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福建保险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绿色保险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福建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取得有益成效。
导读:聚焦能源转型保障。福建保险业围绕能源低碳转型的需求,量身定制适合产业、企业、消费者需求的保险产品
文章|《中国金融》2025年第5期
近年来,福建保险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绿色保险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福建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取得有益成效。
福建绿色保险特色做法
聚焦碳汇资源保障。福建保险业立足森林、海洋大省资源禀赋优势,积极创新,为碳汇资源提供保险保障。一是为林业碳汇织密保护网。福建森林综合保险责任涵盖病虫害、自然灾害等综合责任,承保面已覆盖全省,2024年为全省森林提供超过1000亿元的风险保障,是保障林业碳汇资源的传统险种。在此基础上,率先在森林生态富余价值概念上引入保险机制,在龙岩首推碳汇指数保险项目,为保险标的碳汇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并推广至广西等十余个其他省份;创新推广古树名木保险,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为省内1.08万株古树名木提供风险保障1.45亿元。二是为海洋碳汇筑起防护网。立足福建红树林、湿地等“蓝碳”资源,首创红树林蓝碳生态保护保险、红树林碳汇储量指数保险等险种,为红树林因灾救治、修复以及蓝碳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有力保障。试点牡蛎碳汇保险,助力漳州海水养殖碳汇核算工作。三是为农业碳汇建好防护网。农业碳汇保险将约定灾因造成的保险农作物及农田碳汇损失与固碳量靶向关联,承保机构借助卫星遥感技术高效监测损失情况,可为灾后减损、固碳能力修复争取宝贵时间。相关产品试点后,即被列入“福建省绿色金融改革可复制创新成果”予以推广。
聚焦环境风险保障。福建保险业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集中发力护航“山更绿水更蓝”的生态强省建设。一是保障环境污染风险。自2017年开始福建全省开始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24年为省内1500家企业提供30.12亿元风险保障;试点推广的船舶油污责任保险提供5.59亿元风险保障,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保险支持。二是保障生物多样性风险。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首创互花米草防治保险,以红树林、芦苇等海洋生态栖息地环境为保险标的,当互花米草入侵导致海洋生态生物受损则触发赔付,赔款专用于救助和改善海洋植被生态,有助于促进滨海湿地生态系统质量提升。试点推广海水赤潮指数保险,以赤潮持续时间及赤潮藻密度作为理赔依据,为养殖户、生物多样性提供保险保障。三是保障生态修复风险。在传统“先保险后赔付”的基础上,探索“有保障重治理”的新模式,创新试点“水质指数责任保险”,搭建起“保险机构、政府部门、检测机构”三方高效水质管理平台,保险机构及时预警污染高风险企业整改,提升水质管理水平和效率。首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指数保险,针对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四个领域的指数指标变化,提供一揽子保险方案及风险保障,有力支持生态环境修复。
聚焦能源转型保障。福建保险业围绕能源低碳转型的需求,量身定制适合产业、企业、消费者需求的保险产品。一是提供绿色能源生产安全保障。为福建省内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核能等清洁能源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财产损失及第三者责任提供风险保障1.35万亿元,有力助推福建绿色能源产业领跑。二是提供新能源车出行安全保障。省内财险机构全面深化新能源车险供给侧改革,探索新能源车保险经营新模式,丰富新能源车产品供给,确保新能源车商业险“愿保尽保”。2024年,省内新能源车签单件数增速高于燃油车近40个百分点,提供近1.5万亿元风险保障。同时,行业组织搭建安全驾驶评测系统、加强高级驾驶辅助(ADAS)、驾驶员监控(DMS)等技术应用,强化高风险新能源车行车风险管控。三是提供绿色建筑性能保障。试点承保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将建筑物是否取得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绿色星级标识作为主要保险责任,在未达标时承担对建筑物进行绿色性能整改或货币赔偿责任,助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聚焦“绿色保险+”服务。福建保险业主动在“绿色保险+”上融合创新,探索绿色保险服务新模式。一是探索“绿色保险+融资”模式。试点全国首单“碳汇贷”银行贷款型森林火灾保险,以碳汇存量作为质押物,以远期碳汇产品为标的物进行约定回购,为投保林场提供融资。在该“碳汇贷”基础上叠加“碳汇保”商业性林业碳汇价格保险,保障碳汇林种植企业因碳汇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探索“林业碳汇质押+远期碳汇融资+林业保险”的绿色金融新模式。二是探索“绿色保险+信贷”模式。探索“低碳贷+低碳保”模式,针对有真实购车消费需求的客户,在商业车险合同中添加“低碳金融”服务附加条款,对于愿意遵循“能修不换”原则、承诺在发生车损时采用低碳修复技术的汽车消费贷款客户,银行在车贷发放方面给予一定利率优惠。探索“净零贷+净零保”模式,根据各工业园区净零碳排放目标完成进度,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水平,对因火灾等意外灾害导致无法达到净零标准的损失,进行保险赔偿,助推尽快实现园区碳中和。三是探索“绿色保险+司法”模式。与当地人民法院共同合作,创新拓展生态环境损害救助保险和生态司法修复履约保险,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管理运营新模式,践行司法服务生态建设和绿水青山理念。
