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首先,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根据法律,不是你碰的为何要救的原则,你施救,就是承认是你导致他气的心脏病犯了倒地的,你要负责赔全部医药和治疗费用,情况严重时甚至要负责他下半生!
首先,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根据法律,不是你碰的为何要救的原则,你施救,就是承认是你导致他气的心脏病犯了倒地的,你要负责赔全部医药和治疗费用,情况严重时甚至要负责他下半生!
所以这种谁救谁就是责任人的环境下,千千万万不要救。
说到法治精神,想起将先进的法治精神传播到海外的一个经历,至今想起来都觉得骄傲呢。
去年在墨西哥出差,墨西哥同事开车带着我和几个中国同事去办事,路上,一个路人被另一个车撞倒,那个车逃逸了。我们墨西哥同事停下车,出去施救,打电话叫救护车,把我们一干人扔在车里。十分钟后,救护车来了,把那个被撞到的倒霉蛋抬走了,墨西哥同事回到车里骄傲地跟我们说他救了一个人。我们一个同事跟他说“不是你撞的,你为何要救?幸亏我们在场可以给你作证。”他不明白,问“他需要帮助难道不应该救么?”同事说“如果他找不到那个逃逸车辆,说是你撞的怎么办?你得赔他的,要不怎么说幸好我们都看见可以给你作证。你们墨西哥人就是没有法律意识。”听了后,墨西哥同事佩服滴五体投地,夸我们“怪不得你们国家发展那么好,这些事情我之前还真没想到,要多跟你们学啊!”
就这样潜移默化将法治精神传到了四海。
懂法、守法、用法,是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可惜墨西哥那些落后地区的人们不懂,需要先进地区的人们王化他们。
第二,职场讲究的是规矩和级别,即使你想救,先要看看你级别是否合适,如果员工贸然施救,就是越权行为,就算领导被救活了,但是因为你越级这个事实,领导也会认为你有不臣之心,想要篡权,对你不得不防着!
所以正确做法是:应该根据公司管理流程,逐级上报,走公司OA流程,先由本部门发起流程,然后再直属上级部门批复,再经人力部门、财务部门、业务部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等逐级上报,各部门审议,提出问题,拿出解决方案,形成决议,最终由公司最高管理机构批复意见,给出下一步指示,再逐级下达指令,才能确定是否能救,该不该救。
一般这个流程最快一个星期,所以需要领导在地上躺一周,此期间不能做任何施救行为,不能提供水或食品,每隔几分钟拍照留念,啊不,拍照留证据,证明他是自己倒在地上的,是他自己的问题,不能算到公司头上,更不能算工伤,因为这是他自己的病,不是公司导致他生病的。这期间谁坏了规矩,谁就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即使你救了,你也要被处罚、降级、扣薪等。因为你胡乱施救,也是将公司置于危险境地了,如果施救过程中,中途他死了,就是死在了公司,公司就要承担部分法律后果!
所以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员工,要多为公司着想,不能光想着自己表现,展现个人主义,所以不能救!
第三,人情世故。
除了以上论述的法治思维和公司内部流程,是否救倒地的领导,也涉及到复杂的人情世故,这是比前两个因素都更为重要不得不考虑的,因为在职场上,输了人情世故,就相当于输了整个职业生涯!
领导倒地上,那么,谁知道他是不是使诈故意倒下的?
是不是故意刁难员工?
甚至,是故意试探谁是嫡系谁不是自己人?就等着看谁救谁不救,判断谁对自己忠诚?谁是自己人?
所以这块就是职场心理博弈了。
你要是主动救了,那么,你在这领导面前,就算是表了忠心,算是纳了投名状。
但是问题又来了!
万一他真得病死了,你的表达就浪费感情了!
其他同事怎么看你?其他领导怎么看你?
既然你都表了忠心了,你就是那个领导一派的,你就彻底暴露了你的站队方位,以后其他领导还敢收纳你么?
退一万步说,如果是他真快死了,不是诈死,即使是嫡系也要琢磨下是否能救了,既然领导都快死了,就没有用了,更没有救的必要了,对下属来说,就该寻下一个主子了,救一个死人对自己政治前途是完全无用的。
还要说一个事情:如果你是有野心的,想往上爬,那么,这个领导躺地上那一刻,只要他再也起不来,你的机会就来了!你要是救,万一救活了,你仕途就被影响了,你亲手葬送你的升迁之路,你以后如何面对自己,面对亲人朋友?难道不会后悔一辈子么?人家给过你机会,是你自己不中用啊!!!
所以人情世故这块,一定要考虑明白!
综上,根据法律、职场规矩、人情世故,都不能去管一个倒下的领导,他是死是活不重要,其他还没倒下的人一定要想清楚!!!
来源:穿搭口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