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2日,2025年第十七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活动在南京成功举办。此次活动以“共筑金融满意消费”为主题,由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主办。活动现场有30余家金融机构组织宣教人员进行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业务咨询,现场反响热烈。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芙蓉 记者 徐梦云)3月12日,2025年第十七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活动在南京成功举办。此次活动以“共筑金融满意消费”为主题,由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主办。活动现场有30余家金融机构组织宣教人员进行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业务咨询,现场反响热烈。
活动现场,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冬咏发表致辞。她强调,有力有效履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职责,是提升金融消费满意度、营造良好金融消费环境的关键所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协将紧密围绕中消协“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利用金融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及服务站等多元化平台,化解消费者的实际困难,激发消费活力。
在活动的核心环节,“金融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正式发布。这些案例由南京市消费者协会金融专委会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整理,全面展示了多元纠纷化解及法律诉讼的实效与权威。这些案例以消费者九大权益为根本,兼顾办结效果、社会影响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的关联程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如金融消费者未获得贷款,贷款中介收取服务费用案。贷款中介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协议》,后消费者虽然审批通过了银行的授信额度,但因未达到放款条件,导致未能实际获得贷款,却被要求无条件支付服务费用,并被诉至法院。贷款中介以消费者拒不提款、不支付中介费用为由,要求消费者支付服务费、违约金。法院认为,贷款中介在消费者未获得贷款的情况下,依据“无条件支付条款”要求支付高额费用,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消费者未能提款,服务费付款条件不成立,消费者不构成违约。对贷款中介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另一起案例中金融机构未履行抵押物解押义务,消费者进行维权。消费者在金融机构办理车辆抵押贷款,贷款还完后需要金融机构配合完成解押,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随后,金融机构告知消费者可以付几百元为其线上办理,但车管所表示没有线上办理通道。本案例强调金融机构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性。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障金融交易的公正性和完整性。
与此同时,备受瞩目的《金融知识普及蓝皮书》第十七版也在活动现场正式发布。本年度蓝皮书紧跟时代步伐,围绕提升基础金融素养、普及基本法律法规、防范金融诈骗、关注重点人群需求等主题,精心编制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广泛传播,旨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针对金融市场贷款产品不断丰富及签约场景多样化的现状,金融消费过程中产生的“隐性收费”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宁金融机构共同开展了“杜绝隐性收费”承诺仪式。活动当天,各金融机构分管领导郑重承诺,将切实保障消费者基本权益,推动金融机构自我约束,彰显了行业诚信自律的决心,推动金融行业形成更加规范、透明、健康的服务生态。
来源:现代快报