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视频由“太原青柚街坊”发布,视频下方评论均质疑该男子身份的真实性。而该男子在四川“成都优圈恋爱”发布的相亲视频中称,自己工作定居在成都。上述两段视频均为同一男子、同一场景,只是工作定居地址不同,话术几乎一致。
近日,一男子自称“在太原省级机关工作、年收入大概35到40万”的相亲视频遭网友质疑。
视频由“太原青柚街坊”发布,视频下方评论均质疑该男子身份的真实性。而该男子在四川“成都优圈恋爱”发布的相亲视频中称,自己工作定居在成都。上述两段视频均为同一男子、同一场景,只是工作定居地址不同,话术几乎一致。
据新京报报道,3月10日,记者从太原警方获悉,经警方缜密工作,上述视频系虚构摆拍内容。目前,太原、成都警方正进一步调查。
摆拍骗取流量并不罕见,视频发布者凭此获得巨大利益,是否该为其行为付出代价?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摆拍视频的目的在于借势营销,赚取关注度和流量,吸引公众眼球,扩大传播效果。本身就需要合理合法,不能侵犯他人利益,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中央网信办专门规定,要求对非真事实的、虚构的或者摆拍的一些视频内容进行标注,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若虚构摆拍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摆拍编造虚假信息的视频,而造成警情发酵、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就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若编造虚假信息的视频通过网络获得收益,达到犯罪的数额。可能涉嫌诈骗罪。
来源:李肖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