阅招聘信息等方式,广泛收集相关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向相关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并加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如在某企业招聘过程中,设置了明显的性别限制条件,检察机关发现后,及时向人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该企业调查处理,并对县域内其他企业的招聘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经整改,该县就业市场的性别歧视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妇女平等就业创造了良好环境。

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关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联合工会、妇联、劳动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落实女职工“四期”保护规定,如是否存在降低女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延长劳动时间、安排禁忌从事的劳动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支持女职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

助力反家庭暴力工作。县检察院与妇联共同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联动机制,强化与公安、法院、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反家庭暴力工作合力。通过支持起诉、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督促执行检察建议等方式,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和保护。对家庭暴力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同时,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近年来办理的反家庭暴力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帮助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摆脱困境,重获新生。

深化多元救助 传递司法温情关怀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在办理涉妇女权益案件中,县检察院注重对因案致贫、因案返困妇女的司法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快速响应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及时启动救助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做到应救尽救。加强与妇联、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为救助对象提供多元化帮扶,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重拾生活信心。近年来,共对20余名因案致困妇女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0余万元。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致三人死亡案件中,三名死者家属均系农村妇女,或身体状况不佳、不具备劳动能力,或上有古稀卧床老人,或下有孩童读书上学,案件的发生致使其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境。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县妇联同步提供临时生活救助、捐赠生活物资,用心用情帮助她们渡过难关。

提供心理疏导与法律援助。考虑到遭受侵害的妇女普遍会留有心理创伤,联合县妇联引入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师,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和干预服务,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恢复身心健康。同时,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协作,为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指派经验丰富的女性律师为其代理案件,维护其合法权益。办理的全部性侵案件,均为受害妇女及其家属提供持续的心理疏导,并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她们依法维权,走出生活困境。

加强法治宣传 提升妇女维权意识

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县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广大妇女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一线,针对妇女关心的婚姻家庭、劳动就业、财产权益等问题,进行面对面的法律解读和指导,解答妇女群众的法律疑问,引导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年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数千份,解答妇女群众法律咨询近百人次。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法治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法律知识科普视频、动漫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广大妇女传播法律知识,提升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推出妇女权益保护专题微动漫、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产品,在各类媒体平台和公共场所播放,使妇女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任重道远。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县妇联携手共进,不断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协作配合,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为妇女权益保障事业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让每名妇女都能在法治阳光下绽放绚烂光彩。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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