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共话惠风和畅——代表委员畅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12 09:57 2

摘要:通过组织示范单位经验分享会、实地观摩等活动,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学习,提升自身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水平。加大物流企业座谈培训频次,定制化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增加如特殊工时制度适用、竞业限制条款规范等针对性强的专题,提升企业用工合规性。

劳动关系和谐与否事关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关系和谐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

不少代表委员将目光聚焦在这一话题上

快来看看吧!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需把重点放在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宝信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卫:

建议针对季节性用工需求较大、人员流动性较强的企业, 在工时制度、社保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更具针对性的指导

通过组织示范单位 经验分享会、实地观摩等活动,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学习,提升自身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水平。 加大物流企业座谈培训频次,定制化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增加如特殊工时制度适用、竞业限制条款规范等针对性强的专题,提升企业用工合规性。

全国人大代表、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首席技能大师鹿新弟:

建议 完善产业工人工资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同时健全按要素分配的政策。

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智能物联技术高级主任工程师李海桦:

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建议国家和地方人社部门、企业 加快建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每年安排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进行对应专业工种的研修交流,促进知识结构与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相适应。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需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总经理吴小颖:

在基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制度安排以及裁审前后衔接上,应 加快推进司法民事审判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之间的裁审信息比对和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推进府院裁审标准统一。

建议人民法院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判结果和相关信息应提供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查询了解,同时可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示裁审分歧点,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提升工作质效,提升劳动争议仲裁和人民法院审判的公信力。

全国人大代表、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公司副经理周培:

建议持续 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及劳动者之间的协同合作,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

应支持检察机关探索实践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以及联动工会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发挥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作用,建立联合取证机制,工会提供侵权线索,检察机关启动相关程序, 深化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新业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常委、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政协副主席严可仕:

建议 加快新业态劳动关系立法,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从政策表达向法律概念的转化;同时出台审判指导意见, 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

政府职能部门应强化管理引导,持续探索建立多方共担的职业伤害保障机制;引导平台企业完善管理机制,支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提升对平台算法价值权重赋值的监督能力,引导平台企业算法从盲目追求效率转为符合实际劳动安全要求与合理强度。

全国政协委员、京东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曹鹏:

建议 完善民营企业用工管理制度,规范新就业群体劳动关系,建立健全新就业群体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新就业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发展规划,为民营企业和高职院校的合作搭建平台,建立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新就业群体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

建议修订《劳动法》,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进行专章修改, 细化劳动关系的标准,引入不完全劳动关系,例如网约司机、快递小哥、网络直播博主等。让这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更加明晰,让他们在社会保障、工伤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等方面有更好的制度保障。

同时,对于做得较好的平台企业,给予更好的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鼓励平台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营造一个全面、和谐、公平的劳资关系,更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山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李连祥:

建议 搭建载体平台,做好情感关怀,在社区、商圈设立新就业群体服务中心,完善基础保险保障,设立从业人员“关爱基金”,畅通申诉渠道,细化关爱保障举措。

来源:江南水乡生活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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