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四川实践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11 22:21 2

摘要: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举办“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揭晓活动,由四川法院选送的“最高法挂牌督办交叉执行侵犯技术秘密案”入选十大案件,“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虚假广告案”入选十大提名案件。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举办“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揭晓活动,由四川法院选送的“最高法挂牌督办交叉执行侵犯技术秘密案”入选十大案件,“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虚假广告案”入选十大提名案件。

这两起案件有什么典型意义?四川法院在培育精品案例中形成了哪些先进经验?四川法治报记者就四川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一话题,采访了四川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马学琴,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年军及四川高院研究室主任罗梅。

解读 :为什么是这两件案件

记者:四川选送的执行案件突出重围入选十大案件,令人振奋。请解读一下为何入选案件特别突出了“最高法挂牌督办的交叉执行第一案”?

马学琴:申请执行人四川某瑞化工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升化工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执行一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执行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交叉执行第一案”。该案涉及金钱履行和行为履行,其中,行为履行部分涉及对大型工业设备的拆除、销毁。若严格按照生效判决强制拆除、销毁涉案设备,成本巨大,且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可能对员工就业、企业经营、金融稳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该案需跨三省由九个法院共同实施上述行为,工作交流的环节也不能有失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经研究,决定对本案挂牌督办,四川高院执行局靠前指挥,成都中院提级执行并由院长担任承办人,整合四级法院力量加速攻坚。通过提级执行、督促执行、交叉执行、协同执行,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用支付专利许可费替代设备拆除的方式,一揽子解决包括本案以及正在四川高院诉讼中的侵权纠纷等4起关联案件。

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专利许可费等,让已有设备持续创造经济利益,取得了“执行一个案件,保护两方企业,保障两地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该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指挥下,让大家看到了跨区域、部门、层级协同执行的更多可能性,成为推动在更高层级建立提级执行和提级协调机制的成功范本。

记者:“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虚假广告案”入选十大提名案件,该案件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胡年军:近年来,以假乱真等直播带货乱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给司法机关如何依法打击直播带货时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提出了司法需求。今年选送的以“凉山孟阳”“凉山曲布”等为代表的四川首例“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中,行为人通过虚构产品产地、买粉控评等手段,假借“凉山助农”名义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应认定为虚假广告罪。本案的依法审判,打击了网络直播带货乱象,告诫互联网商家在经营中要确保广告信息的真实性,杜绝虚假宣传,是人民法院利用刑事司法对虚假广告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以司法维护网络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打算:全力锻造核心竞争力

记者:请问四川法院在进一步培育精品案例方面,有哪些打算?

罗梅: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部署,以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打造“川法特色、全省权威、全国领先”的精品案例。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多次强调,人民法院案例库之“重”体现在,它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重要指示的核心载体,是成文法与判例法世纪大交融的重要产物,是法官“载入史册”的最佳机遇和能力水平的最高展示,是统一裁判尺度、提升群众公正体验的“拳头产品”,更是四川法院审判质效指标连续两年100%达标后,必须全力锻造的另一项核心竞争力。

关于案例库工作,四川高院党组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发挥“党组统一部署安排、研究室具体管理协调、各条线分工负责落实”的机制作用,在加强组织推动、完善编选规程、深化案例应用、涵养案例文化等方面下深功夫。近期,省高院正在筹办“菁研大讲堂”2025年首讲活动暨“三级法院谈案例——拓优与增信”法官讲坛,修订完善案例库建设的奖惩机制,旨在进一步鲜明“质效提升靠案例、晋职晋级重案例、宣传推广用案例”的工作导向,全力调动全省法官、法官助理积极性,做实“把办理案件和总结案例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例链接

破解执行难 最高法挂牌督办交叉执行

——申请执行人四川某瑞化工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升化工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执行案

“蜜胺”又称三聚氰胺,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可广泛应用于塑料、纺织、电器、医药、阻燃新材料等行业。多年以来,四川某瑞化工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攻克生产技术,相继创造国内单产最高记录、创造当时全球单产最高记录、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三聚氰胺生产商。

然而,2014年4月30日,某升化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10万吨/年的三聚氰胺项目(一期)生产线试车成功。这条消息震惊全球化工界,也让四川某瑞化工公司意识到“独门绝技”可能被偷了,随之一场关于“蜜”的战争正式拉开帷幕。

【为了200万元 总工程师出卖公司技术信息】

四川某瑞化工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共同享有名称为“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的发明专利权,四川某瑞化工公司同时拥有采用加压气相淬冷法年产5万吨蜜胺生产系统技术秘密。尹某某曾任北京某科技公司工程师和四川某瑞化工公司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系上述专利发明人之一并参与有关技术秘密研发。

某升化工公司为建造年产5万吨蜜胺生产线,与宁波两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由宁波两公司分别提供技术和施工设计。宁波两公司从尹某某处非法获取了包含专利技术方案及其他技术秘密形成的技术包,请尹某某帮助修改相应技术图纸并给予高额报酬,在生产线建设过程中,尹某某多次前往某升化工公司施工现场排查问题、提供技术指导。2014年4月,一条生产线进入试生产,至2020年5月,某升化工公司利用该条生产线生产、销售蜜胺产品的合理利润在2.57亿元至4.36亿元之间。