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堵点
福建保险业积极主动将绿色保险融入地方低碳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4年绿色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比重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但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和堵点。
第一,绿色保险外部发展环境仍需优化。一方面,支持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够健全。我国近年来出台的绿色保险相关法规侧重于支持鼓励绿色保险创新产品和推进发展,但缺乏配套的财税支持政策和激励举措,较难激发绿色保险发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适配发展的政策法规执行标准不够完善。例如,我国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均提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特别是“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但针对环境污染需强制投保的行业领域、保险责任及损失认定等均不明确,政策的引导力度不足。
第二,绿色保险产品需求市场仍需培养。一方面,公众对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够。我国现阶段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基层,生态和经济协同发展的矛盾仍较突出,对新发展理念认识存在偏差,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谋划不够,缺少对处于发展初期的绿色保险的支持和宣传引导,难以将绿色保险作为风险治理手段和工具融入社会转型治理。另一方面,公众自发购买绿色保险意愿不足。因绿色保险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期,企业购买相关险种的支出成本中无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可列入如“环境友好”等项目支出,因而企业大都存在购买绿色保险会增加运营成本或暴露实际经营风险的“抵触”心理,且相对而言绿色保险的公共产品属性较强,“搭便车”的心理使企业自主投保意愿不强。
第三,绿色保险产品供给力度仍需加大。一方面,保险机构对绿色产业的研究不深。绿色产业需构建集环境保护、防灾减损、节能减排、生态修复等特色化需求于一体的风险综合管理方案,但传统的财产险、责任险等保险产品无法精准提供风险保障,且保险行业对绿色产业的发展规律缺乏研究,环境风险分析能力、风险数据积累不足,对风险敞口认知缺乏,产品设计多停留在出险后的经济补偿上,难以将保障范围从保障重置成本向保障经济价值延伸。另一方面,保险机构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当前保险机构专业人才储备无法适应绿色保险发展需求,缺乏既掌握保险知识、精算知识、风险评估、数据分析,又了解低碳产业、低碳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难以切实对接绿色保险发展需求。
政策建议
完善绿色保险多方多维参与体系。一方面,优化绿色保险发展生态圈。加大绿色保险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企业、保险机构、监管部门等的协作互动,加深对保险生态环境、产品需求的了解,推动保险机构设计更加符合产业绿色发展的个性化综合保险方案。另一方面,优化绿色保险服务辐射弧。鼓励探索“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合作融资、保险扩大绿色投资等模式,鼓励保险机构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资源互享、产品互推、客源互送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加大对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优质标的的金融支持力度。
完善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框架体系。一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建立绿色保险考核评价机制。引导保险机构建立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既要关注绿色保险产品的综合赔付率、成本率等传统财务指标,也要充分考虑绿色保险事前参与预防性减损、止损等指标,完善与客户环境、社会、治理等各类风险状况相挂钩的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支持保险业融入绿色高效转型经济。另一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加大人才储备和产品创新。持续推进绿色保险人才培育和发展转型,从业务考核、激励机制、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提高自身在绿色保险发展上的内生动力,鼓励创新和探索绿色保险的新服务、新产品,不断提高社会各方面对绿色保险的认可程度。 ■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