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撒尿门”事件:为何引发网友如此评论?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11 14:45 2

摘要:两名17岁未成年消费者在包间内向火锅锅底撒尿,这一公然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仅突破社会道德底线,更暴露出餐饮行业监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及企业危机应对机制等深层次问题。

近日,上海黄浦区某海底捞餐厅发生一起恶性卫生事件,引发全国关注。

两名17岁未成年消费者在包间内向火锅锅底撒尿,这一公然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仅突破社会道德底线,更暴露出餐饮行业监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及企业危机应对机制等深层次问题。

该事件自2025年2月24日发生至3月11日舆情发展的17天内,经历了从个体违法行为到公共安全事件,再到社会伦理讨论的三重演变轨迹,最终演变为涉及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传播责任等多重维度的复合型社会议题。

一、事件始末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通报,涉事行为发生于2025年2月24日凌晨1时许,地点为海底捞某加盟店独立包间。

涉事者唐某、吴某均系外省市来沪人员,年龄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范畴

监控数据显示,两人在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的醉酒状态下,先后实施站立餐桌排泄行为,整个过程持续约4分23秒,期间伴随同行人员哄笑及手机拍摄。

涉事门店在当日凌晨3时结束营业后,按常规流程进行餐具清洗,但未启动特殊消毒程序

直至3月5日网络视频曝光,由于“信息真空期”,其间有相当数量顾客使用过涉事餐位,必然有不少直接接触人员。这种处置滞后性导致公共卫生风险呈几何级数放大,形成重大舆情隐患。

“雪上加霜”的是,从视频上看,涉事未成年人疑似为穿着奢侈品牌的“富二代”,导致不少舆论转向社会阶层矛盾,进一步模糊事件本质。

公安机关在3月6日接到企业报案后,依托视频生物识别技术和消费记录追溯,于36小时内完成嫌疑人锁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寻衅滋事条款,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但具体拘留期限未公开,参考同类案件判例,预计在5-10日区间。

值得关注的是,法律界对处罚力度存在争议,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指出,虽考虑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但该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第293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存在刑事立案可能性。

二、被质疑“逆向操作”的公关手法

根据公开信息,海底捞在3月6日视频传播初期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第一级为涉事门店当日停业,全面更换56套锅具、283件餐具,执行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中的"搬家式清洁";

第二级成立跨部门危机小组,48小时内完成全国932家门店卫生自查;

第三级法律应对方面,初期表态保留追究传播者责任,后在舆论压力下于3月10日明确将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这里有两个疑问:

疑问1:从事件发生到启动消毒机制之间是否“不合规”?

“海底捞撒尿事件”2月24日发生,而视频出现是3月5日,在这10日中,海底捞官方并没有提及是否在涉事店面启动“消毒机制”

换言之,在这段时间内,该涉事门店如果仅执行常规清洁程序而未启动特殊消毒机制,那么就是未执行GB31654-2021《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第5.4.5条关于"发现食品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彻底消毒"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有权主张十倍价款赔偿,但海底捞迄今未建立专项补偿通道,选择性回应策略是否将引发二次舆情危机?

疑问2:“受害者”海底捞为何遭到网友抵制?

海底捞的3月6日声明"依法追责",虽然绝大多数网络舆论都表示“支持”,但海底捞并无针对在启动消毒机制之前,对于在该门店涉事餐位用餐的消费者的回应。

海底捞的3月8日声明明确表示,原谅肇事者,强调 “涉事是未成年人”,还警告不要“恶意传播”,有网友评论这是“追责帮你讨公道的网友,放过两个往锅里撒尿的”的“逆向公关”。

海底捞在3月10日才出台民事索赔声明,之后不少舆论认可海底捞的应对,开始探讨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管教等深层次问题,舆论形态从情绪转为理性。

三、危机响应迟滞四问

1.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存在"黄金4小时"原则,但这次海底捞的响应延迟达240小时(10天),远超行业基准。对比2018年海底捞"老鼠门"事件中2小时响应的处置效率,是否反映出加盟店模式下管理效能的显著退化?

2. 正如前面所提及的,官方首次回应出现在3月6日视频曝光后,较事件发生延迟10日。这种信息真空导致多少批次顾客在不知情状态下暴露于潜在卫生风险?该如何进行赔偿?

3. 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经营者发现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时应立即采取警示措施而海底捞的应对是否术语未尽到法定义务?

4. 截至3月11日,海底捞的声明仅强调设备更换与法律追责,对受影响顾客的补救措施仍处空白。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但海底捞尚未建立专项补偿通道。这种选择性回应策略,是否会让其再次陷入舆论困境?

写在最后

海底捞“撒尿门”激起公众强烈反应,源于其对食品安全和社会道德的双重冲击,也折射出未成年人管教、企业责任与监管漏洞的多方失衡。

尤其是公开“原谅”撒尿者,并警告网络舆论“不要恶意传播”,这样的做法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为什么要“原谅”违法者?又如何定义“恶意传播”?

涉嫌未执行GB31654-2021《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第5.4.5条的行为为何在任何声明中故意不表?

无论任何行业,真正的危机公关不是“恐吓说教”,而是重在真诚。连“安全卫生”这四个字都做不到,再华丽的公关辞藻都只是空中楼阁。

餐饮企业若只在危机出现后才“亡羊补牢”,而非主动担责、完善机制,则难以赢回消费者信任。企业应以此为戒,而非依赖“舆情降温”,避免危机重演。

来源:医食参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