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张军魁、张小奎等人组成的诈骗团伙通过添加被害人微信、发送股票资讯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邀请被害人到直播间听课,进而推荐引诱被害人到虚假股票交易平台进行开户操作和转账交易,骗取被害人钱财。该案经审理终结,张军魁、张小奎等人被依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关于张军魁、张小奎等人诈骗案退赃的
公告
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张军魁、张小奎等人组成的诈骗团伙通过添加被害人微信、发送股票资讯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邀请被害人到直播间听课,进而推荐引诱被害人到虚假股票交易平台进行开户操作和转账交易,骗取被害人钱财。该案经审理终结,张军魁、张小奎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经公安机关及本院全力追赃,目前已追缴部分赃款,本院将依法将已追缴到位的赃款按比例发还被害人。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请接到本院领款通知的被害人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本院办理领款手续。
2.请未接到本院领款通知的涉案被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如,被骗时使用的微信号、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手机号、QQ号等),到本院进行权利登记审查。如因本人不便需委托亲属前来登记的,还应向本院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领款手续和接受登记审查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祥和大道8号泰和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接待窗口
联系人:罗璇
下一步,本院将继续加大追赃力度,尽最大努力为涉案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请及时关注本院发布的相关消息。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来源:吉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