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互认”让医疗服务更暖心

摘要: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了《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据该文件,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

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了《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据该文件,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在当前的医疗实践中,患者跨院就医时常常面临重复检查的困境。这不仅是因为不同医院之间的检查标准、设备差异,更在于缺乏有效的互认机制。患者为了获取全面的诊疗信息,不得不在多家医院间奔波,重复排队、重复检查,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据统计,许多患者在不同医院间的重复检查费用占据了医疗费用的一大部分,这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指导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通过推动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患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从而节省费用、减轻经济负担。这不仅是对患者经济利益的直接保护,更是对社会医疗资源的一种合理分配。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相信会有更多患者从中受益,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减负效果。

对于患者而言,时间就是生命。在以往,为了获取准确的检查结果,患者往往需要等待数小时甚至数天。而在多家医院间奔波的过程中,这种等待时间被进一步拉长,这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焦虑感,也降低了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指导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互认工作制度,加强内部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快速互认,既缩短了患者的等待时间,提高了诊疗效率,也让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服务更多的患者。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背后,是对医疗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信任与认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医疗机构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这不仅有助于推动医疗质量的同质化,缩小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服务差距,也有助于增强患者对医疗体系的信任感。

《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一次重要突破,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患者跨院就医时面临的重复检查问题,让医疗服务更加高效,也更加暖心。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相信我国的医疗服务将更加人性化、智能化、便捷化,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本文来自【中安在线】,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来源:人民日报党媒平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