四川某瑞化工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就此在广东和四川两地法院分别提起专利侵权与技术秘密侵权诉讼。专利侵权案一审法院认定某升化工公司与宁波两公司共同实施了侵害涉案专利权的行为,技术秘密案一审法院认定某升化工公司在内的四被告共同实施了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两地一审法院均判令停止侵害,并分别部分支持了赔偿诉求。

202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两起上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限期销毁侵权生产系统,四侵权人全额连带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2.18亿元。

【最高法挂牌督办 三地九家法院形成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聚氰胺案”的生效判决,只是针对2018年12月30日之前的侵权行为。生效判决中的侵权生产线到期未拆,赔款还未全部到账,“战火”再燃。

2023年2月6日,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并将某升化工公司的金钱给付义务执行完毕。但某升化工公司对于生效判决确定的销毁设备等行为义务一直未主动履行,因拆除、销毁案涉设备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一定的危险性,成本巨大,且对员工就业、企业经营、金融稳定、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可能导致执行程序陷入僵局。

最高人民法院遂对本案进行挂牌督办,协调案件所涉四川、广东、山东三地九家法院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后成都中院将本案提级执行,并由该院院长担任审判长,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公开招标拆除企业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同时由上级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促进当事人执行和解。

2024年1月28日,经三级法院多次组织磋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协议,“一揽子”解决本案、广州中院某专利侵权案的执行,并促进了另外两起关联诉讼案件的化解。同年8月5日,四川某瑞化工公司提交结案申请书,确认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案例链接

网红卖惨 直播销售假冒凉山农产品

——唐某杰等虚假广告案

“用你们给我刷礼物的钱买这个核桃,相当于支持了我们这边很多的叔叔阿姨。”在一场直播中,一名抖音昵称为“凉山孟阳”的女孩在寒天雪地中一边剥开手中的核桃一边说道。

根据“凉山孟阳”发布的视频内容介绍,她的父母双亡,自己很早就辍学在家照顾弟弟妹妹,家境贫寒,衣食无着;为帮助当地村民,她从村民家中采购农产品进行直播带货……“身世悲惨仍在笑对生活”,“凉山孟阳”的故事博得了很多网友的同情。短短几年,她的账号拥有了300多万粉丝,也吸引了很多消费者在她的直播间购买所谓的来自大凉山的农产品。但事实是,“贫苦女孩”的故事背后隐藏着一条制假售假产业链。

【销售假冒产品,非法牟利上千万元】

2020年以来,唐某杰、李某等人注册公司并孵化出阿西某某(抖音昵称“凉山孟阳”)、阿的某某(抖音昵称“凉山阿泽”)等网络主播,并形成一套完整的运作模式。前端打造“人设”、孵化“网红”,中端剧本拍摄、电商运营,末端农产品供应、流量变现。

唐某杰等人通过在其他网络公司买粉、投流的方式,迅速扩大“凉山孟阳”等抖音账号的粉丝量。为实现流量变现,唐某杰等人从别处低价购入非凉山农副产品,以“助农”的名义,虚假拍摄在昭觉县山区农户家中收购农特产品视频,吸引消费者对大凉山农特产品的关注。再由“凉山孟阳”“凉山阿泽”等主播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假借大凉山名义销售非凉山产地的农特产品。同时,唐某杰等人雇佣网络水军,在直播间制造爆款、抢单的假象,诱导消费者购买。通过这种方式,唐某杰团伙销售额达3000余万元,非法牟利达1300余万元。其中,唐某杰非法获利300万余元,阿西某某非法获利700万余元,其余6人非法获利6万元至200万元不等。昭觉县检察院以唐某杰等8人涉嫌虚假广告罪向昭觉县法院提起公诉。

【构成虚假广告罪,8人获刑】

那么,获利最多的涉案主播阿西某某究竟是主犯还是从犯?涉案产品质量优良口碑较好,对凉山信誉并无实质损害?针对这些疑问,承办法官李刚解释说,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才会认定为主犯。虽然阿西某某获利较多,但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确实有限,仅在直播带货一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不应当是主犯;销售产品口碑好坏与本案并无关联,本案的关键在于虚假宣传影响了凉山农特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在案件办理中所有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本案的重点在于如何把握和平衡每一名被告人的具体量刑。”李刚告诉记者,围绕这一重点,法院结合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具体从事犯罪的作案手段,参与犯罪活动时间的长短,获得赃款的数额,退赃退赔的数额等因素来具体量刑。

最终,昭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杰等8人在抖音直播平台利用商业广告对产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均构成虚假广告罪。判定唐某杰、李某系主犯;其他6名被告人系从犯,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追缴个人违法所得,对涉案财物全部予以没收。

来源:四川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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