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将车企作为L3自动驾驶的事故第一责任人,交警判罚最基础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还没有承认驾驶自动化系统可以作为责任主体,各位目前阶段还是要谨慎使用智驾,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
目前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将车企作为L3自动驾驶的事故第一责任人,交警判罚最基础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还没有承认驾驶自动化系统可以作为责任主体,各位目前阶段还是要谨慎使用智驾,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
那相关法律法规什么时候来呢?
岚图汽车和华为的某次直播中,有高管透露,说关于L3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正在加速推进,今年有望看到一点苗头。
2月25号工信部和市监局联合发布的通知,也坐实了这一点。
但这事牵一发而动全身,至少涉及车企、保险、车主、其他交通参与者四方的利益,我们又不像美国那样每个州都可以有自己的法律,更需要全国普适,在这方面,先富还是要等等后富。
好,以上都是我查来的资料,希望能够当做大家的下饭菜,接下来是就L3自动驾驶这个话题,我个人想跟大家提出的一些讨论。
第一,敢不敢用。
L3的国标中对车辆的要求其中一条是:在发出介入请求后,如果动态驾驶任务后援用户未响应,适时采取减缓车辆风险的措施,说人话就是,车辆会适时和人抢方向盘,但是真有人能眼看着事故发生无动于衷吗?那你动了,辅助驾驶就退出,就是所谓的“事故前0.1秒退出智驾”的来源,那么这种情况下,如何定义L3和人的操作哪个是正确的?该人类放手还是电脑放手?
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车辆具备哪些硬件条件?
想要车自己开,就不能让人和车抢主导权,方向、油门、刹车需要做到解耦,刹车油门好解决,但目前国内已知做到方向解耦的,只有仰望概念车、蔚来et9以及即将发布的尊界S800,样本过少,让人难以信服其在应用上的安全性。
对另一群人来说,自动驾驶的危险来源于外界,只要路上还有L0级别的车,那我就算用上了L5级别自动驾驶,还是不安全的,我可以不撞人,但架不住别人可能撞我,我又没有反应装甲,这也是许多人不信任智驾的关键,包括我媳妇。
当然,这并没有错,科技的进步本来就伴随着大量的讨论甚至争议,但想要享受前沿科技的激进派,和更相信自己的保守派,双方如果互相绑架,那才叫悲哀。
第二,伦理问题,或者叫电车难题。
举个例子:为了躲避前方驾驶员必死的事故,自动驾驶选择执行MRM最小风险操作,左边是这车的产品经理,右边是营销总经理,往哪边躲都会撞死一个,这种极限工况该如何选择?谁来选择?
那退一步,自动驾驶它知道撞五菱和撞劳斯莱斯哪个车损更高吗?
如果为了降低车损撞五菱,凭什么呢?对五菱车主公平吗?
第三,就是责任划分。
L3自动驾驶状态下发生事故,车企应该承担责任,这是大家的共识,我也认同这个观点,但是怎么划分才合理呢?
你可能说,按照主次责来划分好咯。
那单车事故呢?
举个例子,车辆在L3状态下,因为山路过滑发生撞山事故,责任在谁呢?是用户没有检查轮胎还是自动驾驶没判断好速度导致侧滑撞山?
未来可能普及的智驾险会不会赔?以什么理由赔?
再进一步,涉及刑事的事故呢?
在北京市的条例中,要求车企为L3自动驾驶车辆设置安全员,那么安全员的责任是什么?
自动驾驶的车辆万分之一的概率创死了人,刑事责任谁来担?
车主?安全员?车企?还是车辆本身?难不成把车扔进报废厂就算死刑了吗?
再再进一步,如果以上责任都有车企兜底,会不会让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危险系数大大增加?
第四,舆论环境。
在当前这种车企无序竞争、遥控KOL互相吐痰的环境下,L3真的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吗?
我甚至能想象到全国性的L3法规正式落地后,各家为了抢头香,争相宣传自家L3自动驾驶的场面,会不会像现在的L2智驾一样,被各种智驾小视频搞成通货膨胀?
技术的进步难道真的要靠包装成“我真牛X”这个卖点来推广吗?
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但成功六亲不认,毕竟事故率只是厂商发布会PPT的背景板,这种可能超出自动驾驶能力边际的传播如何监管甚至处罚?
此外,在每个讨论L3级别自动驾驶的视频下面都会有这样的评论:
车主向厂商追责?想屁吃?厂商解决不了问题还解决不了你吗?
这种车主对厂商的不信任,双方权力的不对等,这是另一个维度的讨论,所以说L3自动驾驶,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锅是要甩的,命才是自己的,总结一句话:可以信L3,更要信自己。
来源:黄师傅开车b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