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5日,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公司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发现该公司对外出租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改装电池盒大小、改装线路使车辆适配超过45V蓄电池、改装鞍座长度、加装放电转接线使铅酸电动车适配锂电池、通过遥控器解除限速装置等情况,
3月5日,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公司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发现该公司对外出租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改装电池盒大小、改装线路使车辆适配超过45V蓄电池、改装鞍座长度、加装放电转接线使铅酸电动车适配锂电池、通过遥控器解除限速装置等情况,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反了新出台的《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香洲区市场监管局当场对涉案的14台电动自行车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警示
1
2024年2月23日凌晨,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柿路9号明尚西苑小区居民住宅6号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42人轻伤或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引起的重大火灾责任事故。
2
2024年6月29日晚,广东深圳一小区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一男子违规将私自改装的一组锂电池带入室内充电,且在其出门后并未将该锂电池断电,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热失控,火焰点燃了室内杂物。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以案普法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新规填补了珠海市针对电动自行车维修、租赁单位拼改装经营活动执法依据的空白。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生产、休闲娱乐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经营者不得违反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从事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破解防篡改设计,加装蓄电池、电动机等动力装置;
(三)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
(四)其他更改电动自行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
禁止销售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法律责任
health preservation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生产、休闲娱乐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丨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
排版丨赵蕊馨
审核丨黎宙
出品丨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来源:曾合集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